執法監察

執法監察是監察機關依法對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以及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各種行政命令的情況進行系統監督、檢查的一種職能活動。 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這是建立法治國家的關鍵所在,離開法律對行政權力的控制和制約,行政權力就會走向腐敗,國家就無法治可言。 執法監督就是通過對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對行政執法中的偏差進行糾舉和調整,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懲戒,從而保障行政機關和公務員的依法行政。

執法監察

執法監察執法監察是監察機關依法對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以及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各種行政命令的情況進行系統監督、檢查的一種職能活動。

作用

執法監察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這是建立法治國家的關鍵所在,離開法律對行政權力的控制和制約,行政權力就會走向腐敗,國家就無法治可言。執法監督就是通過對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對行政執法中的偏差進行糾舉和調整,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懲戒,從而保障行政機關和公務員的依法行政。

地位

執法監察執法監察在整個行政法制監督體系中有其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其特殊性表現在:①它注意對行政執法工作綜合性的監督、檢查,注重對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在整個執法過程的各個環節依法辦事的一貫性和徹底性的監督、檢查;②它既注重事前對違法違紀現象的防範,又注意執法過程中的跟蹤檢查、糾偏,更注重事後的檢驗、考核和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懲處。執法監察,是監察機關的一項基本職能和經常性的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