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聚落

城市聚落

城市聚落即城市,指在原有鄉村聚落基礎上,達到了一定的人口數量、經濟水平、規模程度而建立的規模大於鄉村和集鎮的以非農業活動和非農業人口為主的更高級的聚落形式。城市一般人口數量大、密度高、職業和需求異質性強,是一定地域範圍內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一般說來,城市聚落具有大片的住宅、密集的道路,有工廠等生產性設施,以及較多的商店、醫院、學校、影劇院等生活服務和文化設施。 現代的城市聚落規模宏大,建築林立,街道交通便捷,文化娛樂設施完善,就業機會多、教育等等條件優越。

基本信息

概念

城市聚落是指按國家行政建制設市的城市,人口一般在10萬以上。城市相對於城鎮,不但人口規模大,管轄範圍廣,而且結構複雜,功能齊全,經濟文化生活豐富多樣,構成多層次的景觀風貌.也是各種聚落景觀的綜合體。

聚落髮展

根據一種文化功能論的觀點,文化乃是人們適應環境的產物。在拉德克利夫·布朗、馬林諾夫斯基看來,任何一種文化現象,不論是抽象的社會現象(如社會制度、思想意識、風俗習慣等),還是具體的特質現象,都有滿足人類實際需要的作用,即都有一定的功能。它們中的每一因子都與其他現象互相關聯、互相作用,都是整體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毋庸置疑,作為人類文化的一種特殊形態的城市文化的特徵,顯然也是由人類特殊的新環境所決定的,這種新環境就是不同於農村聚落的城市聚落。

按照社會學上的定義,所謂聚落,是人類進行生產、生活及其他社會活動的場所,是人類在地表集聚的空間組織形式。《史記·五帝本紀》雲,“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這裡的“聚”、“邑”、“都”均是規模不同的聚落。在人類歷史上,聚落有一個從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即從小自然村(hamlet)、村莊(village)、鎮(town),到城市(city)、大都市(metropolis)、大都市區(metropolitan Area)、集群城市或城市群(conurbation)和城市帶或城市連綿區(megalopolis)。其中小自然村、村莊、鎮和城市,古已有之,大都市是工業化階段人口大規模聚集的產物,而大都市區、城市群和城市帶則是後工業化階段,尤其是在20世紀50年代之後,在城市高度發展的基礎上出現的。根據基本職能和結構特點以及所處地域的差別,可以把聚落分為農村聚落和城市聚落。在上述從低級到高級的聚落體系中,前兩種為典型的農村型聚落,後五種為典型的城市型聚落,鎮為兩種聚落的交界點,兼具兩者特徵。在中國,鎮分為兩類:集鎮(鄉鎮、村鎮)和建制鎮。集鎮屬農村聚落,而建制鎮則是一種最低層次的城市型聚落。因此,聚落體系又可以分為兩種基本的類型,即由小自然村到鎮的農村聚落體系以及由建制鎮至城市帶的城市聚落體系(或稱城鎮聚落體系)。

特徵

城市是一個多元、複雜的大系統,而城市聚落是規模大於鄉村和集鎮的以非農業活動和非農業人口為主的聚落。城市聚落一般人口數量大、密度高、職業和需求異質性強,城市的生活與生產設施與服務,也隨著技術、經濟等條件的複雜變得越來越複雜。城市聚落規模較大,是一定地域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城市聚落作為聚落文化景觀主要通過自然風光、道路、建築群、公園綠化、山水利用等人文特色來表現,包括了建築文化、綠色文化、藍帶文化(水文化)等,涉及自然和人文因素各個方面。而廣東城市,除了深圳、珠海、通什等少數城市以外,城市歷史一般都很長久。或曾為省府州治,或為重要商埠,歷史文化景觀層層積澱。近年城市建設迅速發展,新景觀不斷出現,新舊景觀交替疊置,促使城市文化景觀向多層次、多方向和多元化方向發展,顯示無限豐富的空間內涵。

從歷史角度來看,這些城市景觀每為時代文明進程的標記,深刻反映某個時代特定地域、特定文化土壤和社會經濟條件下生產方式、民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風俗習慣以及社會心理的需要。

農村型聚落和城市型聚落的本質差異,無疑是由鄉村和城市的不同的聚落方式所規定的。與農村型聚落相比較,城市型聚落具有人口總數和非農業人口數量多,人口密度大,居民職業構成、社會構成複雜,以人工景觀為主、各種物質和現象高度集聚、生活方式高度現代化和社會化等特徵。

人類不同的聚落方式,必然會形成不同的文化面貌。毋庸置疑的是,鄉村和城市的不同的聚落方式不僅規定了農村型聚落和城市型聚落的本質差異,而且也規定了城市文化不同於鄉村文化的特徵。

判斷標準

依據中外早期城市發展的歷史實際情況,總結學術界關於城市形成標準的相關討論及其觀點,從城市的要素、本質和定義出發,通過歸納、概括和抽象,我們可對城市聚落形成的標準進行新的更為全面的把握:

①區域範圍內政治、宗教、文化等的中心聚落的形成。城市一出現就充當了一定區域內政治權力的中心場所,同時在人類早期崇尚宗教祭祀的社會氛圍中,城市又有可能是區域範圍內宗教祭祀和地方文化的中心所在。區域範圍內政治權力、宗教祭祀、地方文化等的綜合的或者某一方面的中心聚落的出現,是城市聚落形成的標誌之一。

②軍事防禦功能得到加強的聚落的出現,其中許多以城牆的興建為標誌。隨著社會歷史的進步,城市聚落開始形成。城市聚落是作為區域政治、宗教、文化等的中心而存在的,在社會劇變、戰事頻繁的時代,出於保衛政權和其他利益的需要,加強防禦外來侵略的能力,就成為新建的城市聚落的必然要求。城市聚落適應了這種社會變化的需求,其軍事防禦功能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城牆是作為新興聚落軍事防禦能力不斷加強的防禦設施而出現的,城牆在中國城市和中國社會的歷史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具有獨特的歷史地位。“對中國人的城市觀念來說,城牆一直極為重要,以至城市和城牆的傳統用詞是合一的,“城”這個漢字既代表城市,又代表“城垣”。

③國家和文明的形成。城市、國家、文明的起源、形成的歷史進程具有同步性的特點,因而,城市、國家、文明等的形成標準就可以相互借用或互為參照。城市的形成可以作為國家、文明形成的標準或參照,同樣,國家、文明等的出現也可以作為城市聚落形成的重要標誌之一。

④人口的聚集數量和密度要大於所在區域內的鄉村。從鄉村與城市的差異來看,城市是人口更為集中的地方,人口的數量一般也要多於所在區域內的鄉村,人口的密度一般也要高於所在區域範圍內的鄉村。人口的數量和密度不僅是城市形成與否的重要標準之一,而且也是衡量和判斷城市聚落髮展規模與水平的重要指標。

⑤人口構成有別於鄉村。與鄉村聚落的人口構成有所不同,城市的人口構成要更為複雜。從社會生產角度來說,城市中已聚集有一定數量的非農業人口和非生產人口;從職業構成來看,城市人口有農業人口、手工業人口和管理人口等的區分;從社會地位來講,城市人口有社會階層和階級的明顯劃分。人口構成的漸趨複雜是城市聚落形成的重要標準之一。

⑥財富聚集與消費中心。城市是區域空間範圍內人類社會活動的中心,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產工具、資本、享樂和需求的集中。與鄉村不同,城市是資本和財富的聚集之地,也是享樂和消費的中心。城市的經濟中心職能除了表現為商貿中心外,也表現為財富與消費的中心。可以說,財富的聚集、消費中心的出現是城市聚落形成的標誌之一。

⑦大型聚落和建築物的出現。與鄉村聚落有所差異,新興的城市聚落在規模上一般要大於所在區域內的鄉村聚落;在城市聚落範圍內,大型建築開始出現,有些甚至是典型的標誌性建築。城市聚落中這些新的現象的出現,是城市作為區域範圍內政治權力、宗教祭祀、經濟發展、人口聚集等的中心的必然要求,反映了人類社會的巨大進步。大型聚落和建築物的建造,是判斷城市形成與否的標準之一。

⑧金屬器物的出現。從石器過渡到金屬器物(銅器)時代,不僅反映了人類技術水平的提高,更反映了由技術水平的巨大發展而引起的深層次的社會性質的變革。正因如此,金屬器物的出現便被作為社會發展的重要標誌。城市的形成也是隨著技術的革新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的劇變而完成的,正是從這一角度考慮,金屬器物的出現便被列入了城市形成的諸多標準中。

⑨文字的發明和科學的形成。文字的出現和科學的形成是以技術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為基礎的,是與人類社會的發展進步和文明時代的到來相伴隨的,因此,文字的創造和科學的產生便也可以作為在社會整體發展基礎上出現的城市聚落形成的標準之一。

⑩市場和貿易的形成。市場和貿易是構成城市空間和社會經濟的重要方面,市場的出現和貿易的形成是判斷城市形成與否的又一重要標準之一。

在不同國家和地區以及不同的相對獨立的地理區域單元內,由於地理環境的差異、民族的不同以及歷史發展道路的不同,使得城市聚落的起源、形成和發展也有所不同。因而,不可刻板地用統一的、固定的、沒有變化的標準模式去判斷城市的形成與否,否則,將抹煞不同地域城市發展的獨特個性。以上所列判斷城市聚落形成的10項標準,在某一個案的具體套用中不必要求全部達到,只要符合大部分標準,就可以斷定該聚落已屬於城市。只有這樣,才可能既保證了判斷城市聚落形成的有效性,又注意到了城市聚落形成發展的區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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