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
第一、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保護這市民的身體健康。
第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保障著經濟建設的正常進行。
第三、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保持著城市整潔面貌,有利於城市的對外交往和發展旅遊業。
第四、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是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陶冶和展示著一個城市市民的高尚情操。
管理體制
(1)市、區和縣的政府設定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鄉和鎮的政府設專人負責環衛管理,分別是本轄區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機關或主管人員。
(2)城市各級政府的規劃、環境保護、建築、房產、市政、園林、公安、財政、工商行政、教育、衛生、水利河港航監督等部門,又職責協同環衛部門,做好環衛管理工作。
(3)各級環衛部門下設環境衛生監察隊伍,行使環境衛生執法監察權。
(4)各單位有義務遵守國家和城市的環衛管理法律、規章,接受政府環衛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單位內部的環境衛生,維護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並在一定情況下負責單位周圍的環境衛生。
(5)城市的每位公民有義務遵守公共衛生的法規,積極參與改善城市環境衛生的活動。
改革方向:市區兩級環衛管理(局、處)單位改革。實現市區兩級環衛機構管理層與作業層徹底分離。管理層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管理層與作業層實行管幹分離。作業層全部進行企業化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行企業化運營。要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環衛改革。
由於部分地區改革不到位致使部分環衛部門依舊乾管不分,事企不分,撥款方式仍為差額撥款等,某些環衛部門一直承擔城區道路的保潔,垃圾清運等具體工作的具體實施,也同時承擔對環衛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能,以及對環衛企業考核,城區垃圾收集容器管理;公廁管理,垃圾轉運站日常工作管理;護欄管理等工作。
各地區環衛部門應以這次事業分類改革為契機,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以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為目的,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核心,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分類:
按照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今後的發展方向,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只能是對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職能;服務對象是管轄區域內的人民民眾;不能直接參與環衛作業,環衛管理部門不收取衛生費(具有資質的環衛企業收取),不由市場配置資源(市場配置資源指的是經濟運行過程中,市場機制根據市場需求與供給的變動引起價格變動從而實現對資源進行分配,組合及再分配與再組合的過程)。參考中央下發的事業單位改革目錄,環境衛生管理(局、處)應屬於[公益一類]的行政輔助類事業單位。
內容
一是 環境衛生管理規劃的制訂和實施。
二是 環境衛生事業的資金管理。
三是 環境衛生作業單位管理。
四是 環境衛生設施管理。
五是 環境衛生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