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垃圾分類收集是指將垃圾分類進行收集,使之更適用於處理與處置的需要。我國有些城市曾實行過將垃圾中的爐渣單獨收集,這樣做的目的是可將爐渣直接運至爐渣磚廠作為原料加以利用,也減輕了垃圾的處置負擔。有些國家如日本的一些城鎮的垃圾也實行分類收集,根據垃圾的組成、處理設施等情況實行不同的分類收集方式:可燃的和不可燃的;可燃的、不可燃的和粗大的;可燃的、不可燃的、粗大的和有害的等。為了有利於焚燒處理,有些城鎮還規定將廢塑膠類按不可燃性垃圾收集。目前,有害的垃圾多指定為廢電池、廢日光燈管、廢體溫表等含汞的廢物,也有將鎘-鎳電池及其它含有害物質的廢物定為有害垃圾類。
垃圾分類
可回收的:紙類 塑膠 玻璃 各類金屬等
不可回收的:破舊衣服 瓜果、菜皮、魚刺肉骨 等
有毒有害物品:電池 化學品 等
對有機物垃圾的處理:化纖棉布可做拖把、抹布,瓜果菜皮可作肥料養花種草,可
回收物品送資源回收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