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簽證
持外交或公務護照前往坦尚尼亞的中國公民無需辦理簽證;持公務普通或普通護照公民須提前辦妥簽證。持有效期6個月以上護照或旅行證件也可在尼雷爾國際機場等20個口岸辦理落地簽證。
坦尚尼亞的簽證主要有商務簽證、探親簽證、訪友簽證、旅遊簽證、返簽簽證五大類;
申請簽證時必須向大使館提交所有要求的證明檔案。簽證審核時間正常需要五個工作日;
申請流程
簽證申請人確定赴坦目的和行程計畫;
登入坦駐華使館官方網站或向使館諮詢有關簽證信息,下載(或索取)簽證申請表和相關資料清單;
準備簽證申請所需資料;
簽證申請人前往坦駐華使館繳納簽證申請費和辦理簽證手續;
等候簽證審核或依使館要求補充材料;
l領取簽證後,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與大使館聯繫。
所需材料
商務簽證
坦方邀請函;
坦方邀請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英文和斯語兩個版本);
坦方邀請公司納稅登記證;
坦方邀請公司營業稅完稅證明;
坦方邀請公司所得稅完稅證明;
坦方公司代表的護照或者居住證複印件;
中方公司的派遣函;
中方公司的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往返機票的訂單;
簽證申請表;
有效期至少6個月的護照;
兩張個人免冠近照。
訪友簽證
(1)如邀請人是坦尚尼亞公民,需提供如下材料:
邀請函(原件、傳真件或掃描件);
邀請人護照複印件;
被邀請人僱主準假證明(如果沒有工作單位,需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證明);
三個月內往返機票訂單;
簽證申請表一份;
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
35*45cm免冠彩色照片。
(2)如邀請人是非坦尚尼亞籍公民,需提供:
邀請函(原件、傳真件或掃描件);
邀請人的護照複印件;
邀請人在坦居住證複印件;
邀請人在坦僱主出具的身份證明函;
邀請人在坦僱主出具的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邀請人在坦僱主出具的公司最近一次完稅證明複印件;
被邀請人僱主準假證明(如果沒有工作單位,需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證明);
三個月內往返機票訂單;
簽證申請表一份;
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
35*45cm免冠彩色照片。
探親簽證
(1)如邀請人是坦尚尼亞公民,需提供:
邀請函(原件、傳真件或掃描件);
邀請人護照複印件;
結婚證複印件或戶口本複印件;
被邀請人僱主準假證明(如果沒有工作單位,需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證明;
三個月內往返機票訂單;
簽證申請表一份;
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
35*45cm免冠彩色照片。
(2)如邀請人是非坦尚尼亞籍公民,需提供:
邀請函(原件、傳真件或掃描件);
邀請人的護照複印件;
邀請人在坦居住證複印件;
邀請人在坦僱主出具的身份證明函;
邀請人在坦僱主出具的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邀請人在坦僱主出具的公司最近一次完稅證明複印件;
結婚證複印件或戶口本複印件;
被邀請人僱主準假證明(如果沒有工作單位,需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證明)
三個月內往返機票訂單;
簽證申請表一份;
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
35*45cm免冠彩色照片。
旅遊簽證
(1)通過中國境內旅行社送簽;
在使館成功備案的具有出境遊資質的中國境內旅行社可以向使館申請旅遊簽證。需要備案的旅行社必須和使館負責旅遊事務的外交官預約提交備案的時間,並由外交官審核無誤正式備案後才能開始送簽。通過旅行社送簽需提供如下材料:
接待方出具的確認函(包括行程安排、酒店住宿預訂,車輛預訂);
旅行社的確認公函(包括客人姓名、護照號、旅行時間等);
三個月內往返機票訂單;
個人工作單位的準假證明(需加蓋公章);
如有18周歲以下的隨行兒童,需要有父母簽字的授權函;
申請表一份(英文填寫);
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
兩張35*45cm彩色免冠近照。
(2)個人也可以直接向使館申請旅遊簽證,送簽材料如下:
坦尚尼亞旅行社出具的行程確認函;
坦尚尼亞飯店預訂確認;
個人工作單位準假證明(需加蓋公章);
三個月內往返機票訂單;
簽證申請表一份;
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
兩張35*45cm彩色免冠近照;
如有18周歲以下的隨行兒童,需要有父母簽字的授權函。
落地簽證
完整的簽證申請表;
5張護照照片;
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護照及護照複印件;
邀請人護照或其他身份證複印件。
簽證費用
普通:415元人民幣/人(5個工作日)
加急:600元人民幣/人(兩個工作日)
落地簽:50美元
簽證信息
1、坦方通常簽發3個月有效1次入境簽證;
2、過境必辦過境簽證。須提供機票和目的地國家簽證。
使館信息
駐華使館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三里屯亮馬河南路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