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質物質

名詞來源:
目前,歐盟委員會已經公布了關於六種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在均質物質中,鉛、汞、六價鉻、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為0.1%(淨重),鎘為0.01%(淨重) 。在指令公布的初期,許多生產商都對於均質物質的定義產生了困惑,這將直接影響到有害物質在產品和設備中的使用量。後來,歐盟委員會出版了正式的諮詢檔案,就RoHS指令中“均質物質”的定義作了解釋:“均質物質就是用機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單元“。
其他解釋:
在電子工業界,對於這個定義有多種的理解。針對這樣的問題,TAC又對“均質物質”進行了更進一步的解釋:“均質”可以理解是“全部是統一均衡的成分”,因此,以“均質物質”舉例來說,應該是單獨類型的塑膠、陶瓷、玻璃、金屬、合金、紙張、木版、樹脂和塗層。“機械地拆分方法”應理解為材料被機械用以下的方法分離開來:鏇開螺絲、切割、壓碎、碾磨、研磨。
名詞舉例:
按照上述的定義來說,當一種塑膠的保護層是由一種材料組成,並且在其上面(或者裡面)沒有貼附其他任何一種材料。在這種情況下,該塑膠保護層就能被理解為RoHS指令下的“均質物質”。
另一個例子是,用於包裹電纜中金屬電線的非金屬絕緣材料就應該被理解成是非均質物質,因為機械的拆分方法還能夠將其分離出多種材料。在這種情況下,被分離出的多種材料才能夠被理解為RoHS指令下的“均質物質”。TAC給出的最後一個例子是半導體的封裝,因為其內部包含了六種的“均質物質”:塑膠模具材料、焊接框架中的錫電鍍層、焊接框架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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