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矩規模

地震矩規模為從地震矩出發,又能和以往的震級可比擬,將矩震級定義為:為測定地震矩及矩震級。

概述

我們知道,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發生了地震矩規模(Moment Magnitude Scale)為9.0的強震。地震引發海嘯,造成了印度印度尼西亞斯里蘭卡泰國地估計超過40萬人的死亡。
這是有史以來有量測記錄的第四大地震,比本次印度洋大地震規模更大的有:
1. 於1960智利大地震,地震矩規模9.5。
2. 於1964年於阿拉斯加Prince William sound的“Good Friday Earthquake”,地震矩規模9.2。
3. 於1957年於阿拉斯加Andreanof Islands大地震,地震矩規模9.1。

特徵

這裡使用的地震矩規模是地震規模中的一種,用以表示地震的大小。早期地震規模是根據震源距離的遠近,採用地震記錄中不同地震波振幅和周期來加以估算,因此根據地震儀特性、震波性質(如體波和表面波)及震源深淺遠近可以界定出各種不同的地震規模。例如,1935年由美國地震學家裡克特及古騰堡共同制定了芮氏地震規模。但由於芮氏地震規模與地震源的物理特性沒有直接的聯繫,且在8.3至8.5級左右產生飽和,使強度不同的大規模地震顯示同一數值。因此,面對特大級地震時就無法科學測估。
1979年,加州理工學院的金森博雄教授(Dr. Hiroo Kanamori)提出了地震矩規模,用以計量超級大地震。其優點就是:它不會像芮氏地震規模那樣飽和。即,大於某規模的所有地震之數值都相同的情況不會發生。另外,該標度能更好地描述地震的物理特性,如地層錯動的大小和地震之能量。
因此,地震矩規模已經取代芮氏地震規模成為世界地震學家估算大規模地震時最常用的標度。目前,美國地質測量局對規模小於3.5級的地震不使用地震矩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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