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震局令第8號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已於2002年1月16日經中國地震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長 宋瑞祥
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管理辦法》是2002年1月16日經中國地震局局務會議通過,頒發的檔案。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已於2002年1月16日經中國地震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長 宋瑞祥
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一)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對建設工程進行評價。 (三)建設單位將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審定並確定抗震設防要求。 ...
第一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1995年12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9號發布,2005年10月20日修訂。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 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一月二十一日 山東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 地震...。 第八條 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地震安全性...在其資質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 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不得...
(二十六)國家或省的有關規定要求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其它項目。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 (三)允許其他單位以本...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為了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合理利用建設投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務院《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江蘇省防震減...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福建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為地方性法規,是福建省為了加強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的辦法,共有14條,自2007年...
基本信息 詳細條款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的管理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具有獨立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編寫評價報告的能力; (四)具有獨立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
第一條 第三條 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