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區劃

地震區劃

地震區劃是按地震危險性的程度將國地劃分若干區,對不同的區規定不同的抗震設防標準。《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1](1990)》是用基本烈度表征地震危險性,將全國劃分為、<6°、6°、7°、8°、≥9°五類地區。

簡介

地震劃區
地震區劃是按地震危險性的程度將國地劃分若干區,對不同的區規定不同的抗震設防標準。《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1990)》是用基本烈度表征地震危險性,將全國劃分為、<6°、6°、7°、8°、≥9°五類地區。鑒於該區劃圖採用的是四百萬分之一的小比例尺,因此,它只能提供較大地區範圍內地震危險性的平均估計,即設計基準期為50年的時期內,在一般場地條件下,可能遭遇超越機率為10%的地震烈度值。它可作為丙類建築抗震設防的依據和國土利用規劃的基礎資料。它不能用來預測地震破壞作用的小範圍內和特定場地條件下的地震烈度變化世界各國為了防禦地震災害而把國土按地震危險程度劃分為若干區域的工作。表示地震區劃的地圖稱為地震區劃圖。編制地震區劃圖是地震區劃工作的中心任務。國家的基本建設項目都要按地震區劃圖來制定抗震設計標準。地震區劃實質上屬於長期地震預報範疇。由於地震預測目前尚處於探索階段,在科學上遠未得到解決,因此地震區劃圖只是暫行的,本身通過科研工作的深入還在不斷修改和完善。 地震烈度區劃圖和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是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動參數為指標,將國土範圍劃分為不同地震危險程度或抗震設防等級的地圖。該圖是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依據或要求,也是國家經濟建設和國土利用規劃不可缺少的基礎資料。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不同時期的區劃圖具有不同的內涵。地震烈度區劃圖或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的適用範圍:①國家經濟建設和國土利用規劃的基礎資料;②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③制定減輕和防禦地震災害對策的依據。“中國地震參數區劃圖”中的“兩圖一表”,其中兩圖是“中國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區劃圖”和“中國地震反應譜特徵周期區劃圖兩張區劃圖的設防水準為50年超越機率10%,即相當於GB 50011-2001 規範所定的設防烈度(或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對應烈度)的機率水準。“兩圖”的場地條件為平坦穩定的一般(中硬)場地。“兩圖”定義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地震動加速度反應譜最大之相應的水平加速度;定義地震反應譜特徵周期為地震動反應譜開始下降點的周期。“一表”為“地震反應譜特徵周期調整表”,它採用四類場地劃分。“兩表”提供了特徵周期分區:1區(近震區),2區(中遠震區),3(遠震區),設計地震分組是將特徵周期的各區調整為設計地震的第一,二,三組,並按場地內給出設計特徵周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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