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廢之爭
《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地鎖禁設令,引發公眾強烈反應,並由此引發拆鎖派、保鎖派的大PK。地鎖禁設令徵求意見前,北京各街道、社區有組織或自發開展了拆鎖行動。
保鎖派
認為禁止地鎖不能“一刀切”,對購買或長期租用固定停車位的用戶而言,不設地鎖無法保證其正當權益。如果是專用停車場的固定車位,則是否設定地樁、地鎖,是買或租車位者的權利。
經過“停車難”切膚之痛的車主,估計很難理解地鎖上的愛恨情仇。設個地鎖,無非是“圈地劃界”,為泊車難解決後顧之憂。一刀切地消滅地鎖本身於法無依,因為譬如小區內的停車場,如果業主與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有租賃車位契約或買賣車位契約,只要土地使用合法、契約關係有效,那么,別說給車位上鎖,就算把地鎖排成行為藝術,不妨礙他人停車,都算是個人權利與自由。
拆鎖派
認為地樁、地鎖嚴重浪費停車資源,更容易造成意外和危險;在非固定車位隨意設定地樁、地鎖,這不僅是資源浪費的問題,更是將原本不屬於自己的許可權,用地鎖強行“鎖定”,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這些“固定停車位”都處在公共區域,有的甚至就設定在小區內的便道旁、綠地邊,有些雖然在公共停車場內,卻與非固定車位犬牙互動,區內或外來車輛在不了解情況時誤停、或泊車時偶然駛入,都很正常,一般打個招呼即可解決問題,地樁、地鎖的設定卻可能令這些車輛受損。不僅如此,地樁、地鎖都帶有尖銳邊緣,過往的路人,尤其老人、兒童不小心很容易被碰傷、絆倒,造成意外傷害。
解決辦法
地鎖的癥結,在於如何讓產權不一的車位主動參與到高效率的停車遊戲中來。拆除地鎖容易,消弭心鎖困難——從這個意義上說,惟有信用社會建設是解開地鎖的“鑰匙”。這種信用,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相信其他公民都會將心比心,在保障私人權益的基礎上,將車位積極用於公益流通,並能獲得對等的物質與精神的激勵;二是自己力所能及為停車難出份力,青睞公共運輸,即便開車外出,也當提高泊車效率;三是信任公權部門,制度設計會殫精竭慮、窮盡一切疏解問題的辦法,即便遭遇最壞的結果——無位可停,定有公職人員來伸手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