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噴火機車的發明人是英國林肯郡水管工柯林-福爾澤(Colin furze),他是一名007迷。
福爾澤最初嘗試將火焰噴射器安裝在山地腳踏車上,由於非常好使,他決定在自己的時速60英里(約合96.6公里)的機車上試一下。
福爾澤利用業餘時間在家裡的後花園對機車進行了改造,福爾澤的第一次嘗試並未成功,機車開動時並不能噴射火焰,而第二次嘗試同樣失敗,第三次嘗試終於獲得成功,只要一按安裝在車把上的按鈕,就會噴射12英尺(約合3.66米)長的火焰。不過,唯一的問題是,在風向不配合的情況下,騎著機車噴火可能會烤到自己。
為此,他給機車加裝了一個操縱桿,可以改變火焰噴射的角度。
行駛

按照英國法律,福爾澤不能騎著這輛可噴射火焰的機車在公路上行駛。如果福爾澤騎摩托在公路上噴射火焰,這等同於使用輕武器,可能會惹上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