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職
地方官職,是指中央在地方設立的管轄地方行政的機構,始於秦朝。
秦漢地方官名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官職的任免升降】
“三省六部”制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職的任免升遷常用以下詞語:(1)拜。用一定的禮儀授予某種官職或名位。(2)除。拜官授職,就是授予官職的意思。(3)擢。提升官職。(4)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5)謫。降職貶官或調往邊遠地區。(6)黜。“黜”與“罷、免、奪”都是免去官職。(7)去。解除職務,其中有辭職、調離和免職三種情況。辭職和調離屬於一般情況和調整官職,而免職則是削職為民。(8)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
【爵】
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
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
【太師】
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其二,古代又稱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都是太子的老師,太師是太子太師的簡稱,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
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學士】
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
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
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參知政事】
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軍機大臣】
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
【御史】
本為史官,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
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左徒】
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太尉】
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一級武官。
【上大夫】
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
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
【士大夫】
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
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曆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範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長史】
秦時為丞相屬官,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
【侍郎】
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侍中】
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
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
【參軍】
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令尹】
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都尉】
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
【司馬】
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
【節度使】
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
【經略使】
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
【刺使】
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
【巡撫】
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極地方長官,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台”、“撫軍”。
【校尉】
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教頭】
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
【提轄】
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
【從事】
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
【知府】
即“太守”,又稱“知州”。
【縣令】
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里正】
古代的鄉官,即一里之長。
【里胥】
管理鄉里事務的公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