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每種方法都可用來表達製圖對象的一個或幾個方面的特徵。同樣,每一製圖對象多方面特徵也可通過幾種表示方法表示。在製圖中為反映某一製圖對象的多種特徵,往往在一幅地圖上同時採用幾種表示法。這並不是簡單的疊置,而是以一種或兩種表示方法為主,做到點、線、面結合,各種表示方法相互不干擾。在選用表示方法時,須根據各種表示方法的功能及可能採用的地圖表示手段來決定,也要考慮製圖對象本身的性質和分布形式(點狀分布、線狀分布、面狀分布、零星分布、連續分布、斷續分布)及製圖對象表示的特徵(分布範圍、質量特徵、數量特徵、動態變化)。同時也要考慮地圖比例尺、用途及依據的製圖資料等。
方法
目前有個體符號法、線狀符號法、運動符號法、範圍法、質底法、量底法、等值線法、點值法、格線法、定點統計圖表法、分區統計圖表法和分區分級統計圖法等12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