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信息系統

地名信息系統

地名信息系統是利用計算機等設備,通過軟體系統對地名信息進行採集輸入、編輯處理、存儲維護、檢索輸出等自動操作的系統。是地理信息系統的一個子系統。

正文

地名信息系統

組成

 包括計算機硬體設備、程式軟體系統和地名資料庫3個部分。①硬體設備,通常由中央處理機磁碟機微型計算機工作站(即人機互動編輯顯示系統)以及一些外圍設備組成(見圖)。
地名信息系統地名信息系統
②軟體系統,一般採用多功能的可在多種型號計算機上執行的通用資料庫管理系統,需編制一些用戶程式,包括數位化設備與計算機的接口程式、數據輸入程式、處理程式、編輯修改程式、檢索程式、輸出程式等。③地名資料庫,由地名數據檔案組成,是地名信息系統的基礎。只有建立起信息豐富的機器可讀地名資料庫,地名信息系統才能發揮作用。如美國地質調查局的地名信息系統包容了 5個地名資料庫(國家地名資料庫、地形圖地名資料庫、國家地圖集地名資料庫、地名委員會資料庫和地名參考資料庫),可提供該國地名信息約200萬條;蘇聯中央測繪科學研究所的地名信息系統已存入 400萬個國內外地名。
要求 為更好地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國防建設、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事業等對地名信息的需求,及時地向各個有關部門提供標準化的地名信息,需要建立多功能的地名信息系統。在建立地名資料庫之前,要充分全面地收集地名資料。一個地名的全部信息構成一個數據單元,稱為一個記錄。每個地名的記錄,通常包括地名(又名、歷史名)、審定日期、類別特徵(市、縣、河流、湖泊、山峰等)、數量特徵(人口、河流長度、山峰高程等)、地理坐標、行政隸屬、所在圖幅和圖名、圖號和比例尺等。如美國國家地名資料庫中包括72種地物類別,每一條記錄包括16個項目。
功能 對存儲的地名信息,可通過簡單標誌,如地名、行政區、人口數、地物類別、所在圖幅和圖名或圖號進行檢索;也可將上述簡單標誌組合為綜合標誌進行檢索;並可根據用戶要求,通過程式對地名進行分類,分區分級輸出各類地名表,列出各類地物要素的統計表,自動編輯、輸出地名索引和地名錄,以及為地圖地圖集的編制輸出註記版。它有助於加速地名標準化工作;按需要迅速提供各種形式的地名資料;提供標準地名編碼,便於各部門進行信息交流;為一些專業資料庫提供地名數據。
沿革 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率先開始研究地名信息系統。隨後,加拿大英國法國蘇聯等相繼著手研究和建立地名信息系統。中國於80年代初開始研究建立地名信息系統的工作,現正在進行市、縣級地名信息系統的研究實驗和建立國家地圖集地名資料庫的研究。

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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