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民規

土民見到土司官,必須跪在道路旁,待土官走過,才能起立。 土司婚姻嫁娶,土民本年不得婚嫁。 土司大小官僚均有田產山林,租給佃戶耕種。

簡介

土家民規是貴州省銅仁市烏江山城思南縣的土家族民間老百姓們的一種法規,每戶土司土官對土民制定的法規。

傳承與發展

土司民規極為殘酷而苛刻。土司土官外出巡視、觀光,都是旗開鑼鳴,前呼後擁,禮儀繁雜,保衛森嚴。土民見到土司官,必須跪在道路旁,待土官走過,才能起立。即使受土官責打、誅殺。也必須俯首聽命,切不可有半點不滿情緒。否則,禍及全家,誅連九族。思南宣慰使田宗鼎更是明文規定,土民不得住瓦房,不得種稻,不得從華風,子弟不得讀書,人才‘不得科貢。土司婚姻嫁娶,土民本年不得婚嫁。每逢歲時令節,土官命令舍把,捉拿鄉間民女到土司衙署唱歌跳舞,以供土官尋歡作樂。土司大小官僚均有田產山林,租給佃戶耕種。佃戶必須絕對服從土司使喚,否則以犯上作亂罪治之。土民則自耕自己田土,土司隨時派款捐糧,由旗頭負責收交,按戶索取,不得違抗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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