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成分分析標準物質-新疆土壤

土壤成分分析標準物質-新疆土壤可密封保存在陰涼乾燥處,使用注意取樣量為0.1克。

保存條件:密封保存在陰涼乾燥處 。

使用注意事項:取樣量為0.1克。

特徵形態:固態

基體:土壤

主要分析方法:電漿質譜法,等離子光譜法,原子吸收(火焰發射)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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