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所謂土地集約利用,是指在單位土地面積上合理增加物質和勞動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經營方式。特點
土地集約利用帶有一定的時代特點。在工業化初期,人類將注意力放在土地利用的經濟效益上,很少考慮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在城鎮土地利用方面一味地追求土地的建築密度和容積率。在後工業化時代,土地利用的目標不再是經濟效益至上,建築密度和容積率也不再是人們追求的惟一目標。
土地集約利用還有一定的地域性。在同一時期,不同地域的土地集約利用有不同的表現形式:總的來講,南方土地的建築密度大於北方,原因是南方的住宅對光照要求不強;北方則相反,為了使每個居住單元要都儘可能地獲得更多陽光,建築物的間距必然要大於南方。
土地利用集約度與集約利用形式
土地利用集約度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單位面積的土地上投放的資本和勞動的數量。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單位面積土地上投放的資本和勞動的數量越多,則土地利用的集約度越高;反之,就越低。相對而言,單位土地面積上投入的資本較多時,這種土地集約利用形式稱為資本集約型;反之,單位土地面積上投入的勞動較多時,這種土地集約利用形式稱為勞動集約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