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即土地邊際報酬
土地生產經營過程中每增加一個單位變動要素的投入,較上一水平所增加的產品數量。它一般可用生產要素增加的量去除由於該新增生產要素而獲得的產品增加數量而得出。土地邊際效益是遞減的,也就是說在一定的科學技術水平和生產條件下,對土地的某項投入增加,而其他投入要素固定不變,連續增加該要素投入所帶來的新增效益,在初始階段不斷上升,但是當達到一定值之後,效益不但不會上升,反而呈現遞減的趨勢。例如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工越多,愈是精耕細作,產出的糧食就越多,但在土地上勞動的人越來越多時,儘管總產量有增加,但人均產出增加卻越來越少。到最後,土地的產出幾乎沒有增加,協調管理費用卻大幅度上升。因此,可以說土地投入的可變生產要素與不變要素配合比例的協調程度,決定了土地效益的大小。在效益變化的第一階段,最初邊際效益處於遞增狀態,總效益遞增增加,當邊際效益達到最高后,邊際效益遞減,但平均效益和總效益仍然遞增,當邊際效益下降至平均效益時第一階段結束;第二階段邊際效益和平均效益均處於遞減狀態,總效益遞增,邊際效益小於平均效益,但二者均為正值,直到邊際效益減為零,第二階段結束;第三階段邊際效益為負值,總效益遞減。由此可見,在第一階段生產要素利用和潛力發揮有限,總報酬不是很高,在第三階段,投入的可變生產要素過多,超過了土地受容力,總報酬遞減,也不是合理階段,只有第二階段才是最合理的投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