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土地行政復議機關,是指依照行政複議法或有關土地管理法律規定,備註
在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受理範圍內,受理審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提出的土地行政複議申請並作出土地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機關。
土地行政複議機關,是指依照行政複議法或有關土地管理法律規定, 在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受理範圍內,受理審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提出的土地行政複議申請並作出土地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機關。
在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受理範圍內,受理審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提出的土地行政複議申請並作出土地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機關。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包括一級複議制度、合議制度、書面審查...
含義 基本制度 行政訴訟區別 法律關係 程式行政複議機關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有權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行政機關。這種組織的特徵是:第一,行政複議機關是行政機關;第...
種類 特徵 概念 複議內容 法律依據(2003年11月28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9年7月24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
條例內容 修改情況說明 審議結果報告經濟行政複議是指經濟行政相對人認為經濟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提出複議審查申請,由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對被申請的具體經濟行政行為進行...
具體內容 種類 性質 特徵 基本原則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第四十條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行政複議申請 第三章 行政複議受理 第四章 具體行政行為審查第十條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
類型 獲取方式 管理暫行辦法 確認 用權出資行政複議前置(也叫複議前置制度)是指行政相對人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定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在尋求法律救濟途徑時,應當先選擇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而不能...
種類 類型 原因 法條分析 存在矛盾複議法)及有關法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為該機關的行政複議工作機構,其職責是:(一)履行行政複議法...、資料等。第五條 行政複議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