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ITF組織多一直飽受爭議,全球許多家船舶所有人,特別是方便旗船所有人都對其進行反抵制,以防其干擾正常的運輸業務。主要措施是在租船契約中簽訂有關該組織的條款,限制船舶航行於ITF活動密集的區域。
活動範圍
ITF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區域劃分,但其主要活動的範圍包括:芬蘭、斯坦的那維亞半島、英國、澳大利亞等。
介紹
國際運輸工人聯盟(ITF) 是由各地運輸工人工會組成,來自不同國家及地區的運輸行業獨立工會,都有資格申請成為ITF的會員。
成員
ITF現有781個工會屬會成員。屬會成員來自155個國家,其中陸海空運輸工人會員超過4,600,000名。
規模
ITF成立於1896年,包含海運,鐵路,公路運輸,民航,港口,內陸航運,漁業及旅遊服務八個行業部門。ITF總部現設於倫敦,在東京、新德里、里約熱內盧、安曼、莫斯科、布魯塞爾、奈洛比、瓦加杜古等地設有地區辦事處,香港則設有方便旗船事務辦事處。
工作範疇
一 在國際運輸行業中,代表各國及各地區運輸工人,爭取工人的合理權益。
促進國際社會對運輸工人及其工會權利的尊重和支持。
為遇到困難的運輸工人提供協助。
二 聯繫不同國家及地區的屬會成員,加強交流,促進團結,協調行動。
在爭取社會公義及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為和平而奮鬥。
三 為屬會成員提供研究及信息服務。
為屬會成員及所屬行業工人,提供有關行業的重要信息,以利制訂適當的發展策略及行動準則。
ITF代表屬下工會的利益並採取行動,就有關行業中的工作環境、僱工條件及安全標準的發展或規範施加影響。例如,參與國際勞工組織(ILO) 、國際海事組織(IMO) 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 等,從中發揮影響力。
ITF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國際間運輸行業的動向,為屬會成員提供有關信息及建議。ITF設有專門人才培訓部門,培養聯盟及屬會成員所需工作人員,以發展強大及民主的運輸工人工會。
ITF的另一主要功能,是屬會成員之間的跨地域團結行動。如當某地的屬會成員一旦進行工業行動,在必要時可以通過聯盟獲得跨地域的聲援或行動支持,從而擴大聲勢,更有利於取得預期成果。方便旗運動正是這種跨地域團結的成功典範,ITF在世界各地港口的屬會成員及檢查員,每當發現某方便旗船舶存在侵害船員權益的情況,即可採取合法及可行的抗爭行動。這類抗爭行動,往往協助有關船員取回應得的薪酬,或令工作環境及生活設施得到改善。
方便旗船運動
ITF推行多年的方便旗運動,對任職於方便旗船上之海員的工資及工作條件,均發揮有力的正面影響。
方便旗運動,一般是通過ITF屬會成員中的海員工會及碼頭工人工會的合作,查訪抵港的方便旗船舶。若發現有關船舶上船員的實際待遇,低於ILO規定或契約訂明的標準,即採取一系列針對行動,督促船方按照工會要求予以改正。
方便旗營運方式,是船東逃避其本國航運法規及勞工保障法例的一種手段,往往造成低工資、長工時及保護欠佳的勞動條件。由於方便旗船的實質國籍模糊,監管弱化,船上海員獲得的實質保障遠遜於非方便旗船。
然而,方便旗船充斥於國際航運業,這是大部份海員面對的現實。就海員應有的合理權益而言,這是跨國性的不良狀況,絕非單一國家或地區的海員工會能夠解決的問題。
因而,方便旗運動,是應對方便旗營運方式的有效行動。經過了長期及大量的行動,積累了大量的正面成果。有關船員的薪酬,工作和生活條件,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實質改善。
對海員的意義
方便旗註冊國不執行國際承認的最低社會標準,正是很多船東選擇的主要原因。方便旗船上執行註冊國的法規,海員所屬國家因而難以提供足夠的保護,海員的基本人權及工會權多受忽視。由於大多數方便旗船上的海員並非工會會員,工會要協助海員時,往往遇上種種困難而力不從心。
國際貿易得以成功,主要條件是海運業的支持,海員為此作出重要貢獻。他們抗擊風浪,為不同地方運送石油、天然氣與建築材料,更有香蕉、糧食、凍肉及布料等人們的必需品。海員是影響世人生活的重要勞動大軍,卻生活在世人和海事監管當局的視界之外。船東正好利用世人的忽視,藉方便旗註冊的方便,肆意剝奪海員的權利。
經過55年與方便旗的抗爭,ITF 已經在全球重要港口,建立了查核可疑船舶的檢查員網路。他們的報告揭示了海員遭受的惡劣待遇:
· 極低的工資;
· 船上惡劣的環境設施;
· 食物與乾淨飲水供給不足;
· 長時間工作而無適當的休息時間,導致海員緊張與疲勞。
事務辦事處
香港三家海員工會,即香港海員工會、香港商船高級船員協會及香港航業海員合併工會,同為國際運輸工人聯盟(ITF) 的屬會,參與聯盟推行的方便旗運動。
香港國際運輸工人聯盟方便旗船事務辦事處 (Hong Kong ITF (FOC) Campaign Office) ,得香港三家海員工會的支持於2009年7月成立。 辦事處的主要職能,是根據香港海運業的實際情況,協調三家海員屬會參與方便旗運動的事務和活動,促進運動的積極發展,並為有需要的海員提供協助。
在海員事務上,我們主張並積極推動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官三方協調機制,拓展簽訂集體契約,鼓勵資方履行社會責任,提升海運行業的營運素質,從而保障海員的合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