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目的
① 提高工會和人權在世界上的地位,改善運輸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② 在社會公正和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為和平而工作。
③ 保護其成員利益,幫助其成員工會開展活動。
④ 為其成員提供研究和信息服務。
⑤ 向有困難、遇到麻煩的運輸工人提供幫助。
機構設定
代表大會:是該組織工作與發展的最高決策體。
理事會:是該組織的統治、操縱體。
執行委員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
管理委員會:歸執行委員會領導,管理該組織的日常工作。
此外,還按職業不同設有八個組:鐵路工人組、海員組、碼頭裝卸工人組、旅遊組、公路運輸組、航空組、內河航運組、漁業組。
工資標準
ITF通常制定兩個基本工資標準,一個專供遠東用,一個供世界其它地區用。ITF每年簽定一次集體契約,有效期從當年的9月1日起至翌年的9月1日止。
中國關係
1924年2月7日(二七大罷工周年紀念日),全國鐵路工人第一次代表大會在北京秘密召開,大會決定在北京成立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並加入萬國運輸工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