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和平學
正文
國際政治學中一門以和平為研究對象的具有跨學科性質的新興學科。國際和平學主要討論和平的本質定義和價值觀,通過對國際衝突與戰爭的本質、起因、結構和結束條件的分析,研究實現國際和平的途徑,闡述和平與發展的關係。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西方的冷戰對峙引起了世界人民的關注,威脅人類生存的核軍備競賽和新的戰爭危險,促使國際間的和平研究進到有組織的學科化發展階段。20世紀50年代後期,起源於美國民間的和平研究在歐洲、日本等地迅速展開。1959年挪威奧斯陸國際和平研究所的建立及其專業學術期刊《和平研究》雜誌的出版,被公認為國際和平學成為系統理論學科的標誌。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84年的調查報告統計,全世界直接或間接從事該學科研究的機構已達 313個,擁有專門研究人員2000餘人。80年代末,規模和影響大的國際性學術團體有:以西北歐學者為主、面向第三世界的國際和平研究協會(IPRA)和以北美研究者為主的和平學協會(國際)〔PSS(I)〕。另外,許多國家的大學已先後設定和平學的教學研究課程,有些還建立了獨立的系科。
國際和平學研究的內容和重點與國際政治、經濟的發展變化密切相關。身處激烈冷戰年代的早期和平研究者,特別注重對國際衝突與戰爭根源的探討。他們認為,戰爭是和平的對應物,爭取和平就是要實現國際體系的無戰爭狀態。社會制度所形成的利害關係差異,使戰爭如同自然災害一樣無法消滅,但是人們的價值標準的改變,有可能減少戰爭危險,維護國際和平。他們主張運用研究成果,闡明戰爭的根源,預測戰爭的到來,影響決策者的思想和行為;認為通過分解衝突、均勢威懾等手段,改變既得利益的發展方向,能夠有效防止戰爭發生。這一時期和平理論研究者主要有美國的D.辛格、A.拉波波特等。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國際和平學的研究重點隨東西方關係的逐漸緩和及南北關係的日趨尖銳而轉移,主要表現在研究的範圍有所擴展。挪威的J.蓋爾騰格等北歐學者首先突破以戰爭為中心課題的傳統框架,代之以對一般暴力概念的研究。他們認為,避免敵對雙方互施直接暴力的戰爭,只能獲得消極的和平;要締造積極的和平,必須更加重視消除結構性暴力。根據他們的理論,暴力的淵源存在造成社會產品分配不公、社會價值分配不均的結構之中。無論是在國際社會中處於中心支配地位的已開發國家與處於一定從屬地位的開發中國家所構成的非對稱關係,還是在國家內部環境中社會關係不平等的潛在暴力因素的積累,最終都會以國家規模的形式爆發衝突和戰爭。因此,只有廢除結構暴力,實現社會正義,才能贏得持久和平。他們還提出了國際一體化的若干具體模式。北歐學者的理論觀點在70年代成為國際和平學研究的主流。
對該學科產生過較大影響的流派和學者還有:首創數學計量規範研究的英國學者L.理查森;注重和平與權力關係研究的法國政治學家R.阿隆,以及美國哈佛大學的世界秩序學派等。
國際和平學的研究領域仍在進一步擴展。80年代以後,越來越多的研究者加強了對和平與發展關係的研究。他們從解決全人類生存問題的角度出發,著眼於變革現存的國際經濟體系,把和平研究、和平教育變成維護和締造和平的現實途徑。也有部分學者主張朝著傳統的客觀性純理論方向回歸,恢復以暴力戰爭為主要研究對象。國際和平學對基本範疇、分析方法和價值取向尚存爭議,其發展呈現多樣化、多方位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