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總防汛Ⅱ級應急回響

國家防總防汛應急回響總共分為四級,Ⅰ級為最高。據介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啟動Ⅱ級回響:
1、一個流域發生大洪水;2、大江大河幹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放發生決口;3、數省(區、市)多個市(地)發生嚴重洪澇災害;4、一般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5、超強颱風即將登入並嚴重影響我國等其他符合條件的情況。
Ⅱ及回響包括哪些行為?
1、國家防總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期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重點工程的調度,並在24小時內派出由防總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密切監視汛情發展變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按照許可權調度水利、防洪工程。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指揮機構可根據情況,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行駛相關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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