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追訴便宜主義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在訴訟理論上,根據一國對所有的犯罪行為是否都提起刑事訴訟所持的態度和所規定的訴訟制度,可以將刑事訴訟分為追訴法定主義和追訴便宜主義兩種類型。
國家追訴便宜主義是在某些法定情形下,不追究犯罪行為人刑事責任,因而不提起刑事訴訟的一項訴訟原則。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我國採用了這一原則。具體情形有: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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