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 (2018-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精神和中央一號檔案關於“提升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水平”要求,落實《“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和《“十三五”農業農村科技創新規劃》要求,進一步加快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創新發展,科技部、農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中國科學院、中國農業銀行共同制定了《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

當前,我國正處於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關鍵時期,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的決勝階段。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精神,認真落實《“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和《“十三五”農業農村科技創新規劃》要求,進一步加快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創新發展,制訂本規劃。
一、現狀與成就
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2000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中發〔2000〕3號)中“要抓緊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重點實驗室和科學園區,並制定扶植政策”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做好2000年農業和農村工作意見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辦函〔2000〕13號)中“科學園區由科技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精神,自2000年以來,科技部聯合農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中國科學院、中國農業銀行等部門,啟動了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工作。園區發展經歷了試點建設(2001年至2005年)、全面推進(2006年至2011年)、創新發展(2012年至今)三個階段。截至2017年底,已批准建設了246個國家級園區,基本覆蓋了全國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初步形成了特色鮮明、模式典型、科技示範效果顯著的園區發展格局。按照建設和運營主體的差異,園區形成了政府主導型(占87.0%)、企業主導型(占9.7%)、科研單位主導型(占3.3%)三種模式。近年來,園區基於自身發展模式和區域特色等,為適應創新驅動發展的需要,在功能定位、規劃布局上出現了一系列新變化,政府主導型園區向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培育和產城產鎮產村融合的楊凌模式發展,其它兩類園區分別向科技服務和成果套用方向發展。
自開始建設以來,園區建設得到了各有關部門、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央一號檔案先後7次對園區工作做出部署,為園區有序、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同時也為依靠科技創新驅動現代農業發展提供了新型模式和示範樣板。
(一)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地。
在東北平原、華北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的13個糧食主產省份,先後部署了117個園區。通過實施國家種業科技創新、糧食豐產科技工程、渤海糧倉科技示範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園區已成為優良農作物新品種、糧食豐產技術集成創新的示範基地,為糧食產量十二連增作出了重要貢獻。截至2015年底,園區累計增產糧食5600多萬噸,增加效益1000多億元,有力地帶動了園區周邊地區糧食增產增效,推動實現“藏糧於地、藏糧於技”。
(二)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和成果轉移轉化的重要平台。
園區注重政產學研合作交流平台和技術研發平台建設,吸引大學、科研院所和企業入駐,聯合開展農業技術研發。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積極引導科技人員創新創業,鼓勵科技特派員創辦農業科技型企業,建設星創天地,健全新型社會化農業科技服務體系,發展星火基地、農科驛站、專家大院、科技服務超市及農技信息化服務,加速農業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目前已建成的246家園區核心區面積579萬畝,示範區2.0億畝。園區引進培育的農業企業總數達8700多家,其中高新技術企業1555家。累計引進培育新品種4.09萬個,推廣新品種1.46萬個,引進推廣各類農業新技術2.2萬項,審定省級及以上植物和畜禽水產新品種642項,取得專利授權超過4000項。
(三)推動農業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的重要支撐。
園區堅持以創新為動力,加速現代產業組織方式進入農業領域,產業發展形態由“生產導向”向“消費導向”轉變,發展模式由“拼資源、拼環境”的粗放式發展向“穩數量、提質量”的集約式發展轉變,有力地推動了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園區內糧食、蔬菜、花卉、林果、農產品加工等傳統產業不斷發展壯大,農產品物流、科技金融、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加速成長,推動了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園區以展示現代農業技術、培訓職業農民為主攻方向,加強農業先進技術組裝集成,促進傳統農業改造與升級。2015年,園區實現總產值1.2萬億元,培訓農民374萬人,帶動當地農民170萬人就業;全員勞動生產率14.25萬元/人,比全國8.90萬元/人高60.1%,各項創新指標明顯優於全國平均水平。
(四)探索農業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重要載體。
按照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與更好發揮市場作用相結合的要求,加強園區之間政策聯動、投資結盟、信息共享、產業互動,進一步激發園區活力,形成了園區自我發展的長效機制,推動了園區產城產鎮產村融合發展,推進了政府、市場、社會的協同創新,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農村傾斜,為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加快推進城鄉二元結構破解做出新貢獻。
二、形勢與需求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我國經濟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有力推動了農業農村發展進入“方式轉變、結構最佳化、動力轉換”的新時期。園區發展既存在諸多有利條件和機遇,也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必須更加依靠科技進步實現創新驅動、內生髮展。
(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園區發展提供了新動源。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方位立足全局、面向未來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緊緊抓住科技創新這個‘牛鼻子’,切實營造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體制機制和良好環境,加快形成我國發展新動源。”當前,全球新一輪農業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信息技術、生物技術、製造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技術等廣泛滲透到農業農村領域,帶動了以綠色、智慧型、泛在為特徵的群體性重大技術突破。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創新創業進入活躍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人心,人才、知識、技術、資本等創新資源加速流動。園區要準確把握未來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新的任務要求,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源,打造科技先發優勢,推動更多農業科技成果直接轉化為新技術、新產品,形成新產業、新業態,培育新動能、新活力。
(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園區發展提出了新要求。
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重道遠。一方面,農產品價格封頂、農業生產成本抬升、進口農產品衝擊、農業資源過度利用與緊缺雙重約束日益加劇;另一方面,農村土地流轉加速,規模經營比例擴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支撐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需求更加迫切;尤其是在經濟發展速度放緩的背景下,農民持續增收的壓力變大。園區作為農業科技創新、技術套用和產業發展的示範樣板,要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提高農產品的供給質量和效率作為主攻方向,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要建立創新驅動現代農業發展的新模式,融合聚集科教、資本等資源,探索多種模式和途徑,孵化、培育農業高新技術企業,提升農業產業整體競爭力,充分發揮科技在農業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支撐引領作用。
(三)打贏脫貧攻堅戰為園區發展帶來新機遇。
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共產黨對全國人民的莊嚴承諾,也是中國政府對全世界的鄭重宣告。當前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脫貧攻堅進入攻堅拔寨的衝刺階段,園區要加強科技供給,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服務於脫貧攻堅的主戰場。要充分發揮園區產業集聚、平台載體、政策環境以及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優勢,加快先進適用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培育創新創業主體,加強農民技能培訓,推進創業式扶貧,以創業帶動產業發展,以產業發展帶動精準脫貧,增強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
面對農業農村發展新時期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新需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在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也存在諸多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亟待解決的新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引領示範現代農業發展的作用還未充分凸顯,園區創新創業、成果轉化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新產業和新業態的集聚效應不夠,農業產業競爭力不強;二是區域布局有待進一步最佳化,園區發展不平衡,建設水平參差不齊,創新資源和要素流動不暢,同質化競爭嚴重,支撐區域發展顯示度不高,東部地區的園區布局密度、發展水平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三是資源整合力度有待加大,園區的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有待加強,園區缺乏支撐政策,特別是土地配套政策、金融貸款政策和社會投資政策,導致園區科教資源和創新型企業的集聚力度不強。因此,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戰略目標,牢牢把握戰略機遇,乘勢而上,推動園區發展邁上新台階。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為目標,以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抓手,著力促進園區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綠色化方向發展,發展農業高新技術產業,提高農業產業競爭力,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著力促進產城產鎮產村融合,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美麗鄉村,推動農村全面進步;著力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積極探索農民分享二三產業利益的機制,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民全面發展。
(二)建設定位。
集聚創新資源,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著力拓展農村創新創業、成果展示示範、成果轉化推廣和職業農民培訓的功能。強化創新鏈,支撐產業鏈,激活人才鏈,提升價值鏈,分享利益鏈,努力推動園區成為農業創新驅動發展先行區、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試驗區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打造中國特色農業自主創新的示範區。
(三)基本原則。
1. 堅持創新引領。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大力強化農業高新技術套用,培育農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建設一批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集聚的園區,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商業模式等領域全面創新。
2. 加強分類指導。根據各地區的資源稟賦與發展階段,立足區域農業生態類型和產業布局,對園區進行分類建設和指導,促進區域特色優勢產業集聚升級。
3. 強化示範帶動。創新完善園區核心區、示範區、輻射區之間的技術擴散和聯動機制,增強園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輻射帶動能力,提高農業生產的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
4. 發揮“兩個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集成科技、信息、資本、人才、政策等創新要素,加大對園區支持;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調動園區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新型經營主體等各方面的積極性。
(四)發展目標。
到2020年,構建以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為引領,以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為基礎的層次分明、功能互補、特色鮮明、創新發展的農業科技園區體系。
——園區布局更加最佳化。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達到300個,帶動省級園區發展到3000個,基本覆蓋我國主要農業功能類型區和優勢農產品產業帶。
——園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不斷增強。累計推廣套用農業新技術4000項、新品種6000個以上,授權發明專利數在1000個以上。
——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度有較大提升。培育20個產值過100億元、30個產值過50億的園區,3000個農業高新技術企業,10000個農業技術成果推廣示範基地。
——園區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成效顯著。園區累計創建500個“星創天地”,創新創業活動持續湧現,創新創業氛圍更加濃厚。
——園區精準脫貧帶動能力大幅提升。累計培訓農民1000萬人次以上,帶動周邊農民收入增長20%以上,推動園區成為科技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載體。
到2025年,把園區建設成為農業科技成果培育與轉移轉化的創新高地,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及其服務業集聚的核心載體,農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陣地,產城鎮村融合發展與農村綜合改革的示範典型。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深化體制改革,積極探索機制創新。
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根本途徑,在農業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推進農業轉型升級,促進農業高新技術轉移轉化,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通過“後補助”等方式支持農業科技創新,深入推進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加快落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科技人員兼職取酬等制度規定。完善政策、金融、社會資本等多元投入機制,著力最佳化投入結構,創新使用方式,提升支農效能,通過創新驅動將小農生產引入現代農業發展的軌道。
(二)集聚優勢科教資源,提升創新服務能力。
引導科技、信息、人才、資金等創新要素向園區高度集聚。吸引匯聚農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科教資源,在園區發展面向市場的新型農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孵化機構,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科技人員創業平台、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基地。支持園區企業和科研機構結合區域實際,自主承擔或聯合參與國家科研項目,開展特色優勢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推廣。吸引匯聚農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科教資源,搭建各類研發機構、測試檢測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技術交易機構等重大功能型和科研公共服務平台,促進國際先進技術、原創技術的對接與轉化。引導園區積極開展技術培訓、創新創業、企業孵化、信息交流、投融資等一體化服務,加強先進實用技術集成示範,打造科技精準扶貧模式,發揮園區視窗效應和帶動作用。
(三)培育科技創新主體,發展高新技術產業。
打造科技創業苗圃、企業孵化器、星創天地、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等“雙創”載體,培育一批技術水平高、成長潛力大的科技型企業,形成農業高新技術企業群。依託園區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打造優勢特色主導產業,實現標準化生產、區域化布局、品牌化經營和高值化發展,形成一批帶動性強、特色鮮明的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發展“網際網路+園區”等創新模式和新型業態,強化現代服務業與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的融合發展。加強特色優勢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增強創新能力和發展後勁。突出“高”、“新”特徵,強化高新技術在農業中的套用,使產業鏈向中高端延伸,形成現代農業發展和經濟成長的新業態。
(四)最佳化創新創業環境,提高園區雙創能力。
構建以政產學研用結合、科技金融、科技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創新體系,提高創新效率。建設具有區域特點的農民培訓基地,提升農民職業技能,最佳化農業從業者結構,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新農民。按照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要求,聚集一批農業領域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打造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農業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促進園區更加注重吸引、培養、使用、激勵人才,更加注重發揮創新型企業家、專業技術人才在園區發展中的作用,營造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生態環境。堅持高端人才引進與鄉土人才培養並重,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建立創業服務中心和科技孵化器。鼓勵大學生、企業主、科技人員、留學歸國人員自主創新創業,使各類“雙創”主體成為推動農業創新發展的主力軍。
(五)鼓勵差異化發展,完善園區建設模式。
全面推進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引導園區依託科技優勢,開展示範推廣和產業創新,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特色產業集群。按照“一園區一主導產業”,打造具有品牌優勢的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集群,提高農業產業競爭力。建設區域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和產業發展中心,形成區域優勢主導產業,探索創新驅動現代農業發展的特色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六)建設美麗宜居鄉村,推進園區融合發展。
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探索“園城一體”、“園鎮一體”、“園村一體”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模式。整合園區基礎設施、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新型城鎮化等各類資源,兼顧園區生產生活生態協調發展。強化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確保產出高效、產品安全。推進農業資源高效利用、提高農業全要素生產率,發展循環生態農業,打造水體潔淨、空氣清新、土壤安全的綠色園區。依託園區綠水青山、田園風光、鄉土文化等資源,促進農業與旅遊休閒、教育文化、健康養生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觀光農業、體驗農業、創意農業。打造“一園一品”、“一園一景”、“一園一韻”,建設宜業宜居宜游的美麗鄉村和特色小鎮,帶動鄉村振興。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科技部牽頭,聯合農業部、水利部、林業局、中科院、中國農業銀行等相關部門統籌協調,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業務指導,園區所在市人民政府具體推進的工作聯動機制,形成國家和地方共同支持園區創新發展的新模式,建立管理科學、運轉高效、部門協同、部省聯動的運行機制。適時調整園區協調指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對園區的組織領導、頂層設計。各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成立園區工作領導小組,推進園區建設。各園區要設立管理委員會,落實必要的管理職權和專職人員,推進“放管服”改革,構建精幹高效的管理體系。實施園區“建管分離、管評分離”的管理機制,發揮好各類創新戰略聯盟的作用,加強園區之間的培訓交流、成果對接,為產業發展提供示範引領和服務支撐。加強園區智庫建設,成立園區專家諮詢委員會,建立區域性園區核心專家庫制度。
(二)加大政策支持。
結合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基金、專項等)管理改革,通過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三區”人才支持計畫科技人員專項計畫等,支持園區開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創新創業。鼓勵國家重點研發計畫農業領域項目優先在園區研發試驗、科技示範。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制定園區土地、稅收、金融以及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專項政策,賦予更大的改革試驗權。創新科技金融政策,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向示範區傾斜,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在示範區投資組建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創新信貸投放方式,鼓勵政策性、商業性金融機構在業務範圍內為符合條件的示範區建設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各園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結合本地情況,制定符合當地實際且操作性強的支持園區發展相關政策。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涉農科技計畫項目與園區建設的資源整合。對園區創新驅動發展湧現出的新典型、新模式、新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加大對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表彰力度。
(三)加強協同發展。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效能,在投融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人才管理以及土地流轉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推進園區協同創新。建立園區統一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成果平台、專家平台,實現園區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引導各地園區建立區域聯盟主導產業聯盟,開展技術、成果、市場、信息共享,推動園區產業發展。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在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新興產業培育、現代農業管理模式創新方面發揮示範作用。省級農業科技園區要因地制宜,突出區域優勢,針對區域農業發展瓶頸,開展聯合攻關,解決制約區域農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進一步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加強職業農民培訓,推進科技扶貧精準脫貧。可結合實際成立園區投資管理公司或園區服務公司,作為園區工程建設、科技研發與企業服務的執行機構,推進園區建設發展。
(四)開展監測評價。
落實國家創新調查制度,加強園區創新能力監測評價研究,更加注重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突出對園區科技創新、產業發展、企業培育、輻射帶動、脫貧攻堅等方面的考核和評價。建立園區年度創新能力監測與評價制度和工作體系,組織開展園區年度創新能力監測與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和區域發展需求進行針對性指導,在對園區評價監測基礎上,採取後補助機制及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重點支持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套用。強化園區動態管理,建立淘汰退出機制,對已經驗收的園區定期進行評估,優先支持成績優秀的園區。對評估不達標的園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取消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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