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創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委、經貿委、經信委):
黨的十八大做出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建設生態文明的戰略部署。發展循環經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路徑和基本方式。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畫》(國發20135號)把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範行動作為發展循環經濟的重大行動,通過創建一批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打造城市發展的升級版。為落實這一任務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創建工作。
附屬檔案: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創建實施方案編制指南(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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