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通知,確定了61個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建設地區。概況
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打造城市發展的升級版,決定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創建工作,到2015年,選擇100個左右城市(區、縣)開展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創建活動。此次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創建,將以提高資源產出率為目標,根據自身資源稟賦、產業結構和區域特點,實施大循環戰略,把循環經濟理念融入工業、農業和服務業發展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為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國家《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畫》中,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範行動要求,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促進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於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創建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13]1720號),啟動了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