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全文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6〕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國務院
2016年12月24日
“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面臨的發展環境
第一節 基礎條件
第二節 主要困難
第三節 機遇挑戰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主要目標
第三章 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第一節 確保如期實現脫貧目標
第二節 分類推進特殊貧困地區發展
第三節 調動各方力量合力攻堅
第四章 促進經濟跨越發展
第一節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節 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
第三節 推進新型城鎮化
第四節 強化創新驅動發展
第五章 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一節 提高教育發展水平
第二節 大力促進就業創業
第三節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第四節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
第五節 推進文化繁榮發展
第六章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第一節 築牢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
第二節 推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利用
第三節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第四節 推進環境污染治理
第七章 推進全方位開放合作
第一節 助力“一帶一路”建設
第二節 大力推進興邊富民行動
第三節 擴大沿邊對外開放合作
第四節 加強內陸對外開放合作
第五節 加強民族工作對外交流合作
第八章 促進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
第一節 同步邁入全面小康
第二節 提升發展基礎條件
第三節 增強發展內生動力
第四節 傳承弘揚民族文化
第五節 加強人力資源開發
第九章 加快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髮展
第一節 保護改造民族特色民居
第二節 發展民族特色產業
第三節 改善特色村鎮人居環境
第四節 傳承發展特色村鎮民族傳統文化
第十章 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第一節 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二節 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區(單位)建設
第三節 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
第四節 完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支撐體系
第十一章 創新民族事務治理體系
第一節 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二節 加強城市和散居地區民族工作
第三節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第四節 加快民族事務管理服務能力建設
第十二章 發揮政策支撐作用
第一節 財政政策
第二節 投資政策
第三節 金融政策
第四節 產業政策
第五節 土地政策
第六節 社會政策
第七節 環境政策
第八節 人才政策
第九節 幫扶政策
第十三章 強化規劃組織實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第二節 明確責任分工
第三節 強化督促檢查
前 言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共有55個少數民族、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少數民族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8.5%,民族自治地方面積占全國國土總面積的64%。“十三五”時期,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對於補齊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短板,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提升各族人民福祉,增進民族團結進步,促進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具有重要意義。
本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加強民族工作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十三五”時期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行動綱領。
第一章 面臨的發展環境
第一節 基礎條件
“十二五”時期,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取得顯著成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綜合實力大幅提升,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民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特色優勢產業快速發展,自我發展能力日益增強。扶貧攻堅成效明顯,農牧民收入持續增加。社會事業取得長足進步,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新型城鎮化持續推進,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得到有效保護與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繁榮發展,各族民眾精神生活更加豐富。全方位開放合作深化拓寬,國際國內競爭優勢日益凸顯。民族團結不斷鞏固,民族關係更加和諧。依法管理民族事務能力持續提升,各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不斷增強。總的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初步具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條件。
第二節 主要困難
由於歷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仍面臨一些突出問題和特殊困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滯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艱巨,產業發展層次水平偏低,新舊動能轉換難度較大。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基礎設施建設欠賬多,資源環境約束大,創新發展能力弱,對內對外開放水平不高。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人口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傳承發展亟待加強,貧困問題依然嚴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任務繁重,縮小與全國發展差距仍然任重道遠。破解多重問題和困難,必須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
第三節 機遇挑戰
“十三五”時期,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國際國內發展環境更加複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呈現新的特點,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一方面,世界局勢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地緣政治關係多極化不斷向縱深發展,世界範圍內不穩定不確定不平衡因素顯著增多,我國發展面臨的國際風險挑戰加大。同時,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深入推進,改革攻堅進入深水區,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任務日益繁重,民族地區協調各方面關係、承受各種風險、化解社會矛盾的壓力呈現加大趨勢,面臨脫貧攻堅和實現全面小康雙重任務、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雙重責任、加快發展和維護團結穩定雙重壓力。另一方面,隨著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推進,區域協調有序發展,脫貧攻堅全面展開,民族地區奔小康行動深入實施,國家對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全方位扶持力度不斷加大,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十三五”時期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必須把握機遇,應對挑戰,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和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總體思路,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堅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堅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始終把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以推動民族團結、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為宗旨,以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改善民生為重點,以完善體制機制和扶持政策為保障,更加注重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相結合,更加注重發展經濟與改善民生相結合,更加注重釋放政策動力與激發內生動力相結合,更加注重推動改革創新與對內對外開放相結合,著力解決制約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環節,著力促進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著力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著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務能力,確保到2020年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與全國人民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加快發展、縮小差距。緊密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戰略目標,統籌考慮當前與長遠、城鄉協調發展,突出重點和難點,全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打造產業發展新優勢,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能力,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持續健康發展,逐步縮小與其他地區發展差距。
——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調動人民民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始終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切實增強各民族民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讓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堅持綠色發展、保護生態。全面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大力發展綠色經濟,推動經濟綠色轉型,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走出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優美的綠色發展之路。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立足民族地區資源環境條件和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特點,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突出特色,科學確定發展模式與實施路徑,加強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薄弱環節的工作指導和政策扶持,確保如期實現脫貧攻堅任務。
——堅持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鼓勵先行先試,創新體制機制,釋放改革活力,全方位拓展開放合作,努力構築民族地區對內對外開放新格局。
——堅持國家支持、自力更生。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緊緊抓住國家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機遇,堅持加大中央支持與激發地方內生動力相結合,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政策體系,加大投入力度,厚植髮展優勢,加快發展步伐,提升發展水平,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
——堅持民族團結、共同發展。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把民族團結作為各族人民的生命線,促進各民族唇齒相依、手足相親、守望相助,以繁榮發展促進團結穩定,以團結穩定保障繁榮發展,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探索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符合民族地區特點、體現各族人民意願的團結髮展道路。
第三節 主要目標
按照確保到2020年實現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十三五”時期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經濟持續較快發展。經濟發展增速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到2020年地區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與全國差距明顯縮小。農牧區加快發展,脫貧攻堅取得實效,基礎設施更加完善,產業結構持續最佳化,城鎮化水平大幅提升,對內對外開放水平顯著提高,綜合經濟實力明顯增強。
——社會事業穩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顯著提升,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城鄉差距明顯縮小,主要領域指標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城鄉居民就業更加充分,勞動年齡人口受教育年限明顯提高,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人人享有,人民民眾整體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民族文化繁榮發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傳承弘揚,文化事業加快發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文化基礎設施更加完備,文化產品日益豐富,文化產業持續壯大,文化發展成果惠及各族民眾,少數民族特色文化活動廣泛開展,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成效顯著。
——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基本形成,主體功能區建設成效凸顯,生態環境保護能力顯著提升,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逐步建立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初步建立,環境治理能力不斷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更加優美,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穩步推進。
——民族團結更加鞏固。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深入人心,全社會“三個離不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思想全面加強,各民族民眾“五個認同”(對偉大祖國、對中華民族、對中華文化、對中國共產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不斷增強,民族理論政策創新發展,民族工作法律法規日臻完善,民族事務治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逐步建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深入推進,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得到進一步鞏固。
專欄1“十三五”時期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 | ||||||
指 標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速〔累計〕 | 屬性 | ||
經濟發展 | ||||||
(1)地區生產總值(萬億元) | 6.65 | 9.8 | >8% | 預期性 | ||
(2)全員勞動生產率(萬元/人) | 6.48 | 9.1 | >7% | 預期性 | ||
協調發展 | ||||||
(3)工業增加值(萬億元) | 2.62 | >3.8 | >7.5% | 預期性 | ||
(4)服務業增加值比重(%) | 42.26 | 47 | 〔4.74〕 | 預期性 | ||
(5)城鎮化率(%) | 47.09 | 54.2 | 〔7.11〕 | 預期性 | ||
共享發展 | ||||||
(6)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萬人) | — | — | 〔1805〕 | 約束性 | ||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 | — | — | >9% | 預期性 | ||
(8)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9.01 | 10.3 | 〔1.29〕 | 約束性 | ||
(9)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萬人) | — | — | 〔>500〕 | 預期性 | ||
(10)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 81.7 | 90 | 〔8.3〕 | 預期性 | ||
(11)人均預期壽命(歲) | — | — | 〔1〕 | 預期性 | ||
綠色發展 | ||||||
(12)耕地保有量(億畝) | 3.19 | 3.19 | 〔0〕 | 約束性 | ||
(13)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 | — | 〔13〕 | 約束性 | ||
(14)森林覆蓋率(%) | 17.85 | 19.8 | 〔1.95〕 | 約束性 | ||
開放發展 | ||||||
(15)進出口總額(億美元) | 1201 | >2114.4 | >14% | 預期性 | ||
(16)邊貿進出口額比重(%) | 33.4 | 43.6 | 〔10.2〕 | 預期性 | ||
(17)實際利用外資額(億美元) | 109.79 | >151.1 | >6.6% | 預期性 | ||
創新發展 | ||||||
(18)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 | 0.74 | 1.7 | 〔0.96〕 | 預期性 | ||
(19)科技進步貢獻率(%) | 45.8 | 54 | 〔8.2〕 | 預期性 | ||
(20)網際網路 普及率 | 固定寬頻家庭普及率(%) | 36 | 60 | 〔24〕 | 預期性 | |
移動寬頻用戶普及率(%) | 50 | 79 | 〔29〕 | |||
團結髮展 | ||||||
(21)少數民族人口流動率(%) | 15.09 | 16.9 | 〔1.81〕 | 預期性 | ||
(22)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個) | 57 | >117 | 〔>60〕 | 約束性 | ||
(23)全國民族團 結進步創建 | 示範區(個) | 0 | >1000 | 〔>1000〕 | 約束性 | |
示範單位(個) | 135 | >1135 | 〔>1000〕 | |||
註:①地區生產總值、全員勞動生產率、工業增加值按可比價計算,絕對數按2015年不變價計算。 ②〔〕內為5年累計數。③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僅包括5個自治區。 |
第三章 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第一節 確保如期實現脫貧目標
由於歷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致貧情況複雜、表現特殊,貧困程度深,脫貧任務重。必須牢固樹立科學治貧、精準脫貧理念,把脫貧攻堅作為發展頭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採取超常規硬舉措,健全扶貧工作機制,確保如期實現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脫貧。按照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以民族自治地方、邊境地區、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的貧困地區為主戰場,加快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瓶頸,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確保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民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下同)
第二節 分類推進特殊貧困地區發展
堅持民族和區域相統籌,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對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民族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積極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支持搬遷戶新建安置住房,加快安置區配套設施建設,依託少數民族特色村鎮、農業園區、工業園區及旅遊景區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促進搬遷民眾穩定脫貧。重點實施生態保護扶貧和水利扶貧,支持綠色農林畜產品生產,組織貧困民眾參與國家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和水利設施項目建設,設立生態公益崗位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員脫貧,創造更多公益性就業崗位,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平。對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建檔立卡貧困村,推進整村整族精準脫貧,分期分批推進貧困村退出、貧困人口脫貧。對特困民族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村,實施提升貧困民眾素質和激發內生動力扶貧。對守土戍邊不宜搬遷的陸地邊境抵邊一線鄉鎮貧困村邊民,採取特殊扶持政策,加大邊民扶持力度,改善邊民生產生活條件,實施就地就近脫貧,確保邊民安心生產生活、安心守邊固邊。(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民委)
專欄2少數民族特困地區和特困群體綜合扶貧工程 |
(1)民族自治地方貧困縣脫貧專項行動。推進國家各項惠民政策和民生項目向民族自治地方貧困縣傾斜。大力培育特色產業,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加快通電通水通路通網際網路,提升公共服務水平。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就業創業。(國家民委、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水利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邊境地區戍邊就地就近脫貧專項行動。大力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和基本公共服務,扶持發展邊境貿易和特色經濟,提升沿邊開發開放水平,加強邊民脫貧致富能力,增強邊民凝聚力、向心力和自豪感,促進民族團結和邊防穩固。(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商務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外交部、國家民委) (3)特困和人口較少民族精準脫貧專項行動。推進人口較少民族整村整族精準脫貧,實施整村推進,分期分批整體脫貧。在特困民族地區,幫助少數民族民眾學用國語、普及科技知識、提高生產生活技能。(國家民委、國務院扶貧辦、教育部、財政部、中國科協、國土資源部) |
第三節 調動各方力量合力攻堅
積極整合各方資源。加大項目資金支持力度,實行差別化扶持政策,健全幫扶體制機制,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打贏脫貧攻堅戰。充分發揮各方資金、人才、信息、技術等優勢,實施特色產業扶貧、勞務輸出扶貧、易地搬遷扶貧、交通扶貧、網路扶貧、生態保護脫貧、水利扶貧、教育扶貧、文化扶貧、旅遊扶貧、科技扶貧、健康扶貧、社保兜底脫貧等脫貧攻堅重點工程,採取經濟、文化、教育、科技創新、醫療衛生、技能培訓等綜合措施,著力提高貧困民眾住房、醫療、衛生、教育、社保等方面保障水平,讓貧困民眾獲得更加持續穩定的脫貧增收能力,最大限度消除返貧現象。(國家民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環境保護部、水利部、教育部、文化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旅遊局、科技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科協)
加大國家扶持力度。支持貧困民族地區發展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重點支持少數民族貧困村、貧困戶發展種養業和少數民族傳統手工業,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和“網際網路+”產業扶貧,實施電商扶貧、光伏扶貧、鄉村旅遊扶貧等工程,拓寬民眾增收致富門路。加快推進民族地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解決民生領域突出困難和問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優先解決民族地區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問題。充分發揮貧困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深度參與脫貧致富方面的作用。加大對貧困民族地區的東西部扶貧協作、定點扶貧、勞務協作對接扶貧、“百縣萬村”扶貧、“萬企幫萬村”扶貧等支持力度,鼓勵社會團體、民營企業、個人參與支持貧困民族地區脫貧攻堅,實施扶貧志願者行動計畫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民族地區計畫。(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旅遊局、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教育部、中央宣傳部、文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國資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組織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國家民委)
第四章 促進經濟跨越發展
第一節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民族地區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重點支持骨幹鐵路、幹線公路、支線機場、水運航道和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完善鄉村交通基礎設施網路,建立外通內聯區域交通骨幹通道,提升運輸服務水平。結合國家高速公路、國省道、農村公路規劃建設,加強主要旅遊景區、景點連線,提高旅遊道路等級和養護水平。科學論證、穩步推進重大水利設施建設,統籌加強中小型水利建設,實施“五小水利”工程,強化主要江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防洪抗旱減災和保水儲水保障能力。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寬頻網路發展,全面推進三網融合,支持有條件的民族地區布局雲計算數據中心,鼓勵開展雲計算、大數據、智慧型製造等試點示範工作,加快雲計算數據通道建設。按照“一帶一路”建設要求,完善對外開放信息通道布局。加強民族地區地面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路建設,推動廣播電視村村通向戶戶通升級。加強能源保障體系建設,繼續實施國家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支持骨幹電網、城鄉中低壓配電網、高壓輸變電工程建設及清潔能源綜合利用、可再生能源開發。支持油氣管道建設。推進“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基地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交通運輸部、中國民航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旅遊局、水利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能源局、商務部)
加強民眾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民族地區農田水利、農網改造和微電網、鄉村道路、城鄉供水、通信網路、商貿網點、物流配送、快遞服務等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文化服務、垃圾污水處理、郵政、公共廁所等公益性民生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民眾出行條件,推進農村客運和城市公交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郵政局、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環境保護部)
專欄3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
(1)民族地區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抓好成都—貴陽、昆明—南寧、西安—銀川、呼和浩特—張家口—北京、赤峰通遼分別至京瀋高鐵連線線等高速鐵路,阿勒泰—富蘊—準東、玉溪—磨憨、拉薩—林芝鐵路以及青藏鐵路格爾木—拉薩段擴能等在建重大項目建設,積極推進重慶—昆明、貴陽—南寧、西寧—成都(黃勝關)、包頭—銀川、克拉瑪依—塔城鐵路鐵廠溝—塔城段、臨滄—清水河、銀川—巴彥浩特等規劃項目前期工作。繼續推進西江航運幹線擴能,建成貴港二線船閘和梧州至肇慶一級航道,啟動西津二線船閘建設。新建霍林郭勒、扎蘭屯、東烏旗、玉林、石嘴山、莎車、若羌、甘孜、果洛、祁連、威寧等機場及一批通用機場,遷建呼和浩特、梧州等機場,改擴建拉薩、烏魯木齊、銀川、桂林、格爾木、黎平、荔波等機場。優先安排和重點支持G7大黃山—烏魯木齊、巴里坤—木壘、G0711烏魯木齊—庫爾勒、G5511白音察乾—安業、大板—查白音塔拉、G10海拉爾—滿洲里、G4216仁壽—屏山新市、G8513綿陽—九寨溝等國家高速公路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民航局) (2)民族地區旅遊交通設施建設。加強通景區、旅遊扶貧重點村的道路及服務設施建設。加快公路標誌標識系統建設。打造國家生態風景道,加強旅遊風景道路沿線資源環境保護,營造景觀空間,建設遊憩、服務設施,完善安全救援體系,最佳化交通管理,實現道路從單一交通功能向交通、美學、遊憩和保護等複合功能的轉變。加強汽車房車營地與交通幹線之間的聯通公路建設。積極發展高鐵旅遊,最佳化鐵路站點及運營時間安排,開闢更多旅遊專列。配合河道疏浚等水利工程,統籌考慮旅遊需求,開通水上旅遊航線。支持通用機場合理布局,推動低空旅遊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遊局、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民航局) (3)民族地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加快青海引大濟湟、西藏拉洛水庫、青海蓄集峽水利樞紐、新疆阿爾塔什水利樞紐、內蒙古綽勒下游灌區、吉林松原灌區、新疆葉爾羌河治理等在建工程建設。加快推進雲南滇中引水、西藏湘河、新疆玉龍喀什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力爭早日開工建設。積極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中型水庫、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災害防治和抗旱應急水源等工程建設。(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林業局) (4)民族地區信息化建設。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實施“寬頻中國”戰略,重點支持光纖網路、移動通信網路、寬頻基礎設施升級改造、綜合通信網路和少數民族語言網站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國家民委) (5)民族地區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城鄉結合部、城鎮周邊農村地區的需求,合理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布局,加快水、氣、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公共設施服務向周邊農村地區延伸覆蓋,強化城鄉基礎設施的連線,推動市政公用設施城鄉聯網、共建共享、同質服務。(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國家能源局、環境保護部) |
第二節 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
大力培植優勢產業。大力發展民族地區現代農牧業,推進農牧業結構調整,轉變農牧業發展方式,完善農牧業科技服務體系,加強新型職業農牧民培養,加快建設現代特色農牧業示範區,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有序推進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加快推進國家重要戰略資源基地建設,扶持發展能源礦產資源採選和製品加工業,合理培育區域特色能源礦產產業,形成一批特色鮮明、產業集聚的產業基地。圍繞民族地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和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傳統優勢產業提檔升級,推進重點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提升,實施區域品牌發展戰略,深入開展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範區建設。積極發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生物、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民族地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建設。大力發展民族地區現代服務業,支持建設現代物流、專業市場、科技服務、金融服務、電子商務、商務會展、教育培訓、健康服務、創意產業等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積極引導產業最佳化布局。大力培育縣域優勢產業。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中醫藥局、人民銀行、民政部、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商務部、國土資源部、質檢總局)
加快發展民族特色產業。充分發揮民族地區自然人文資源比較優勢,大力發展特色農牧業及其加工業,支持特色農產品深加工基地建設,創建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提升特色食品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大力發展特色林業產業,支持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經濟、種苗花卉、森林康養基地建設,促進當地民眾就近增收。大力發展民族特色旅遊業,開發民族特色濃郁的重點旅遊景區和線路,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旅遊品牌,促進民族特色旅遊與城鎮、文化、產業、生態、鄉村建設等融合發展。大力支持民族醫藥及關聯產業發展。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產業,扶持少數民族手工業龍頭企業,支持建立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生產、技藝傳習基地。(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土資源部、國家旅遊局、國家林業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中醫藥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質檢總局、文化部、國家民委)
扶持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繼續執行扶持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稅收、金融、財政等優惠政策,支持全國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發展。支持民族地區市場體系建設,加強對肉菜和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繼續做好邊銷茶、清真牛羊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國家民委、人民銀行、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商務部、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專欄4民族特色優勢產業振興 |
(1)民族地區礦物功能材料示範基地建設。以節能環保、土壤治理、生態修復、現代農業等需求為牽引,加大優勢非金屬礦資源科學開發支持力度,打造一批特色非金屬礦產業園區。發展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提高非金屬礦資源開採、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打造一批尾礦近零排放的非金屬礦深加工示範區。圍繞石墨、膨潤土、高嶺土、硅藻土、雲母等優勢礦種,大力推廣新技術新產品,培育20個礦物功能材料產業示範基地。(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科技部) (2)民族地區食品農產品出口示範基地建設。推進食品農產品出口示範基地建設,改善食品農產品出口經營環境,提高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培育食品農產品出口龍頭企業,提升食品農產品國際競爭力。(質檢總局、海關總署、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民委) (3)民貿民品企業“千家培育百家壯大”工程。重點培育1000家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重點扶持100家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100家民族貿易縣內民族貿易企業,培育壯大行業龍頭和骨幹企業。(國家民委) (4)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重點打造一批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基地,扶持一批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企業,支持一批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項目,提升一批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民族特色品牌,建設一批職業院校民族文化傳承創新示範專業點,培養一批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傳承人。(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教育部、文化部) (5)民族醫藥產業發展。充分發揮民族醫藥資源優勢,提升民族醫藥及相關產品研發、製造能力,打造民族醫藥品牌,培育壯大民族醫藥產業,推進民族醫醫療與養老保健、健康旅遊、服務貿易融合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民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旅遊局) (6)清真食品產業發展。充分發揮清真食品資源優勢,加快傳統清真食品產業改造提升,培育清真食品知名品牌,支持現代化的清真食品生產、加工、出口基地和產業園區建設,健全清真食品研發、生產、交易支撐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國家民委、財政部、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質檢總局) |
第三節 推進新型城鎮化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充分考慮大部分民族地區地廣人稀、地處邊疆的特點,堅持因地制宜、固土守邊的原則,研究制定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特殊政策措施。統籌大中城市、小城鎮發展,建立健全城市群發展協調機制。加強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推進公用設施建設,提升服務功能。加快中心城市建設,增強輻射帶動能力,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有效緩解市政建設資金壓力。支持中小城市、重點鎮、特色鎮發展,重點建設一批邊貿重鎮、產業大鎮、工業強鎮和旅遊名鎮。最佳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加快推進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綿城市建設。加快城鎮產業集聚和人口集中,吸引各類企業向縣城和中心鎮匯聚,增強城鎮可持續發展能力。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大城市棚戶區改造力度。充分尊重農牧民意願,完善收益形成與返還機制,促進農牧民就近就地城鎮化。圍繞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培育發展一批山地城鎮、生態城鎮、旅遊城鎮等特色城鎮,積極探索邊境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人口較少民族地區新型城鎮化的有效路徑。(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土資源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利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國家旅遊局)
推進以民族文化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根據不同民族地區的自然歷史文化稟賦、區域差異性和不同民族的文化形態多樣性,發展有歷史記憶、文化脈絡、地域風貌、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形成建築風格、產業優勢、文化標識獨特的少數民族特色小鎮保護與發展模式。在舊城改造中,重視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民族文化風格和傳統建築風貌,促進功能提升與民族文化保護相結合。在新城新區建設中,注重融入傳統民族文化元素,與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徵相協調。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歷史文化街區、民族特色小鎮的文化資源挖掘和整體文化生態保護,打造魅力特色旅遊文化街區,推進民族特色突出、歷史底蘊厚重、時代特色鮮明的新型民族特色城鎮化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環境保護部、國家旅遊局、民政部、國家民委)
第四節 強化創新驅動發展
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發揮科技創新對民族地區發展的引領作用,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建設,推動產業創新發展。結合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一批科技創新項目,加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農業科技園區等科技創新基地平台建設。推進特色高水平大學和科研院所建設,鼓勵企業開展基礎性前沿性創新研究。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培育壯大創新型企業。鼓勵企業提升技術中心創新能力,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實施“網際網路+”行動計畫,發展物聯網技術和套用,促進網際網路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商務部)
支持產業技術創新。完善民族地區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開展農產品精深加工與儲運、農業農村信息化、智慧型農機裝備等領域先進技術研發與套用推廣。加快礦產資源、民族醫藥等特色優勢產業關鍵技術攻關與套用示範。實施科技創業者行動,培育創新型產業,發展創業孵化載體,構建一批眾創空間,加強創業投資支持。加強疾病防控、防災減災、生態保護等領域科技創新。繼續實施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西部行動。(科技部、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國家中醫藥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環境保護部、文化部)
積極開展科普服務。加強民族地區科技服務,推進“科技列車行”、“科技大篷車”等科技服務。深入開展科普活動,推進“科普大篷車”、“流動科技館”等設施建設。加強雙語科普資源開發,建設雙語科普基地,培養雙語科普人才。開展“科普文化進萬家”活動,建設科普中國鄉村e站和社區e站。(中國科協、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國家民委)
第五章 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下章節內容有刪減)
第一節 提高教育發展水平
第二節 大力促進就業創業
第三節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第四節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
第五節 推進文化繁榮發展
第六章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第一節 築牢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
第二節 推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利用
第三節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第四節 推進環境污染治理
第七章 推進全方位開放合作
第一節 助力“一帶一路”建設
第二節 大力推進興邊富民行動
第三節 擴大沿邊對外開放合作
第四節 加強內陸對外開放合作
第五節 加強民族工作對外交流合作
第八章 促進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
第一節 同步邁入全面小康
第二節 提升發展基礎條件
第三節 增強發展內生動力
第四節 傳承弘揚民族文化
第五節 加強人力資源開發
第九章 加快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髮展
第一節 保護改造民族特色民居
第二節 發展民族特色產業
第三節 改善特色村鎮人居環境
第四節 傳承發展特色村鎮民族傳統文化
第十章 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第一節 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二節 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區(單位)建設
第三節 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
第四節 完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支撐體系
第十一章 創新民族事務治理體系
第一節 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二節 加強城市和散居地區民族工作
第三節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第四節 加快民族事務管理服務能力建設
第十二章 發揮政策支撐作用
第一節 財政政策
第二節 投資政策
第三節 金融政策
第四節 產業政策
第五節 土地政策
第六節 社會政策
第七節 環境政策
第八節 人才政策
第九節 幫扶政策
第十三章 強化規劃組織實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第二節 明確責任分工
第三節 強化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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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近日印發《“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十三五”時期國家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加強民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規劃》指出,“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對於補齊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短板,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提升各族人民福祉,增進民族團結進步,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具有重要意義。
《規劃》提出,“十三五”時期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主要目標是經濟持續較快發展,社會事業穩步提升,民族文化繁榮發展,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民族團結更加鞏固,確保到2020年實現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規劃》明確了實現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速8%以上、農村貧困人口脫貧1805萬人、耕地保有量3.19億畝等7個方面23項定量指標。
《規劃》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提出9方面重點任務。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促進經濟跨越發展,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進全方位開放合作,促進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加快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髮展,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創新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同時,按照“十三五”時期國家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建設重點,部署安排了少數民族特困地區和特困群體綜合扶貧、民族特色優勢產業振興、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等37個工程和項目。
《規劃》強調,要針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點難點問題,在財政、投資、金融、產業、土地、社會、環境、人才、幫扶等方面強化政策支持。建立規劃實施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省級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區配套規劃或實施意見,加強規劃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實施情況評估,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