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小企業司

(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研究擬訂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提出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技術進步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支持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指導中小企業園區、創新基地建設;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 (八)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中小企業諮詢、培訓、市場開拓等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協調落實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份額的有關工作。

機構簡介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中小企業司的主要職責是:研究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有關問題,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具體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扶持;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的對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中的問題。

主要職能

(一)負責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負責組織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實施情況,督促中小企業依法經營,維護其合法權益。
(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研究擬訂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改善創業環境,鼓勵創辦中小企業,發展非國有經濟,增加就業崗位,促進和擴大就業。
(四)指導中小企業改革,促進制度和管理創新,促進建立和發展中小企業產權及相關要素市場;促進中小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營者素質。
(五)研究提出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擬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確定基金使用方向。
(六)研究提出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技術進步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支持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指導中小企業園區、創新基地建設;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
(七)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在香港創業板上市的有關審核工作,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引導和規範信用與擔保行業發展,促進建立和完善信用與擔保制度。
(八)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中小企業諮詢、培訓、市場開拓等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協調落實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份額的有關工作。
(九)負責與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間的合作交流;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促進中小企業專業化協作、區域合作與協調發展。
(十)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全國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處級機構:
綜合處,政策與法規處,非國有經濟處,融資擔保處,服務與創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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