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09年,國家民委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以促進民族團結、實現共同進步為根本任務,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提高民委工作透明度,接受各族民眾監督和保障各族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認真組織實施。
(一)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國家民委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由委主任楊晶任組長,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組長杜鵑和委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陳改戶為副組長,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國家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三定”規定,國家民委明確委信息中心承辦政府信息公開事宜。信息中心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規範公開信息的製作和發布流程,按期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認真受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推動了《條例》的有效施行。
(二) 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
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 按照凡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事項都要及時全面公開的要求,積極做好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重大事項的主動公開。圍繞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利益等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加大公開力度,深化公開內容,並根據公眾需求進一步做好有關重要檔案的政策解讀。
(三) 完善工作機制。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平台建設,積極開發線上服務等功能,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依申請公開受理機制和保密審查機制。注重對《條例》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及時、準確,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對全國民委系統及委屬單位進行摸底調查,為做好全國民委系統和委屬公共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打好基礎。
(四) 加強監督檢查。
明確駐委紀檢組、監察局和信息中心共同對機關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在政府網站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和諮詢電話,公布監督電話和舉報信箱,建立接受公眾諮詢和投訴的外部監督機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民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舉報。
二、主動公開工作情況
(一)公開內容。
2009年,國家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700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28條,民族政策法規類信息15條,檔案講話類信息197條,規劃計畫類信息17條,民族工作動態類信息1966條,人事管理類信息54條,通知公告類信息63條,便民服務類信息18條,民族統計類信息49條,全國性表彰、評獎、競賽、命名等重大活動類信息46條,政府採購和其他事項類信息247條。
2009年,國家民委圍繞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重大事項,針對社會關注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圍繞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發布了《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宣傳教育提綱》、《國家民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變更民族成分有關規定的通知》、《國家民委關於加強黨和國家民族法規和民族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圍繞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各項事業發展,對《國務院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若干意見》等進行了政策解讀,及時公開《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05—2010年)》和《興邊富民行動“十一五”規劃》三個國家級專項規劃的實施情況、取得的成效。
(二)公開形式。
1.政府網站。國家民委把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積極做好重點工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等的及時準確發布。全年組織發布了“國務院第五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全國少數民族文化工作會議”、“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等23個重點工作和熱點問題政務專題,全面地反映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情況。
2.新聞發布會。國家民委全年共召開新聞發布會9場。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中國60年來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成就”和“改革開放與中國民族政策的發展”2場新聞發布會;召開西藏民主改革50年大型展覽、五大自治區成就展、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10周年等7場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國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成就,回答了社會公眾關注的問題,進一步闡明了中國的民族政策將毫不動搖、長期堅持。
3.其他形式。利用委屬《中國民族報》、《中國民族》雜誌、《民族畫報》以及所屬單位網站等渠道,刊發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重要信息和工作動態;加強與中國政府網、人民網、中國網等的合作,以“加強少數民族文化建設、促進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保護與發展”、“中國少數民族的教育狀況”、“中國的民族政策” 等為主題與網友進行線上交流。
三、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國家民委高度重視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條例》及《國家民委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國家民委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有關規定,認真做好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主要涉及民族政策方面,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全部予以了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行政複議、行政
訴訟等情況國家民委明確,由駐委紀檢組、監察局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投訴,並向社會公布了監督電話,積極構建並完善民眾利益訴求受理辦理機制。2009年,國家民委沒有收到任何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舉報、投訴,也未出現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案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沒有發生收費或減免情況。
五、存在的不足
國家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技術保障和管理措施有待進一步加強,相關制度規定有待進一步落實,內部考評監督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等。今後,國家民委將繼續加強《條例》的貫徹落實,深化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