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中文交換碼

國家標準中文交換碼,編號為CNS 11643,是台灣為資訊交換而制定的標準編碼方案。

來源

1980年9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集合國內編碼專家、學者在溪頭舉行會議並達成初步原則,並據此請行政院核定國家中文資訊標準交換碼編碼原則。經過多次會商,在1986年8月4日正式由中央標準局公布,取名“通用漢字標準交換碼”,簡稱“通用碼”(UCS)。
當時的內容包括第一字面、第二字面共13,051字,經過多年的使用意見及反映,於1992年擴編至第七字面,共48,027字,並改稱“中文標準交換碼”(CSIC, Chinese Standard Interchange Code)。此後陸續充實內容,1992年版一共十六字面,使用至第七字面;2004年版一共六十字面,使用至第十五字面。
原先此碼冀以替代業界採用的大五碼 (Big5)。但由於通用碼需要3個位元組來記錄一個漢字,以當時記憶體的發展並不允許,在程式兼容性產生許多的困難。結果除了主要採用大型電腦和迷你電腦的戶政役系統採用以外,一般民間乏人問津。

最新版本

2004年版CNS 11643字面配置如下:
第一字面:字碼區間4421至7D4B,共編入中文字5,401個;字集來源除教育部“常用國字標準字型表”所列4,808字外,並優先收編國中、國小教科書中常用字587字及異體字6字。
第二字面:字碼區間由2121至7244,故編入中文字7,650個;字集來源除教育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型表”所列6,330字外,並篩選編入教育部“罕用國字標準字型表”表中使用頻率較高之1,320字。
第三字面:字碼區間2121至6246,共編入中文字6,148個;字集來源為77年6月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暫編之使用者加字區第14字面前段。
第四字面:字碼區間2121至6E5C,共編入中文字7,298個;字集來源除77年6月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暫編之使用者加字區第14字面後段171字外,並加入戶役政及其他使用單位、ISO 10646第2版漢字集、資訊業次常用字7,127字。
第五字面:字碼區間2121至7C51,目前編入中文字8,603個字;字集來源為未編入前4個字面之教育部罕用字。
第六字面:字碼區間2121至647A,共編入中文字6,388個;字集來源為未編入前5個字面,且筆畫在14畫(含)以下之教育部異體字。
第七字面:字碼區間2121至6655,共編入中文字6,539個;字集來源為未編入前6個字面,且筆畫在15畫(含)以上之教育部異體字。
第十五字面:字碼區間2121至6D39,共編入中文字6,831個;字集來源為戶役政作業第十五字面。
其餘部分保留供未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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