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50年,政務院決定在文化教育委員會下設宗教問題研究小組。
1951年,在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下設了宗教事務處。
1954年,國務院成立時設立了國務院宗教事務局,開始列入國務院序列。
1975年,國務院發文撤銷國務院宗教事務局。
1979年,國務院決定恢復設立國務院宗教事務局。
1998年3月,國務院決定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更名為國家宗教事務局。
主要職能
1、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2、調查國內外宗教現狀,研究宗教理論問題。
3、草擬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部門規章和有關宗教工作的具體政策。
4、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5、組織、指導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
6、支持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7、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辦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8、指導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重要問題。
9、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友好交往活動。
10、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法司、 業務一司、業務二司、業務三司、業務四司、外事司、人事司、機關黨委。
直屬機構
研究中心、服務中心、培訓中心、出版社、雜誌社。
主要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王作安,2009年上任。
辦公地點
國家宗教事務局辦公地點位於北京市西城區後海北沿44號醇親王府。這裡原本是清初大學士明珠的宅第,乾隆時改為親王府,光緒十四年(1888)改為醇親王府。整座王府北抵鼓樓,南接後海,坐北朝南,氣勢恢宏,環境幽雅。王府西部原為王府花園,1961年被改建成宋慶齡在京的住所,現為宋慶齡故居。國家宗教事務局於2001年12月13日搬入修繕一新的醇親王府辦公,該維修項目獲得中國建築裝飾行業榮譽與成就的國家級大獎——2003年度“全國建築工程裝飾獎”。國家宗教局在修繕過程中還按照現代化辦公的要求,在院內完成了計算機網路布線工程,配備了足夠的網路硬體設備,為宗教工作的辦公自動化和信息化奠定了基礎。
信息公開
2014年4月17日,國家宗教事務局公布了北京、上海、山東、浙江四省市佛教寺院、道教宮觀基本信息。據《宗教事務條例》規定,宗教活動場所經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登記,取得《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後,方可從事宗教活動。為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依法規範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管理,保護佛教道教界合法權益,國家宗教局將分批公布經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登記的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基本信息。信息公告將方便社會公眾識別和監督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有效制止違規開展宗教活動和假冒佛教道教教職人員欺詐信眾、借教斂財,維護正常的宗教秩序。
國家宗教局正在抓緊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基礎信息資料庫,將在此基礎上對經批准開放的佛教寺院和道教宮觀分批公告,統一掛牌,建立網上查詢系統,並根據各地佛教道教活動場所變化情況,定期更新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