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意見

2012年9月6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安監總應急〔2012〕11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意見》。該《意見》分牢牢把握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目標要求、進一步突出應急平台體系建設重點、健全完善應急平台體系運行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綜合效益、加強對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領導5部分20條。

相關背景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意見

安監總應急〔2012〕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安全生產應急平台(以下簡稱應急平台)體系建設是應急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抓手,對於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有效預防和應對事故災難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各地區、各單位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加強規劃、加大投入、狠抓落實,應急平台框架體系初步形成,建設成效不斷顯現,但也存在著應急平台建設發展不夠平衡、工作體制不夠一致、套用功能不夠完善、運行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國辦發〔2011〕47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應急平台體系建設,提高整體建設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主要內容

一、牢牢把握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工作體制統一、系統功能完備、基礎設施配套、制度機制健全的原則,以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為重點,以強化科技支撐為手段,以提高應急管理效率為目的,加強建設統籌、加大投入力度、周密組織實施、嚴格落實責任,全面推進應急平台體系建設。

(二)建設目標。到2015年底,國家、省(區、市)、市(地)和高危行業中央企業、國家級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平台建成率達到100%,重點縣(市、區)、高危行業地方大中型企業的應急平台建成率達到80%以上,基本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1.國家、地方應急平台建設:2013年,全面推進國家和省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應急平台建設,並在“金安”工程專網框架下展開互聯互通工作,組織應急平台業務對接和數據匯總、交換、共享等建設;市(地)和重點縣(市、區)完成應急平台建設前期規劃、立項、審批等工作。2014年,市(地)和重點縣(市、區)全面啟動建設項目;深化應急平台業務對接和數據匯總、交換、共享等建設工作。2015年,完成應急平台各項建設任務。

2.高危行業中央企業、地方大中型企業應急平台建設:2013年,按照有關標準完善應急平台功能,高危行業中央企業總部展開與國家應急平台的網路聯通工作;2014年,高危行業中央企業總部實現與國家應急平台數據交換、信息共享,高危行業地方大中型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完成與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應急平台的網路聯通工作;2015年,企業與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應急平台實現互聯互通。

3.國家級應急救援隊伍應急平台建設:重點加強21支國家(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20支國家(區域)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和國家危險化學品救援技術指導中心的應急平台建設。2013年,展開應急平台終端採購、上線調試、支撐環境建設等工作;2014年,完成應急平台終端與國家應急平台網路聯通、數據交換、信息共享等工作;2015年,建成國家級應急救援隊伍應急平台體系。中央和地方財政支持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應急救援隊伍,也要參照上述目標要求抓好應急平台建設,逐步加入應急平台體系,實現互聯互通。

(三)基本要求。積極適應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需要,緊緊圍繞“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應急平台體系建設。

一是堅持整體籌劃。注重站在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全局上統籌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平台建設工作,搞好整體設計,科學配置資源,突出建設重點,確保建設方向明確、上下目標一致、技術標準統一、全面協調推進。

二是堅持先進實用。積極學習借鑑國內外應急平台建設的先進理念和成熟經驗,充分利用現有建設成果,有重點地引進先進技術裝備,運用物聯網和雲計算等新技術,加大集成創新力度、最佳化系統綜合功能,增強應急平台的實用性、穩定性和可靠性。

三是堅持綜合配套。既要重視應急平台支撐環境、指揮場所、基礎設施等硬體建設,更要重視應急平台套用系統、信息資源、制度機制等軟體建設,最大限度地發揮應急平台的信息化優勢,實現日常業務需要與應急救援需要的有機統一。

四是堅持互聯互通。利用“金安”工程專網和無線通信技術貫通應急平台網路,實現國家、省級、市級、重點縣、國家級應急救援隊伍、中央企業、地方大中型企業的應急平台數據、語音、圖像、視頻等的互動共享。

五是堅持安全可靠。高度重視應急平台信息安全,合理區分不同層級、不同行業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等級,建立安全防護機制,在網路隔離、信息控制、密碼網關、容災備份等方面綜合施策,保證應急平台穩定可靠、安全運行。

二、進一步突出應急平台體系建設重點

(四)最佳化綜合套用系統。注重在應急平台體系架構下加強各地區、各單位應急平台綜合套用系統兼容工作,最佳化設計方案,明確建設內容,實現技術體制和標準規範的相對統一。進一步完善綜合套用系統的應急值守、預測預警、調度指揮、綜合研判、輔助決策和總結評估等功能,按照應急管理的工作制度、辦事程式、業務流程等要求,搞好綜合套用系統與實際工作業務的有機銜接,不斷提高套用效能。改進綜合套用系統用戶界面,科學定製業務分類,做到簡潔明快、美觀易用。

(五)完善資料庫系統。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依據應急平台體系資料庫的頂層設計標準,建立健全應急信息、應急預案、應急資源與資產、應急演練和培訓、應急資質評估、應急統計分析、事故應急救援案例、應急政策法規、應急決策與模型、應急空間信息等資料庫。全面規範庫表分類和結構設計,形成相互兼容、信息共享、擴展性強的業務資料庫。各地區、各單位要充分利用“金安”工程和其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數據資源,不斷提升本級的數據質量。建立數據採集、交換和匯總機制,指定負責部門,明確職責要求,確保數據動態更新、準確有效。

(六)建設移動平台系統。要結合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移動平台建設,實現對事故災難現場信息實時採集和監測,為各級領導機關指揮救援提供決策依據。按照應急平台技術體制,研究開發基於移動平台的資料庫、套用軟體和通信設備,完善情況標繪、數據交換、雙向通信、遠程視頻會商等功能,通過接入應急平台,實現事故災難現場與各級指揮機構的無縫對接。要增強移動平台在惡劣天候、複雜自然環境下的應急通信能力,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選配大、中、小不同類型的移動平台。

(七)貫通網路通信系統。安全監管監察機構的應急平台要與“金安”工程專網聯通。高危行業中央企業總部要完成與國家應急平台、地方大中型企業要完成與屬地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應急平台聯通的任務。要建立應急平台體系通信聯絡調度機制,定期對所屬應急平台聯通情況進行檢測,確保其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和備用狀態。要按照相關通信標準,統籌規劃應急平台接入的無線通信信道和技術指標,確保各類移動通信設備能夠隨時加入應急平台網路,執行應急救援、演練等相關任務。

(八)加強安全保障系統。嚴格遵守國家保密規定和信息安全規定,依託“金安”工程專網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利用技術和設備等手段,完善應急平台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範策略。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對應急平台進行定級備案,加固和最佳化主機、網路、伺服器及套用系統的安全性能。加強應急平台關鍵系統和數據的容災備份,以及供配電、空調、防火、防雷的安全防護和網路機房等的安全檢測,不斷完善安全管理機制。

(九)配套應急指揮場所。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立足於提高應急指揮協調能力,加強指揮廳、值班室、會商室、會議室、休息室等應急指揮場所的配套建設。合理規劃布局,按照指揮機構組成和處置不同類型事故的要求預置各類人員工作席位。加強指揮場所設備建設,運用綜合集成的思想加強指揮場所顯示、音響、控制、照明、供電和安全保障等系統建設,搞好綜合布線,配好設備器材,滿足值守應急、異地會商和指揮調度的需要。

三、健全完善應急平台體系運行管理機制

(十)明確管理責任。要切實發揮應急管理機構在應急平台運行管理中的責任主體作用,進一步強化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職責,建立適應全國和各地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應急救援需要的應急平台運行管理體制。各地區、各單位要根據本級應急平台業務功能區分,落實相關職能部門的套用和資料庫維護等責任,進一步明確應急平台日常管理機構和運行維護機構,定崗、定責、定人。

(十一)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情況通報制度,適時研究應急平台體系運行管理工作,總結經驗,查找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建立聯調聯通制度,按照自上而下的方式,定期組織體系內的應急平台值守點名和調度數據、音視頻信號。建立數據交換制度,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級上報應急管理、救援等相關數據,及時更新數據。建立維護管理制度,定期檢測設備設施和軟體系統,組織維修更新,確保應急平台體系始終處於良好運行狀態。

(十二)搞好人員培訓。要通過專題講座、業務學習、技術交流等形式,做好應急平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加強信息化知識學習,提高各級各類應急管理人員的信息化工作能力。強化應急平台套用技能學習,使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應急管理機構的全體人員熟練掌握系統功能要求,並結合實際工作崗位熟練操作。特別要加大對應急平台運維技術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專業保障能力。

四、充分發揮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綜合效益

(十三)加強日常業務套用。要採取有效措施,真正讓應急平台運轉起來,充分發揮其自動化、智慧型化的作用,將應急平台套用作為處理業務、協調工作、發布信息的常態化工作模式,切實提升工作效率。要注重在套用中改進應急平台系統功能,實現與傳統工作方式、文電處理流程、資料歸類存檔等要求的有機統一。深入開展以應急平台套用為重點的崗位達標活動,並逐步將其納入單位和個人年度工作考核評價範疇。

(十四)強化預測預警作用。要充分發揮應急平台的信息集成、輔助決策和監測監控作用,利用專業預測分析模型,及時掌握安全生產突發事件、重大危險源和自然災害等信息,科學預測其影響範圍、危害程度、持續時間和發展趨勢,及時發出風險預警信息,提高風險防控能力。高危行業中央企業和地方大中型企業要以重大危險源防控為重點,加強應急平台數據採集和監測監控工作,認真做好經常性的應急處置準備。

(十五)突出應急指揮功能。要切實利用應急平台虛擬仿真技術和信息集成優勢,在真實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場景中組織應急救援行動預案演練,不斷提高信息化條件下的應急救援指揮能力。要注重把應急平台信息優勢轉化為應急指揮決策優勢,綜合運用應急平台視頻會議、異地會商、現場偵測、資源管理、輔助決策等功能,快速預警研判、科學組織實施、有效跟蹤管理,實現指揮協調與信息管理、救援力量與救援行動的有機銜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五、加強對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領導

(十六)統籌推進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二五”規劃》(安監總應急〔2011〕186號)的有關要求,加強統籌兼顧,凝聚建設力量,嚴格時間節點,全面協調推進。要結合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監管監察能力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發改投資〔2012〕611號)精神,進一步細化建設目標、分解建設任務、落實保障措施,加快推進建設進程。要切實加強應急平台建設規劃和建設方案的評審論證工作,搞好與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相關標準和規範的銜接。省級應急平台規劃和建設方案要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備案。

(十七)整合建設資源。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加強調研,全面掌握轄區內應急平台建設資源現狀,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信息化基礎設施和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做好與應急平台的綜合集成工作,厲行資源節約、避免重複建設、提高建設效益。高危行業中央企業和地方大中型企業要注重整合現有的預防監測、預測預警、指揮調度、應急處置等系統,不斷完善應急平台整體功能。

(十八)加大投入力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積極協調發展改革、財政等職能部門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將應急平台建設列入政府信息化建設重點項目和財政預算;高危行業中央企業和地方大中型企業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將應急平台建設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予以保障。要解決好應急平台運行經費保障問題,將其納入單位日常支出預算範圍,確保維護、管理和執行任務需要。

(十九)加強人才建設。要著眼應急平台體系建設長遠發展,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培養,注重選拔政治意識強、信息化知識豐富、專業基礎紮實、組織協調能力較強、志願從事應急救援專業的中青年幹部,充實應急平台體系建設隊伍。要注意為人才隊伍搭建鍛鍊成長的平台,進一步最佳化隊伍結構、完善激勵機制,全面提升人才隊伍的專業素質。

(二十)強化組織協調。各地區、各單位要把應急平台體系建設作為一項緊迫的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領導機構,落實建設責任,抓緊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打破常規、創新方法、強力推進,確保按時圓滿完成各項建設任務。要注意用試點工作推動建設,為全面鋪開應急平台建設提供示範借鑑。要加強督導檢查,做好應急平台的安全測評、系統驗收、運行管理等工作。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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