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養老保險

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為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內容

在我國20世紀90年代之前,實行的是單一養老保險制度,保險社會化程度低,基金支撐能力不強。1991年發布《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我國開始正式推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辦理條件

北京地區

具有北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都應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上海地區

凡該市城鎮戶籍,2011年7月1日已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城保、鎮保、農保、征地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從7月1日起補發。
2011年7月1日已年滿45周歲的,到達60周歲前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後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到達60周歲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011年7月1日未滿45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到達60周歲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廣州地區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擁有該市戶籍滿10年,無享受定期養老待遇(含其他相關定期待遇)的城鎮老年居民(按有關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和由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政府供養人員除外)。
孤寡老人免予繳費,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低收入困難家庭人員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難家庭待遇期間免予繳費。

辦理材料

北京地區

1、基本材料:職工檔案(按照勞力字〔1992〕33號檔案規定整理)、《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繳費情況表》、《參加工作時間及繳費年限確認表》(見附屬檔案4)、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複印戶口簿、本人頁)、身份證複印件、曾領取失業金人員需提供《北京市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登記表》複印件。
2、正常退休:基本資料同上、按非管理崗位辦理退休的女職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請及勞動契約書、崗位協定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因病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勞動能力鑑定、確認結論通知書》原件、複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經備案確認的本單特殊工種名錄一份、《特殊工種退休公示結論表》一式二份、職工本人退休申請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5]。

上海地區

凡滿足參保條件的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申報或者待遇領取申請,並攜帶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需正反面複印)、居民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主頁、本人頁)、指定銀行(上海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的本人“實名制”銀行卡(存摺)原件和複印件等材料。

廣州地區

1.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複印帶戶主名字的首頁及參保人當頁);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面);
3.指定銀行存摺或儲蓄卡(工、建、農、廣州銀行)原件與複印件、存摺或儲蓄卡持有人身份證原件與複印件(用於繳納養老金個人應繳費用);
4.由申請人開設的指定銀行存摺(工、建、農行)原件與複印件(用於發放養老金);
5.如屬免繳人員,提供廣州市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廣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和複印件。

辦理流程

北京地區
(一)辦理存摺。凡符合條件的參保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北京銀行開具交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專用存摺,簽訂代扣代繳協定,並存錢(繳費上、下限額參考當年繳費標準)。
(二)社區登記。每月1-10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專用存摺原件及上述證件的複印件,到戶籍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社區審核無誤後將證件的複印件及參保登記表在每月12日前上報街道社保所。
(三)社保所審核。街道社保所在接到社區上報的參保材料後,與參保登記表進行核對,登記無誤將參保人的參保信息錄入系統。於每月16日前上報區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
(四)社保中心辦理。區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對街道社保所上報信息進行審查合格後,於當月18日前將扣款數據交到銀行進行扣款。當月20日前,將扣款數據倒入系統,並將扣款情況反饋給街道社保所。如存在扣款不成功者,通知街道社保所核實情況,進行補扣。
(五)享受養老待遇。參保人應在到達生日的前一個月持戶口本、身份證、專用存摺到社保所申請。
上海地區
1、審核申請人的申請條件;
2、複印所有申請材料,在與原件核對無誤後,在複印件上敲“本複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章與接待人員姓名章;
3、2011年7月1日後至2011年12月31日前達到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領取年齡的人員(即在2011年7月1日後至2011年12月31日年滿60周歲,並為上海戶籍),必須補繳2011年度的養老保險費,也可以一次性補繳14年的養老保險費;
4、2012年到齡人員,必須繳納2012年度、補繳2011年度的養老保險費,也可以一次性補繳13年的養老保險費;
5、未到齡人員,可以繳納2012年度、補繳2011年度的養老保險費,不可以選擇一次性補繳[6]。

廣州地區

(一)申請資料
申請人到聯和街政務服務中心醫保養老視窗完整填寫《廣州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申報表》一式兩份,並提交相關資料。
(二)繳費方式
1.如選擇銀行劃賬方式繳納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在首次參保的次月4-23日自行確認扣費情況,並於每年6月4-23日自行確認扣費情況;
2.如選擇現金方式繳納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在首次參保的次月4-23日憑《廣州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核定單》及參保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任一指定委託繳費銀行繳納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費,並於每年6月4-23憑參保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前往銀行繳費。
3.如需變更繳費方式,可提供指定銀行存摺或儲蓄卡原件和複印件,及賬戶持有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辦理變更手續。

主要特點

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範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
這裡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準)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4.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或單位、個人三方共同負擔,並在較高的層次上和較大的範圍內實現養老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和互濟。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係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範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相關規定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實施。

申請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繳費基數計算

一、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從1997年起,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比例提高的速度應適當加快。
二、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自2006年1月起,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統一為8%。
三、在實際執行中,有的地區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企業的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有的地區以本企業職工繳費基數之和,即以本企業職工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以內部分之和為基數。

查詢方法

1、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號直接到各市社保中心養老保險處查詢;
2、當地社保中心統一諮詢電話12333;
3、當地勞動保障網如開通查詢功能,查找點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查詢”一欄,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查詢”的方框中輸入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或社保號),然後點擊“查詢”按鈕即可。這種方式是養老保險查詢的最優方式,不僅避免了去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周折,而且還節省了時間。但是切記您的密碼一定要記好,防止查詢帶來不便。
4、每年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將參保個人帳戶對帳單發到每一個參保人員手中,通過個人賬戶對賬單查看繳費和帳戶記錄情況。
5、可以通過其他保險公司的個人養老保險查詢工具進行查詢,但注意判斷其是否具有權威性。

轉移辦理流程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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