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全體會議

國務院全體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組成,由總理召集和主持。

國務院全體會議

國務院全體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組成,由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全體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一)討論決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二)部署國務院的重要工作;(三)通報國內外形勢

國務院全體會議多長時間開一次

國務院全體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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