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美國聯邦稅務局(InternalRevenueService)的英文字面意思即國內稅收服務局。或國內稅收署,
機構設定
大多成立了為納稅人服務的機構或者針對納稅人需求調整了機構設定。
1998年7月,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稅務局再造和改革法案》對稅務局的機構進行了重新的設定,該法案將聯邦稅務局的職能規定為:為納稅人提供最好的服務,使他們能夠理解稅法,履行納稅義務。在新設的機構中,四個業務局、抗訴辦公室和納稅人服務局的設定最能體現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
機構職能
其中,四個業務局是針對不同納稅人的需求設立的,具體包括工資與投資收益局、大中型企業局、小企業與自雇業主局和免稅單位與政府單位局。絕大多數納稅人只要同其中一個部門打交道就可解決所有問題,稅務局內部各部門實現資源共享。抗訴辦公室努力在訴訟發生前解決有關稅收爭議,提高納稅服務效率和納稅人對稅法遵從的自覺性。納稅人服務局的基本職能是在稅務機關一般政策和通常的程式不能奏效的情況下,對納稅人提出的問題予以快捷便利和公正的解決,並採取措施解決稅收制度和執行程式上需要改進完善的問題。美國聯邦稅務局這種機構設定,使大部分納稅人只需同一個稅務部門打交道就可以,不必再分別同其他職能部門打交道。
其它創新服務
另外,從經費上看,國稅系統每年要拿出稅務經費的10%至15%用於為納稅人服務,為納稅服務提供了經費保障。美國國家稅務局提供了一些人性化的服務。如志願者服務。這個國家的志願者服務很有特色,這些志願者來自社區,雖然不是稅務人員,但是接受稅務機關的培訓和相關支持。服務的對象主要是低收入者,志願者可以幫助他們計算是否應該納稅,幫助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進行基本的納稅申報、填寫表格和提供有關諮詢服務。這些志願者的服務作為稅務機關服務的延伸,既方便了納稅人,又大大提高了稅務機關的徵收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