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

固定污染源

固定污染源,通常是指向環境排放或釋放有害物質或對環境產生有害影響的場所、設備和裝置。空氣污染源包括固定污染源和流動污染源。固定污染源又分為有組織排放源和無組織排放源。有組織排放源指煙道、煙囪及排氣筒等。無組織排放源指設在露天環境中的無組織排放設施或無組織排放的車間、工棚等。它們排放的廢氣中既含有固態的煙塵和粉塵,也含有氣態和氣熔膠態的多種有害物質。

釋義

固定污染通常是針對大氣污染源的。大氣固定污染源是指大氣污染物固定的排放源,包括工廠、企事業、飲食服務業單位的鍋、窯爐以及居民用於生活等排氣筒。其中鍋爐是大氣固定污染源的主要排放裝置之一。隨著人類生產的發展,生活的繁榮尤其是現代工業、農業以及能源的發展,大氣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給環境造成的危害已日趨明顯。其污染物的種類主要有:煙塵、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氟化物、硫化氫、氯氣、氯化氫、硫酸及氣溶膠,磷的氧化物、酚、苯、汽油、汞、鉛及其化合物、砷化氫、鎘、鉻及其化合物等。

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

環境標準是有關控制污染、保護環境的各種標準總稱,是經國家或省級有關部批准,賦予法律效力的技術準則,環境標準分為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及環境基礎標四類。與固定污染源監測關係密切的是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環境監測方法標。

固定污染源監測

監測目的和要求

監測目的: 檢查排放的廢氣有害物質含量是否符契約家或地方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標準; 評價淨化裝置及污染防治設施的性能和運行情況,為空氣質盤評價和管理提供依據。
進行有組織排放污染源監視時,要求生產設備處於正常運轉狀態,對因生產過程而引起排放情況變化的污染源,應根據其變化特點和周期進行系統監測。進行無組織排放污染源監測時,通常在監控點採集空氣樣品,捕捉污染物的最高濃度。

採樣位置與採樣點

污染源有害物質的測定,通常是用採樣管從污染源的煙道中抽取一定體積的煙氣,通過捕集裝置將有害物質捕集下來,然後根據捕集的有害物質的量和抽取的煙氣量,計算得出炯氣中有害物質的旅度。根據有在物質的濃度和煙氣的流量計算其排放量。這種測試方法的準確性很大程度取決於抽取煙氣樣品的代表性,這就要求正確地選擇採樣位置和採樣點。

固定污染源監測方法原則

1、為使分析結果具有可比性,應儘可能採用國家標準統一標準監測分析方法;

2、通常情況下,待測物濃度越高,對測定結果的精確度要求越高;

3、某些項目在條件可許的情況下,儘可能選擇單項成分測定儀;

4、在經常性的測定中,儘可能選擇自動連續測定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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