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固始縣2013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現將《固始縣2013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固始縣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2013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一、防汛工作總的要求
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和“以防為主,防重於抗,抗重於救”的方針,進一步強化防汛抗旱工作崗位責任制和行政首長負責制,突出防汛重點,堅持防汛抗旱並舉,為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總的要求是:在規定的防汛標準內,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決口,水庫不垮壩,確保圩區不失事,平原地區排水暢通;重要城鎮安全度汛,全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主要交通幹線正常運行,工礦企業正常生產;對超標準洪水做好安排,千方百計滿足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一)河道防汛
河道防汛的重點是淮乾及一、二級支流,全縣境內所有河道在保證水位線內要確保全全度汛。遇超標準洪水,全力搶護。主要河道的保證水位是:淮河:陳大圩區張目坎水位28.91米;史灌河:蔣集水文站水位33.24米;史河:黎集水文站壩上水位49.0米,固始水文站水位36.5米;灌河:洪埠水位36.6米;泉河:賈廟圩區友誼閘水位29.5米;白露河:北廟集水位32.5米。
1、淮乾陳大圩區所在鄉鎮要加強管護工作,確定專門管理人員,明確責任,尤其是對排澇閘、站等建築物,要進行檢查養護。鄭營險工雖然經過整修護砌,但由於河道采砂誘發局部護岸崩塌,直接威脅安全度汛,往流鎮應加大管理力度,嚴禁在險工處采砂。
2、臨淮崗淹沒影響區處理工程雖已運行,但整體工程穿堤建築物較多,未經受較大洪水考驗,汛期要制定落實度汛方案和搶險措施;史河橡膠壩、黎集攔河樞紐工程汛期要制定切實的安全度汛方案,落實各項搶險措施。
3、史灌河及史河、灌河堤防為砂基砂堤,戰線長,險工隱患多、險情重,是全縣防汛的重中之重。特別是近幾年河道內非法開採鐵砂和無序開採河砂,易誘發河道發生新險情。因此,必須在汛前加大整治力度,汛期河道內全面禁采河砂,並平復砂丘,恢復河堤堤防。處於史灌河入淮口的湯王、蚌山2個小圩區治理工程未經大洪水考驗,排澇閘站要及時維護調試,要制定安全度汛預案,落實搶險措施;尤其是沿河鄉鎮要組織民眾對險工地段進行加固除險,採取臨時度汛措施。同時要儲備足夠的搶險所必須的木樁、土牛、碎石、塑編袋、船隻等物料,制定搶險預案,確保度汛安全。
4、泉河堤防已進行加固處理,尚未經較大洪水考驗,特別是排澇閘站要加緊維護調試,汛期要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實搶險措施,組織好搶險隊伍,隨時除險。白露河堤雖經加固處理,汛期仍需密切注視,特別是還有尚未加固過的劉井、張油坊、周寨等圩區要加強防守。
5、南部山區的石槽河、長江河、急流澗河、羊行河、小沙河等山區河道行洪、排洪標準不高,尤其是未經治理河段以及三級河道,一遇集中降水,極易出現洪水漫溢,造成洪災。有關鄉鎮要引起足夠重視,在汛前組織力量做好水毀工程修復,超前做好防禦措施,保護沿河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水庫防汛
全縣61座小型一、二類水庫汛期要嚴格調控運用。目前水庫工程狀況正常的有15座,其餘46座均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病、險情,汛期必須嚴格按照縣防指下達的小水庫防汛措施調度運用,採取空庫度汛和降低水位措施,保證水庫安全度汛。所有小型水庫都要做到“五有”即有責任人、有值班人、有通信設施、有管理房、有可靠預警和轉移方案。對位置重要且險情大的病險水庫要重點監測,配備水情觀測設施,要有水位、雨量、泄洪量等觀測記錄。汛期責任人要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密切注視水情水位變化,及時做好泄洪調洪工作。所在鄉鎮要對水庫進行加固除險,做好溢洪道、輸水洞的疏浚工作,同時做好水庫下游民眾安全轉移的準備工作,確保全全度汛。桃花塢水庫座落縣城,位置重要,汛期更需嚴加防範,密切關注水情水位變化,合理調度運用,庫內水位調控在44.0米以下,確保水庫安全。夏河灣水庫是我縣最大的小型一類水庫,汛期責任人要到崗到位,嚴格限制庫內水位,密切注視水情、水位變化,加強24小時值班,嚴加防守,絕不允許超汛限水位蓄水。對於以各種形式承包、租賃、拍賣給單位和個人的小型水庫及位置重要的其它蓄水工程,其防汛責任仍由當地政府承擔。
(三)灌區防汛
梅山、鮎魚山兩大灌區和7個萬畝以上小灌區的管理機構,汛期要正確運用渠系工程設施,保證安全度汛。灌區受益鄉鎮要保證境內支渠以上工程度汛安全。胡族、黎集兩個灌區管理處和南乾、草廟兩個灌區管理所,所轄渠系長、徑流大,汛期要嚴密注視雨情、水情,適時啟閉閘門,提前控制上游來水,及時搶排徑流,保證乾渠不漫溢、不決口。對於新築渠堤和高填方渠段,要嚴加防護。梅山灌區東乾渠、中乾渠、南乾渠的涵洞和渡槽,鮎魚山灌區的馬崗乾渠下游洪埠、李店段大汛到來之際,要嚴加防守。梅山技改工程所涉及的灌區鄉鎮及黎集管理處、南乾管理所要各負其責,保證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梅山灌區黎集攔河樞紐、鮎魚山灌區馬崗攔渠樞紐,汛期要特別注意防範,下泄流量要上報縣防指批准,同時要做好防汛抗旱調度工作,注意蓄水興利,以發揮綜合效益。
(四)新建在建工程防汛
小史河是縣城區防汛排澇的重要通道,汛期要清除阻水障礙和淤積物,疏通排洪通道,留足過水斷面,保證及時暢通泄水。武昌提排站為新建項目,要及時調試。縣城供水備用水源工程要做好應急度汛方案,及時拆除施工道路。聯山、南關廟、鬼塘窪、十六衝等4座小Ⅱ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施工單位要抓緊進行掃尾處理,制定工程度汛預案,落實人員責任,儲備防汛物質及器械,加強工地值守觀察,遇緊急情況及時搶險。泉河、石槽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剛開工,要制定度汛方案,落實崗位責任,確保全全度汛。
夏河灣、關門山、鎖口、鍾橋、桃花塢、九重碑、吳樓、鼓頂山等8座小Ⅰ型水庫已完成除險加固工程,並已經投入使用,所在鄉鎮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度汛預案,落實人員責任,完善巡查預警機制和大壩、溢洪道重點崗位責任制,做好搶險準備,正確處理好水庫運用與安全度汛的關係。
(五)灣畈除澇
灣畈內澇面積大,危害重,是造成農業損失的主要災害,應做為防汛重點,切實抓好。史河、灌河、史灌河沖積平原的排澇設施要排水暢通,力爭不積水成災,遇特大暴雨,應及時組織民眾搶排內澇,減少損失。溝河上的堵壩、橫渠,汛前要堅決拆除。電業部門要在汛前組織人員到各處排澇閘、站檢查維修電路和配電設施,所在鄉鎮要對排澇設施進行維修試運行,保證汛期排澇順暢,排澇涵閘要及時啟閉,合理運用,做到內澇及時排,洪水不倒灌。
(六)山洪災害防禦
山洪災害防禦工作是我縣防汛工作的又一重點,特別是2004年“8.14”南部山區出現了歷史上極為罕見的山洪、滑坡、土石流等災害,2005年史河上游、長江河山洪暴發,人民生命財產遭到巨大威脅和損失。2010年,長江河再次發生山洪,造成部分村組損失嚴重。因此,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防禦山洪災害不容忽視。山區各鄉鎮要及時修定山洪災害防禦預案,嚴格區分安全區和危險區,切實加強山洪災害防禦快速反應機制的建設,把防禦山洪災害作為行政首長負責制的重要內容,層層落實到鄉、村,落實到農戶。有關鄉鎮要建立防禦山洪災害的“三防”(預案、預警、預報)體系,明確受山洪威脅危險區範圍及人員避險方案,按照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項目建設要求,做好危險區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並預備應急保障物資,確保人員安全。縣國土資源部門要指導相關鄉鎮對山區地質狀況進行調查,抓緊修訂、完善防禦山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對容易出現土石流、滑坡、岩崩等地段,所在鄉鎮要超前做好排查摸底,制定防範措施,明確“防、搶、撤”的範圍、地點、方式,進行必要的宣傳和演練,提高防禦山洪地質災害預案的可操作性。汛期要加強預測、預報、預警,一旦發生集中強降雨,沿山區河道鄉村迅速以通訊、無線喇叭、警報器、銅鑼等各種手段立即通知和組織民眾轉移,避免人員傷亡,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項目,雖通過省市組織的初步驗收,從投入使用情況看還存在責任不細化、預案不完善、預警不及時等問題,各相關鄉鎮和單位要密切配合,明確所配微機及預警設施專人管理、使用,確保項目5月15日前全面投入使用。
(七)城鎮防汛
城鎮是區域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人口密集,工商企業集中,倉儲物資繁多,防汛工作要做到萬無一失。尤其是縣城東關地勢低洼,東臨史河、南依桃花塢水庫,腹背臨險,更應加強戒備。縣城防汛工作在縣防指的統一領導下,由城區防汛指揮部指揮調度,具體由番城、蓼城、秀水、城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並制定城區防汛方案。城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要對縣城排水溝道進行一次清淤疏浚,以免阻水成災。蓼城辦事處對小史河桃花塢水庫泄洪閘至武昌閘段進行一次全面清淤及清障,秀水辦事處對梅山南乾進行一次全面清淤及清障,確保汛期泄洪暢通。縣城防汛要建立搶險應急分隊,並在汛前進行集中培訓演練。臨河的集鎮都必須超前做好防禦超標準洪水準備,確保集鎮防洪安全。直接保障城鎮安全的洪埠、沙河、蔣集、徐集、陳淋後沖河等處堤防要搞好險工加固,臨汛嚴加防守,做到安全度汛。
(八)鐵路、公路防汛
鐵路、交通運輸部門要在汛前組織人員對橋涵、路基及沿路山坡等重點地段進行安全檢查,對影響安全的要及時整修,並將防汛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堅持在汛情時晝夜巡查,隨時監測和報告情況,在建工程淮固高速灌河大橋要及時修復堤防段,寧西鐵路複線建設要制定度汛方案,史河張老埠大橋要及時拆除過河便道,並及時制定度汛應急預案,確保兩岸堤防安全。對正在施工的道路要科學安排,做到保證設計標準內運輸暢通。對超標準洪水要制定迂迴通行方案和搶修措施,力保運輸暢通。同時,對阻水橋涵要抓緊改建、擴建。要按防汛要求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組織並提供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九)工礦企業及旅遊景區防汛
工礦企業及旅遊景區的防洪保全工作由其主管部門和企業具體負責。主管部門和每個企業要成立防汛組織,建立和健全防汛制度和防洪保全體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主管部門要在汛前對防汛設施和安全措施認真檢查,落實責任到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人身安全和生產安全以及遊客安全。
一旦遭遇洪水威脅和破壞,除按正常的行業管理渠道上報情況外,要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汛前工礦企業的防洪安全檢查和整改情況及安全度汛情況要及時抄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十)抗旱工作
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時,堅持做好兩手準備,進一步加強對抗旱工作的領導,牢固樹立抗大旱的思想。嚴格按照已制定的各類抗旱預案進行乾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要對各類抗旱設施和水源工程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一時難以解決的水源問題要有專門的應急調水方案。根據旱情發展態勢,及時啟動抗旱預案,通過掌握地下水、地表水的動態變化情況,按照統一調度,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對水源進行調配,優質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二、確保度汛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抓緊各類度汛工程的檢查和工程修復,落實防護措施。汛前各有關單位要組織防汛檢查,主要圍繞思想、組織、機構、度汛方案、防洪工程、物資、河道清障、防汛信息系統、水情預報等進行檢查。要對所有水庫(包括萬方大塘)、河道、堤防、涵閘、泵站等防洪除澇工程和水文、通訊設施,由縣、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徒步“拉網式”檢查。縣防汛指揮部重點檢查堤防、水庫涵閘、電排站的工程狀況和河道管理情況。對檢查的問題要逐處登記,明確責任,限期解決。縣確定的防汛責任人,縣處級幹部及包鄉縣直負責人要對所包鄉鎮的防汛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各項度汛措施,各鄉鎮和水利工程管理機構的負責人,汛期要到崗到位,帶領工程技術人員和熟悉情況的同志深入實地,對安排的度汛工程施工狀況,重要河道堤防和關鍵部位,要逐段逐部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研究處理意見,責成有關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限定時間、標準,認真予以落實。對各類水庫、攔河閘、排澇閘站的啟閉設施必須帶負荷全程試車,保證控制運用自如。沿河鄉鎮要對險工險段、病險涵閘逐個落實搶護預案。同時還要檢查防汛料物準備、防汛隊伍組建和防汛責任制落實等方面情況。南部山區鄉鎮要做好山洪災害防禦和山洪地質災害的宣傳、預警、預報和演練工作,配合完成預防體系建設任務。縣電業部門要組織人員對全縣排澇閘站供電設施、通電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維修,缺件配齊,保證汛期排澇順利進行。城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要對城區街道防汛進行檢查,保證城區排水順暢。對已安排的防洪除澇工程,有關鄉鎮和施工單位應加強領導,抓緊時間,加快施工進度,保質保量於汛前完成。對險情較重而未安排處理的河道險工和涵閘,要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落實責任制,安排好臨時搶護措施,並備一定數量的“土牛”、草袋和編織袋等搶險物料,隨時準備搶險,確保度汛安全。
(二)全面進行河道和小水庫清障。對所有河道的阻水植物、阻水工程以及在小水庫管理範圍內違章建築和違規植樹,都應由所在鄉鎮組織力量堅定不移地清除掉,對因河道、水庫清障行動不力造成防汛失事的鄉鎮主要領導要追究責任,並給予相應的行政、經濟處罰。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的跨河工程建設要編制度汛方案,報防汛部門核准;施工圍堤、棄土、棄碴務必於汛前清除,確保河道行洪安全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河道、水庫管理範圍內進行開發和修建各種工程設施,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和《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報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履行審批手續;建設單位在辦理河道主管機關發放的《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後方可施工;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三)切實加強河道采砂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嚴禁在河道堤防險工處采砂,所有采砂單位和個人,必須提交河道采砂申請書,說明采砂範圍和作業方式,經河道管理部門審查,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頒發《河道采砂許可證》,嚴格按照指定的範圍、地點開採,並且依法繳納河道采砂管理費,嚴禁無證采砂、破堤運砂。史河、灌河、史灌河河床內嚴禁非法開採鐵砂。
(四)認真做好各項防汛準備工作。一是紮實做好防汛物資籌備。各鄉鎮要按照防汛要求,發動民眾籌集防汛物資。沿河鄉鎮要儲備一定的木樁、鉛絲和塑編袋,存放在本鄉鎮指定倉庫內妥善保管,嚴格入、出倉手續,確保搶險時及時調用。沿河鄉鎮堤防險工地段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土牛”和必備的大錘。防汛物資的籌集要具體落實到村、組和農戶,並限期備齊。此項工作務必在6月1日前完成。縣發改委、供銷、商務、水利等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業務範圍,對防汛所需要的煤油、柴油、電池、電筒、鐵絲、雨衣、明礬、編織袋、木料等物資,要在汛前適量購進和儲存。二是全力做好汛前各項準備事宜。水利部門要抓緊檢修防汛通信和水文測報設施,確保汛期雨情、汛情的準確測報和信息的及時傳輸。電業部門要優先安排防汛除澇的電力供應。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協調好防汛車輛,保證汛期正常運輸,適時調運防汛物資。所有營運船隻,汛期必須服從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和指揮。通信等部門要提前檢修防汛線路,保證防汛有線電話、無線通訊及電報暢通無阻。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山洪、山體滑坡、土石流等山洪地質災害的防禦預案修訂和監測工作,加大防災、避災知識宣傳,及時通知危險區民眾安全轉移。民政部門要做好災民的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的重建工作。衛生部門要做好搶險現場搶險隊員的及時救護,組織好對災區的衛生防疫和送醫送藥工作。教育部門要做好師生的防洪安全教育及學校的防洪保全工作。旅遊發展服務中心要做好旅遊景區的防洪保全工作,保障遊客安全。公安部門要搞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及時偵破盜竊、破壞防洪工程和電力、通信、水文設施等案件,維護防汛抗洪秩序,與共青團、武警共同做好人防工作。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要宣傳國家防汛有關法律法規,宣傳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防汛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措施,加強對防汛抗洪工作的報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把防汛作為全社會的大事,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主動完成任務,在緊急調度特別是涉及部門利益時,一定要以大局為重,堅持執行抗洪搶險指令。
(五)進一步加強防汛搶險隊伍建設。所有沿河鄉、村要針對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青壯年勞力外出打工多、防汛隊伍有生力量不足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有效的機制和辦法,引導民眾在汛期參加抗洪搶險,組織落實以民兵為骨幹的民眾性抗洪搶險隊伍和抗洪搶險突出隊,適當集中,汛前做好編隊、分段,組織學習搶險知識,並結合險工加固進行搶險演習。鄉人武部長和各村民兵連長要在汛前親自組織抗洪搶險突出隊。縣成立由縣人武部組織的100人專業防汛機動搶險隊,做到定領導、定任務、定人員、定工具,加強培訓和搶險演練,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實戰能力,確保在緊要關頭時拉得出,搶得上,守得住。
(六)切實做好氣象、水文觀測預報。縣氣象局要加強分析,做好中、長期預報和短期預報,努力提高預報準確度。水文站要加強水文觀測和洪水預報。通信部門要及時準確地傳遞雨情、水情和防汛調度命令,測報與傳遞單位之間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同心協力,服務防汛。
(七)落實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措施。在指導思想上要從嚴、儘早、詳盡、周到,切不可臨汛無備。低洼地區需要轉移的人、畜要提前落實畈、崗對口,確定好轉移地點。要落實好特大洪水時應採取的非常措施,如報警信號,撤退道路,都要安排具體,井然有序,嚴防意外事故發生。在發生超標準洪水時經縣指揮部安排,防汛任務輕的鄉鎮要對口支援沿河重點防汛鄉鎮,陳集鄉對口支援徐集鄉,泉河鋪鄉對口支援豐港鄉,分水亭鄉對口支援蔣集鎮,汪棚鎮對口支援番城辦事處,張廣廟鎮對口支援沙河鋪鄉,草廟鄉對口支援蓼城辦事處。
(八)做好災害統計、減災效益分析以及信息工作。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洪澇災害統計和防汛信息工作,加強領導,實事求是,及時上報洪澇災情和防汛有關信息。縣防辦與縣民政局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統一口徑,嚴防亂報、錯報和弄虛作假。要嚴格按照規範要求及時上報洪澇災情,評估、分析減災效益。縣有關部門對上報送的防汛有關信息,必須經縣防辦審定,方可上報。
(九)進一步加大依法行政、依法防洪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水法》、《防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大力推進“堅持防汛抗旱並舉,實現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的新思路。加快構建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完善的防汛抗旱減災體系,進一步提高廣大幹群的水患意識、防洪意識和法制觀念;依法防汛,用防洪法規規範、保障防汛工作,實現人水和諧,為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十)堅持防汛抗旱並舉,全面推進“兩個轉變”。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深化對科學發展觀的認識,始終把科學發展觀作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方針,著力推進防汛抗旱“兩個轉變”,確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全面推進“兩個轉變”,即堅持防汛抗旱並舉,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一要認真修訂完善抗旱預案。要根據旱情發展態勢,針對不同程度、不同頻率的乾旱情況,及時啟動不同級別的抗旱應急回響,最大限度減少旱災損失。二要加強抗旱水源工程建設,要因地制宜積極興修小型蓄、引、提工程,有計畫地增打機電井,增加抗旱用水。抓好大中型灌區的續建配套和節水技術改造工作。山丘地區大搞集雨蓄水工程,其它地區也要不斷增加新的抗旱水源。三要加快旱情監測系統建設,及時監測和掌握旱情的發生及其發展趨勢,做出旱情的預測預報,適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抗旱。四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抗旱服務組織管理和營運模式,進一步完善抗旱社會化服務體系。
三、防汛抗旱與保障
防汛抗旱事關大局,必須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充實和加強防汛抗旱指揮力量。各鄉鎮的防汛抗旱領導組織必須抓緊建立或作相應的調整充實,有防汛任務的村要建立防汛領導小組。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所組建和幹部防汛地段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要及時上報縣防汛指揮部。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於5月中旬以前上崗到位。縣直有關部門都要結合本系統、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安排好防汛工作。
(一)樹立全社會防汛意識。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照全國水利會議精神,增加對防汛工程的投入,並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其增長幅度要超過財政收入增長的幅度;民政、公安、城市公用事業、住房和城鄉建設、氣象、通信、交通、物資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做好防汛工作。其它各行各業、各個部門都要按防汛要求,在主管業務範圍內,主動做好防汛工作。新聞、宣傳部門要教育廣大幹部民眾,牢固樹立居安思危、常備不懈地思想,積極履行防汛抗洪的義務。
(二)認真貫徹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要根據《水法》、《防洪法》、《防汛條例》的要求,進一步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以防汛抗旱方案統攬全過程,完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成員分工責任制、有關部門防汛抗旱責任制和防汛抗旱業務單位崗位責任制。各項責任制和責任人名單要在新聞媒體上公布,並上省防汛抗旱網,接受社會監督。各級領導、各有關責任人要按照責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區或工程現場檢查防汛,並根據不同情況制定應急預案、督察事項、防汛工作紀律、責任追究制度,落實搶險措施,解決存在問題。凡因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而出現問題並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種防汛抗旱責任制。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以及《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落實責任制,依法防汛。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要對本轄區的防汛工作全面負責,做到思想到位、指揮到位、投入到位。
所有水庫、河道堤防、圩區和渠道險工地段,都要實行“定地段、定領導、定人員、定責任、定物資”的“五定”責任制。縣處級領導以及各部辦委局的負責同志分包重點防汛鄉、鎮和重點防汛工程,要嚴格包乾責任制。各鄉鎮負責同志也應明確分工、分片、包乾。有防汛任務的單位都要建立部門防汛責任制。各級防汛責任人員都要親臨各自分包的責任區,從汛前各項防汛準備工作到汛情出現組織抗洪搶險,要一抓到底,一包到底。
(三)大力加強防辦能力建設。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是各級政府的常設機構,承擔著防汛抗旱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同時負責對各行各業的防汛業務進行行業管理。要加大投入,進一步提高防辦工作人員素質和防汛抗旱工作現代化水平,切實達到“機構健全、隊伍一流、管理規範、裝備先進、反應快速、保障有力、應對有序、減災有效”的目標。各鄉鎮要利用水利服務中心掛牌之機,配備必要的現代化辦公設備,提高信息採集、分析處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重視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四)嚴明紀律,依法防汛。《水法》、《防洪法》、《防汛條例》、《河道管理條例》、《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以及省、市下達的防汛、調度方案都必須堅決執行。對擅自改變調度運用方案,違抗上級調度命令,干擾防汛秩序,破壞防洪工程、通訊及水文設施,盜竊搶奪防汛物資、貪污挪用抗洪救災經費,玩忽職守、謊報汛情、違章操作造成損失,設新障或拒不清障而造成災害損失,擅自在險工河段挖砂加重險情者,都要追究直接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者,要依法懲處。公、檢、法、司等部門要積極協作,維護防汛秩序。
汛期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外出報告制度,無論因公或其他事由外出者,必須向主管領導或上級領導報告,批准後方可外出。
對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或防汛指揮部要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