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原為西班牙巴斯克人(Basque)玩的球戲。運動員在三面圍牆的球場上,一隻手臂戴柳條編織的長勺形手套,將硬橡皮球擲向前牆並接住從前牆彈回的球。回力球從一種形式的手球發展而成。據推測從南美把橡膠引進歐洲後,可有效地加強球的彈跳能力從而加速球戲。下一步是引進戴在右手上的皮革手套,後來變成用扁平的木拍。隨後皮革手套發展成一個接球和扔球的裝置,最後演變成長勺手套,起初是一個短的用具,但現有約76公分(2.5尺)長,優美地彎曲著,運動員可大力快速地接球和有效地擲出去。球較棒球為小,較高爾夫球為硬而重。它是用手纏的純橡膠最後盤繞幾根麻線或尼龍線,包上兩層加硬的山羊皮,外層羊皮可以替換。打球時,時速240公里(150哩)並不罕見,自1967年以來,美國職業運動員都戴上保護性頭盔。
現代三面為牆的球場平均長53.3公尺,寬15.2公尺,高至少12.2公尺。牆和地用特殊材料製成以承受球的撞擊。觀眾席呈階梯式,設在無牆一面的場地外,前牆在右,正面對側牆,後牆在左。有些巴斯克回力球場可追溯到1785年。在西班牙,有10座回力球場是職業球員使用的。法國南部和米蘭也打回力球,西半球墨西哥流行回力球,1920年代和1930年代美國也有回力球。1959年古巴革命前也流行回力球,革命成功後被禁止。菲律賓有兩座回力球場。只有美國有兩座回力球場為業餘愛好者開放。
比賽
一流運動員傳統地來自巴斯克地區,多數運動員在30歲前後到達巔峰。厄多札.美諾(Erdoza Menor)是最了不起的,50多歲時仍出賽,由於心臟病發作倒在球場上死去。邁阿密回力球場的管理部門支持在西班牙辦訓練學校培養年輕運動員。在邁阿密也有一所學校,有發展前途的年輕業餘選手接受4~5年訓練擬以回力球為謀生之道。
比賽分單打、雙打或 3人為一隊對打,可以採用與網球相同的算分方法,即一方先得4分為勝1局,但以13局決勝負。比賽開始,發球員站在發球區內,先拋球落地 1次,球反彈起時,用戴著蘆葦長勺手套的手將球擲至前牆規定範圍內,使球反彈落回發球區內為合法發球。此時,對方球員必須在發球區內接球,並將球擲回前牆。此後,凡從前牆反彈的球,不論落在何處,均為好球。在比賽進行中,運動員在空中截接球或落地 1次後接球均可,但必須按順序一擲一接,直至有一方擲球失誤或違例,為對方得1分。
另一種是多隊循環比賽方法,以不超過8個單打(或隊)為一組,每場比賽分數從6分至40分不等,賽前由主辦組織決定。比賽時,發球方勝1球為得1分,接球方勝球,不得分,只獲發球權。例如以7分為1場,有8個隊參加比賽時,每隊應按上場順序編成1至8號,首先上場比賽的是1號對2號,有一隊得勝1分,勝隊則留在場上,輸隊下場,由第3號隊員上場。如此輪流上場和下場進行比賽,直至有一隊先獲得7分為勝。如有兩隊或3隊得分相等,應繼續進行比賽,分出名次。
原理
回力球的原理很簡單,將球發向前場,必須落在指定的發球區;單打時的對手,或雙打時的對手之一必須在球觸地兩次之前接球並將球回過去。接球和扔球是一次連貫性動作,比賽繼續進行直到接不到球或出界。目的是把球從前牆彈出時既快又轉,使對手接不到球而失分。前牆周圍有用紅色清楚標明的地區。如果球擊中這個區域,擊中場地上方的攔網或擊出邊線,均為出界。如果由於另一名選手在他前方而阻止他扔球,可稱作干擾,這一分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