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科技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五)嘉禾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辦公室(加掛“嘉禾縣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牌子)。

根據《中共嘉禾縣委嘉禾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嘉禾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嘉發〔2010〕10號)和《中共嘉禾縣委嘉禾縣人民政府關於嘉禾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嘉發〔2010〕2號)精神,設立嘉禾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簡稱“縣教科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以合格學校建設為突破口,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國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五)建立健全學生資助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籌措並管理全縣資助困難學生經費,加強對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六)加強全縣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教育科技路線、方針和政策及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擬定全縣教育科技改革與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組織執行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組織執行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
(五)負責組織全縣各級會考、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成人招生考試以及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負責統計和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管理全縣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工作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組織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教育表彰獎勵、教師繼續教育、教師綜合素質、工作績效考核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標準和教師職務評聘工作。
(九)指導大中專院校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指導全縣教育教學研究、教育技術裝備和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系統勤工儉學等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十二)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使用規範字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科技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社會力量舉辦的幼稚園、國小、國中以及各類短訓班的審批和管理。
(十五)負責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制定的科技攻關、新產品試製、軟科學、星火、科技成果推廣等計畫;參與重大科技項目引進、推廣、建設的論證、評估、驗收、鑑定工作。
(十六)指導、協調、檢查本縣科技工作;管理和指導民辦科研工作和機構;協同有關部門審核、審批、管理獨立科研機構及全縣性科技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學術組織。
(十七)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組織、協調,開展科技宣傳、科技諮詢、科技培訓、科技成果推廣、科技扶貧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管理等服務體系、企業科技創新體系。
(十八)負責管理全縣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科技發展基金、高新技術項目引導資金以及其它科技專項費用;會同有關部門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手段,加強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十九)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申報、獎勵以及科技情報信息、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科技保密工作;歸口管理全縣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無形資產評估、專利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審批縣屬技貿機構,核發技貿許可證,認定、登記技術契約。
(二十)負責全縣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編制全縣科技計畫,負責科技計畫項目跟蹤管理。
(二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科技人員政策、搞好人才引進、開發和交流;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副鄉(鎮)長的選派、管理、培訓和縣以上技術拔尖人才、有突出貢獻人才的選拔工作。
(二十二)行使地震工作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縣防震減災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設定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行政審批股”、“教育安全穩定辦公室”牌子)。綜合協調、統籌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務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調查研究、情況綜合、上傳下達、信息傳遞和反饋工作;負責教育科技新聞宣傳、局機關電子政務、文秘、文電、保密、檔案檔案、信息綜合、政務公開、計畫生育、接待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科技系統圖書建設與管理工作;研究教育科技改革與發展問題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地方性教育科學技術政策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全局性重要文稿,負責對局機關各職能股室草擬的檔案材料審核把關工作;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科技行政執法,承辦本級教育科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統一受理、辦理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辦事服務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及所屬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校園安全穩定及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指導協助學校做好校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轉交、督辦工作;負責上級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和回復工作;負責處理教育系統信訪突出問題;負責教育系統學生軍訓、國防教育、民兵應急等人民武裝工作。
(二)組織人事股(加掛“教師工作股”、“嘉禾縣教育人才管理服務中心”、“嘉禾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全縣教育科技系統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的工作和全縣教育科技系統人事、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科技系統教師、幹部、職工的表彰獎勵;負責全縣教師、科學技術人才流動服務管理及教師和科學技術人員調配交流工作;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縣直學校領導班子考核和考察、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以及全縣基層各學校校長、副校長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職工、科學技術人員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以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幹部統計工作;協助黨委搞好黨務、黨員統計、黨員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教師和科學技術人員考核工作;規劃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教師隊伍和管理人員建設,負責全縣師資培訓、幹部培訓工作;負責落實各級中國小教師培養規劃和專項培養計畫;負責中國小教師招聘錄用工作;組織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聘任制度的實施;負責教師職務的報批、評審、聘任工作;負責組織幼稚園、國小、國中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中國小教師的學歷培訓和崗位培訓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幹教師和特級教師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方案;負責做好大中專畢業生的報到、接收和派遣工作;指導大、中專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綜合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審查畢業生就業派遣資格;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落實畢業生到崗情況;負責管理和轉遞畢業生人事檔案;開展有關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為做好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對外可使用“嘉禾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全縣推廣國語和使用規範字工作,指導全縣的語言文字工作;指導縣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和業務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加掛“科技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牌子)。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指導、推動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協調指導掃除青少年文盲工作;負責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民族教育與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參與研究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制定全縣中國小招生規定和辦法;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及高、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參與監測全縣中國小教學質量;歸口管理中國小課程、教材、配套用書,組織對經教育廳授權編寫的中國小教材、教輔資料、學生配套用書(含音像教材)進行審定;歸口組織管理全縣中國小競賽活動;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和各項內部管理工作;參與審核有關保送生資格與報批工作;參與全縣中國小布局調整、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省、市示範性高中、特色實驗高中、實驗學校、幼稚園建設和報批認定工作;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的業務工作;統計綜合基礎教育情況;負責全縣中國小校的校園內安全教育及國防、法制教育,指導各學校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開展校園內安全防範培訓、演練、校園內安全設施檢查和使用指導;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藝術教育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檔案;協助指導相關專業的教學資源建設;負責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實施《國家學生體育健康標準》;組織、指導全縣學校學生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衛生、健康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加掛“審計股”牌子)。負責擬定全縣教育科技發展規劃;負責全縣科技項目計畫的立項、申報、實施和協調工作,培育、申報、驗收科技示範鄉鎮、村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的設定、撤併和調整及危房改造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科技經費的預決算工作;負責基層各單位財務管理的指導檢查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科技事業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事業發展監測;統計並監控全縣教育科技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及教師工資發放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省、市和本級教育專項經費、各種外資和國內捐贈款;會同有關部門依據中央、省市學校收費政策和規範制定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教學設備設施;負責有關審計、稅務、財務檢查等協調工作;負責對全縣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基本建設投資的管理;指導依法集資與捐資辦學;負責全縣教育科技事業計畫統計和財務年報工作;監督管理教育科技系統國有資產;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的財務計畫或預決算、預算內外各項資金以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編制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和合格學校建設工程規劃實施,負責工程項目的立項、招標、質量監督及組織、協調、管理、督導、信息報送工作;會同縣財政撥付建設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對工程進行指導、檢查、評估和驗收。建立和管理“工程”建設檔案;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對本部門和所屬單位的預算內外各項資金、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校辦產業經濟效益狀況、基建和維修工程的預決算、國家財經法規和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等方面進行審計和監督;負責對本部門和所屬單位有關經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審計調查和審計簽證;負責對本系統各項教育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本系統的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
(五)紀檢監察室。負責全縣教育科技系統黨員、幹部、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勤政廉政建設工作及教職工職業道德的檢查督導工作;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及行政監察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受委託協助查處或依法組織查處教育系統內部有關單位或人員違法違紀的行為和案件。
(六)科技成果綜合股(加掛“產權地震辦”牌子)。負責科技下鄉和培訓,指導科技創先工作,負責對科技成果的申報、登記、鑑定、驗收工作;負責全縣技貿機構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專利事務管理及地震預測預警、防震減災等工作。機關黨組織、群團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8名,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待空編後予以核銷。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紀檢(監察)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五、其他事項
(一)嘉禾縣教育教學研究室。股級,核定事業編制12名,經費全額撥款,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縣各類教育科學研究工作;負責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理論和教學研究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工作、舉辦各種教研教改活動。負責監測、分析全縣中國小教學質量;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工作。
(二)嘉禾縣教育招生考試院(加掛“嘉禾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牌子)。股級,核定事業編制6名,經費全額撥款,設院長1名、副院長2名。承辦上級招生委員會、自學考試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考試的組織工作;負責自學考試的社會助學和資料供應工作;負責自考畢業生的政審及考試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普通大中專與成人大中專招生的宣傳發動、組織報名、建檔、統考、錄取等一系列工作;負責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的報名組考工作;負責研究生的報名、建檔等工作;負責全縣適齡應屆高中畢業生的“招飛”工作;收集和發布招生信息;開展有關涉考服務工作。
(三)嘉禾縣電化教育館。股級,核定事業編制8名,經費全額撥款,設館長1名,副館長2名。負責組織並指導各中國小校進行教育信息化項目的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進行學校電腦室、多媒體電教室、電子備課室、教學電腦、遠程教育設備設施等教學信息化設備和教學資源的採購、分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並指導各中國小校開展電化教育推廣套用工作、開展電教研究工作、開展遠程教育、開展信息技術教育的普及套用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信息化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修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教育信息資源中心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優質教育資源的引進、開發工作,進行教育教學節目的攝像、編輯、製作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信息中心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以及信息技術教師培訓和教師信息技術知識培訓;協助進行教育新聞、教育信息的採訪、報導、編排、製作、發布等工作;負責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的申報、創建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電教課題研究與套用工作。
(四)嘉禾縣教育技術裝備站。股級,核定事業編制4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副站長2名。主要負責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勤工儉學實驗教學工作,組織實施教學儀器裝備工作,負責中國小實驗教學理論研究工作;組織中國小校教學儀器的供應與管理;督促檢查學校儀器室、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實驗教學及第二課堂的開展;組織理科實驗競賽活動和自製教學用具的評比活動;負責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校方責任險;組織中國小校學生課桌椅的供應與管理。
(五)嘉禾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辦公室(加掛“嘉禾縣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牌子)。股級,核定編制5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負責統籌和規劃全縣成人教育、民辦教育、職業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成人教育、民辦教育、職業教育機構教學改革;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批管理和年檢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專業設定和調整、教材建設、學籍管理、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職業學校、成人學校、民辦學校德育工作;協調指導民辦學校和職業學校的業務工作;負責縣、鄉、村三級農校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申報、審查、組織管理工作以及辦學效果的檢查督導;負責農戶的技術培訓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制定全縣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全縣職業和職工教育工作;負責職業學校的布局和建設規劃工作;負責對民辦學校、職業學校開展綜合性檢查評估、協助處理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共同性矛盾和問題。
(六)嘉禾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股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設主任1名。主要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照有關規定對鄉鎮教育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組織培訓教育督導人員,開展教育督導科學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對學校年度工作進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
(七)嘉禾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內部調劑解決。主要負責資助家庭困難的中小學生完成學業,做好全縣家庭困難普通高校學生的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八)嘉禾縣科技情報站。核定事業編制3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負責科技情報收集、評估、文獻整理、科技諮詢服務,科技信息發布;開展科技情報分析、調研;負責科技史志、科技年鑑、科技檔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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