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縣教育招生考試院(加掛“嘉禾縣招生考試服務中心”牌子)。 股級,核定事業編制6名,經費全額撥款,設院長1名、副院長2名。 承辦上級招生委員會、自學考試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考試的組織工作;負責自學考試的社會助學和資料供應工作;負責自考畢業生的政審及考試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普通大中專與成人大中專招生的宣傳發動、組織報名、建檔、統考、錄取等一系列工作;負責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的報名組考工作;負責研究生的報名、建檔等工作;負責全縣適齡應屆高中畢業生的“招飛”工作;收集和發布招生信息;開展有關涉考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