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中共嘉祥縣委、嘉祥縣人民政府關於嘉祥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設立嘉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

(三)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和監督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嘉祥經濟開發區、嘉祥高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施、設備 (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 (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有關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台的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指導、協調和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6個職能股室。

(一)綜合股(掛人事股牌子)

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聯繫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高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重大調研;起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安全生產規劃和安全科技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縣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的組織與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全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排、使用和監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群、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報導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報導工作;並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行政許可股

擬訂全縣安全生產政策,起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 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認證,核發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核發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許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甲、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負責煙花爆竹銷售及危險工序作業人員上崗許可;負責第二類、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單位備案,第二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單位備案;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

(三)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 負責起草相關重要文稿,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股(掛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牌子)

依法監督檢查工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起草相關重要文稿;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範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參與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 (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起草相關重要文稿;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管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起草相關重要文稿,並研究起草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規程和標準;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按有關要求負責辦理結案工作,監督檢查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和登記情況;負責日常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條件的監督檢查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人員編制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其中秘書1名)。

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

其他事項

(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有關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負責起草有關職業衛生的規範性檔案,擬訂職業衛生地方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加強溝通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按濟政發〔2008〕23號檔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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