嗔戒
釋義
就是說,嗔指對違背自己心愿或想法的人或事物,產生怨恨的情緒;佛教所說的根本煩惱之一,與貪和痴一起被稱為“三毒”。嗔,眾生身心感逼迫熱惱,猶如火燒。
就是說嗔會使人身心感到燥熱、煩惱、不安等精神作用,對佛道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
嗔,病惱有情,壞出世善心,令眾生長劫受苦不得出離。
就是說因為別人的言行違背自己的想法,而嗔怒他人,內心有怨恨、或加深到仇恨、報復的心思,便會產生爭鬥,輕則言語上的不合,破壞家庭或團體的和睦,重則導致發生武力鬥爭、流血事件,危害社會安頓。
記載
《大智度論》載:“嗔恚之人不知善,不知非善,不觀罪福,不知利害,不自憶念,當墮惡道。”
看來犯嗔戒的人是不分是非、利害的,只是追尋著惱怒的情緒。偶爾大家都有不順心的事,不高興也不算什麼,但在修行來講,對人對事有一點不高興,就已經犯了嗔戒。這不能說有多大的過錯,但不高興的心理通常絕對是厭惡、怨恨的心情。在佛教看來,這就不符合修行的要求。
佛對異己的觀點是憐憫的、慈悲的,等於看到自己的兒女言行有誤,只有對他/她的惋惜和疼愛,內心沒有厭惡或憎惡。
是非太明,善惡太清,難容忍和自己不同的人和事,就會容易有嗔心。(這樣看是不是憤青們經常犯嗔戒呢?)
而我對別人給自己的評語不同意時就犯嗔戒了……
嗔這么不好,怎樣才能戒掉呢?佛法也有教。
嗔心的起因
據《俱舍論》、《成唯識論》載,對違背己情的有情生起憎恚,使身心熱惱,不得平安的精神作用,名為嗔。又忿、恨、惱、嫉、害等隨煩惱,都是以嗔的部分為體,是六根本煩惱、十隨眠、五蓋、五鈍使之一。
嗔有三種相,即:
一、非理嗔:他不來惱,而自生嗔。
二、順理嗔:他人來惱,爾乃生嗔。
三、諍論嗔:己法言是,他法言非。
嗔唯屬欲界所系之煩惱,於色界、無色界則無。貪,乃從喜愛的對境所生起;相反地,嗔則從不順心,即逆己的對境而產生。
除嗔恚
《攝論》載,觀五義可以去除嗔恚:
一、觀一切眾生無始已來於我有恩。(所有的眾生都對我是有恩的)
二、觀一切眾生常念念滅,何人能損?何人被損?(所有的眾生會化為灰燼,誰又能怎樣他人,或被他人怎樣自己)
三、觀唯法無眾生,有何能損及所損?(只有這個眾生都會化為灰燼的法則不會改變)
四、觀一切眾生皆自受苦,云何復欲加之以苦?(眾生來到世界上都是受苦,又何必加深他/她的苦)
五、觀一切眾生皆是我子,云何於中欲生損害?(佛把眾生看做自己的孩子,面對他/她是有不會怨恨)
六、謂不應生忿怒之心也。經雲。應生一切眾生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悲心教順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嗔不解者。是波羅夷罪 。(前人即被打之人也。)
我的悟性不高,還有很多地方它沒提我就知道自己做不到的。但是大概理解一下,能自我安慰、勉勵一下的是這些:
人遲早都是化為灰燼,還有必要這么爭執嘛?等到臨終的那一刻,想想自己居然花那么多時間吵架,還那么傷神、傷身,真是浪費。而且大家活著,都不容易,打個工都很累、很辛苦,就更沒必要相互折磨、較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