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時代

善時代

善時代是指中國慈善事業發展進入全新的歷史時期,2016年3月9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慈善法草案的說明。這次審議,注定要在中國社會發展史上留下劃時代的意義,它的通過與實施,除了有助於公益慈善事業健康發展之外,作為一種良心產業,將會從根本上提升中國的社會倫理,建構全新的慈善文明,同時慈善法也將極大釋放財富向善的力量,為慈善帶來更多資源和動力,同時也將有力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助益快速發展的中國大步走向“善時代”。

出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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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歷長達10年的調研和起草後,被喻為“開門立法”典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立法工作可謂“一朝提速”,草案在2015年10月和12月先後兩次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決定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這不僅表明國家立法機關在加速推進慈善立法,而且將立法的位階提升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在社會福利領域的立法中尚未有先例,因此備受關注。

中華民族是個有著悠久慈善傳統的國度。近些年來,慈善事業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不斷呈現出新的面貌。但在法律層面,由於沒有一部專門法的規制和保障,慈善領域一度亂相叢生,慈善組織公信力不足,慈善機構管理透明度不夠,民意慈善行為隨意率性,從而制約了慈善事業的發展,在某種程度上也阻抑了向善之心的培育和激勵。其直接後果是:弱化了社會道德扶善熱情,某種程度上也影響了國家形象。因此,無論是國家管理層面,還是社會輿論,都一直在呼喚能夠規制和保障慈善行為的慈善法的出台。經過民政部門、專家團隊和民間團體的長期互動,而今,時機終於成熟了。

中國全社會的慈善捐贈總額從2006年的100億人民幣,增長到了2014年的1000億人民幣;經常參加慈善活動的志願者,全國有6500多萬人。如果一個國家慈善行為的體量體現了其文明進步程度,那么用法律構建一個更加規範的捐贈行為,營造更為健康的捐贈環境,不僅很有必要,而且更急迫。慈善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打造一個屬於中國的“善時代”。

法律界定

針對慈善領域一直糾纏不清、爭議叢生嚴重困擾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一些問題,這部法律作了清晰而明確的界定。比如,以後個人不能發起公開募捐,必須與有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對符合條件的慈善組織,逐步放開公募權,這樣捐贈者在從事慈善捐贈時將有更多選擇;對強捐、詐捐等行為,法律將予以制裁,對承諾捐贈而不到位的,法律也會幹預;捐款去向和使用,將會更加透明,慈善組織必須定期公開,捐贈人有權查詢;善款的管理將會更加專業,明確制定管理和運營成本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5%,將時時被納入有效監督之下;慈善組織還應為志願者參與慈善服務提供必要條件,並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保障其權益;受捐人的信息被依法保護,受益人的人格尊嚴也會得到保障;捐贈財產做慈善活動將享受稅收優惠等等。

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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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中國第一部慈善法,這部法律的突出意義,在於系統規範全社會的慈善行為。法律擬制定的各項規範,既針對各級政府的管理行為,也針對社會組織的運行管理與每個公民的慈善方式,依據中國實際並借鑑國際經驗,全面系統地確立起國家慈善事業發展所需要的現代規範。

根據國際社會經驗,如果採取積極的政策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該領域的就業人口可以達到整個社會就業人口的10%左右,而志願服務的人口往往可以超過40%。可見《慈善法》的實行,將會為社會事業發展拓展更大的空間。據專家預計,如果慈善法律制度健全、完善,中國將出現合理的“慈善潮”,每年慈善捐贈將達2000億元到3000億元,每年可增加上百萬個就業崗位,推動慈善業將貢獻至少5%左右的GDP

可以樂觀地認為,《慈善法》除了有助於公益慈善事業健康發展之外,作為一種良心產業,將會從根本上提升我國的社會倫理,建構全新的慈善文明,同時慈善法也將極大釋放財富向善的力量,為慈善帶來更多資源和動力,同時也將有力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助益快速發展的中國大步走向“善時代”。

各方觀點

2016年3月10日,全國政協政濟界李小琳委員在經濟組討論慈善法草案時感慨不已:“經過10年醞釀,終於要出台了。”李小琳仔細閱讀了立法草案中每一條規定,對即將“依法行善”的慈善組織提出建議:“慈善組織做慈善的項目信息應提高透明度,特別是捐款支出去向。”
全國政協政濟界胡亞東委員關心的是草案實際操作性。在他看來,立法草案對慈善組織準入很寬鬆,這為慈善事業發展開創了廣闊空間,也會激勵更多大眾參與慈善組織、創辦慈善組織。胡亞東提出,立法草案中第十八條規定,清算後的剩餘財產,由民政部門主持轉給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組織,這給民政部門權力太大,要明確對其監督和制約機制。

“在稅收政策方面,慈善法草案對鼓勵慈善方向是比較明確的,但這裡寫得不太具體。”全國政協政濟界宋蘭委員說,免稅步驟繁瑣,慈善組織獲取免稅資格也是個漫長過程。她表示,在慈善法出台後,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等配套措施也應加速跟上。

全國政協政濟界閆冰竹委員說,消費者持大愛卡每次刷卡消費就會自動向慈善總會捐贈一塊錢,下一步應該探索慈善如何更好地跟金融結合。

網友熱議

一、《慈善法》出台正當其時

新華網網友@@軍綠裝:現在很多人和企業想參與慈善,卻不知道該怎么做,《慈善法》的推進有助於慈善活動的展開,可以說正當其時,這是造福子孫後代的好事。

網易網網友@@weuoe:挪用善款、騙捐詐捐、信息不透明……讓人對慈善都沒啥信心了,希望《慈善法》的出台能遏制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讓慈善逐步回歸本真。

人民網網友@@孫凱:中國人做事講究“時勢”兩個字。《慈善法》十年磨一劍,讓捐者放心,讓騙者擔心,對時機把握十分準確。

二、願慈善匯更多聚社會愛心

新華網網友@@么就老師龍捲風:慈善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和傳統美德,樂善好施、守望相助、積德行善……我們骨子裡就有傳遞愛心、扶弱濟貧的基因。

新浪網網友@@信用比命貴:《慈善法》要出台了,可以規避許多因使用善款不當而產生問題。真正做到捐善款,獻愛心,用善款,存感念。

光明網網友@@追雲逐夢:期望《慈善法》出台後,能夠真正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貧困家庭和貧困人員,讓他們能多途徑感受社會大家庭的溫暖。

三、慈善事業的生命在於規範、公開

搜狐網網友@@擊缶:大家都是有愛心的,但很多時候愛心款項去向、用法都沒有監督,對獻愛心的人是個打擊。希望《慈善法》能真正解決這些問題,能解除國人心中的疑慮。

騰訊網友@@小費:慈善體現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對扶貧濟困有積極意義,但乾什麼都要有規矩,做慈善也不例外。要防止那些假借慈善實則騙錢詐錢的噁心行為,修訂《慈善法》真的很有必要。讚一個!

新浪網網友@@興和_萌小寧:慈善立法,打造中國“善時代”。用立法讓捐贈者得到尊重,讓求助者有章可循,讓詐捐者得到懲戒,才能營造一個多贏的局面。

四、慈善事業需要全社會參與和支持

鳳凰網網友@@賓語:人間有大愛,善法暖人心。希望《慈善法》早日實施,喚起更多人的慈善意識,讓更多的人關心慈善、參與慈善事業,讓善言善行善心成為習慣和內在要求。

新浪網網友@@綠動世界:慈善工作法治化,是我國司法進程中一大進步,將會保障慈善事業有序運行,發揮慈善事業扶貧濟困的積極作用,重塑慈善事業的公信力,希望越來越多的人能積極投身於慈善事業。

華龍網網友@@渝西鋒光:億萬富豪拿出所有財產“裸捐”,是做慈善;小朋友從儲錢罐掏出1元錢捐給地震災區,也是做慈善。無論是位居廟堂之高,還是身處江湖之遠,都可以公民名義獻計獻策添磚加瓦,讓自己的言行和國家慈善發生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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