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陽甲西征之戰

商王陽甲時期(約公元前14世紀末)商陽甲西征之戰
《紀年》曰:陽甲即位,居奄。《太平御覽》卷八三皇王部
《竹書》曰:和甲西征,得一丹山。《山海經·大荒北經》注
按:《山海經》注引《竹書》,《存真》入輯。《輯校》改列祖甲下,云:“‘和’、‘祖’二字,形相近,今本《紀年》系之陽甲,乃有‘ 陽甲名和’之說矣。”此僅以“和”、“祖”形近為說,無確證,其《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卷上則云:“隸書 ‘和’、‘祖’二字形相近,和甲疑即祖甲之訛。”尚作疑似之詞。楊樹達云:“今本《紀年》云:‘陽甲名和。’按《山海經.大荒北經》郭注引古本《紀年》云:‘和甲西征,得丹山。 ’按和甲之稱,與《呂氏春秋》稱河□甲為整甲者辭例同,非後人所能杜撰,此可證今本《紀年》陽甲名和之說為可信。王靜安略無證據,謂郭注和甲為祖甲之誤,疑 撰今本《紀年》者據誤字造為陽甲名和之說,徑以西徵得丹山之事屬之祖甲,武斷甚矣。”(《積微居甲文說》卷下頁三八)現從《存真》,仍列入陽甲。
甲骨文作“象甲”,或釋“兔甲 ”。郭沫若同志云:“象、○與陽同部,則象甲若○甲即陽甲矣。”(《卜辭通纂》考釋頁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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