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擔負一定區域的商業活動中心職能的城市,
或一個城市內部商業活動集中的地區。城市和鄉村的商業服務業網點分布,一般符合中心地學說闡述的地域分異規律,從而形成區域的商業中心城市和城市的商業中心區。
擔負區域商業中心職能的城市,按其規模有全國性商業中心和地方性商業中心的等級差別,它們一般都是由中、小城鎮逐漸成長起來的,其共同特點是具有易於成為商品集散中心的優良的地理位置。例如:有的位於幾條河流的匯合處,如天津、漢口;有的位於河流下游入海的海口,如上海、倫敦;有的是若干條鐵路的交點,如鄭州、芝加哥;有的則屬於海陸運輸的中轉港口,如大連、聖弗朗西斯科(舊金山);等等。國際上的自由港,也往往因交通位置及自由貿易條件而成為超越國家範圍的商業中心,如香港、新加坡。商業中心不是一成不變的,隨生產和交通的發展,一地的經濟地理位置發生變化,可以導致商業中心位置的變化。海運的發展使有些河港城市失去原有的商業地位,如中國揚州的商業地位讓位於上海,埃及開羅大部分對外貿易轉移到了亞歷山大港。
城市內部的商業活動集中地區,在世界許多國家城市的興起和發展過程中,往往是以寺廟、教堂、市政廳、廣場或居民密集點為中心自發形成的。隨著城市的發展,這裡集中了各種零售商業、批發商業、金融業和各種服務性行業,構成市內的商業中心,稱為中心商務區(CBD)(見市中心)。在大中城市,由於市區面積大,為適應距全市性商業中心較遠的居住區的需要,往往形成若干次一級的商業區。而在特大城市,隨著郊區化的發展,市區人口紛紛遷往郊區,郊區購買力提高,從而吸引了規模較大的商業服務活動,形成了城市外圍的中心商業區。這些城市外圍的商業中心都有超級市場和現代化的大型商場,並有酒吧間、廉價零售店、出售冷飲的門市、餐廳、汽車遊客旅館、停車場、遊樂中心和公園等。城市內的各級商業中心,都設在城市交通便利的地段。
類型
從城市商業發展的空間布局角度出發,城市商業中心可劃分為不同的等級。根據輻射範圍、服務對象、規模體量以及功能定位等因素的不同,大致可以將城市的商業中心等級體系分為都市級、地區級、社區級和特色級四個等級。
都市級
都市級商業中心是指商業高度集聚、經營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輻射範圍超廣域型的商業中心或商業集聚功能區,是最高等級的城市商業“中心地”。都市級商業中心輻射能力強,業態豐富多樣,並在城市中占據中心重要地位,具有城市最為繁華的商業和最具活力的市場,服務範圍和影響面一般涵蓋整個城市、周邊地區甚至國內外更大的範圍,一般在都市級中心,其購買力有50%以上來自該商業區以外的地區。
⒈區位特徵:位於城市中心區、主要交通樞紐、歷史形成的商業集聚區。
⒉功能特徵:行業齊全,功能完備,形成購物、餐飲、旅遊、休閒、娛樂、金融、商務的有機集聚。
⒊商業特徵:商業網點相當密集,市場最具活力,商業最為繁華,輻射力極強。大城市的商業營業面積一般為30萬平方米左右;小城市商業面積更大,包括輻射周邊的郊縣、鄉鎮等。
⒋客流特徵:交通方便,客流量大,面向整個城市的消費人群;與旅遊、商務等結合的商圈市外、海外來消費人口占50%以上,如王府井大街。
⒌業態特徵:業態齊全,資源配置合理,市場區隔度深,選擇餘地大。
區域級
區域級商業中心介於市級和社區級商業中心之間的商圈,是指商業中度集聚、經營服務功能比較完善、服務範圍為廣域型的地區商業中心和集聚區。該等級商圈布局一般選擇分布在各區通達性較好的地方,主要提供中間檔次但購物頻率較高的消費品,服務人口一般設定在20萬左右,確保滿足區域內居民的購物、餐飲、休閒、娛樂和商務活動需要。隨著商圈的不斷發展和整個城市功能的高速,某些區位條件好、交通便利的區域級商業中心將充分發展演變成為副市級商圈,甚至市級商業中心地。
⒈區位特徵:位於居民集聚區、交通樞紐、商務集聚區。
⒉功能特徵:功能比較齊全,區域輻射優勢比較明顯。
⒊商業特徵:網點比較密集,結構合理,業態多樣,商業營業面積為10萬平方米左右,能基本滿足區域內居民的購物、餐飲、休閒、娛樂和商業活動需要。
⒋客流特徵:服務人口為20萬人左右。
社區級
社區級商業中心是指商業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商業行業和生活服務業的商業集聚區,滿足本社區居民“開門七件事”,是最基本的商圈和城市服務體系。該級商圈是比區域級低一個等級的商業中心地,以大中型超市為主,有各類餐飲、文化活動中心、社區服務中心、郵局、銀行、美容美髮、沐浴、修配等各種服務設施。社區級商業中心的影響面主要為社區居民,一般在社區級商業中心的外來購買力不到10%。
通常認為,城市商業規劃發展距市級、區域商業中心1-2公里以外的居住區,服務人口5萬人左右,應有一個相應規模的社區級商業中心,這在控制性規劃指標中都給出了相應的配套商業指標,商業營業面積為1-2.5萬平方米之間,同其他級別的商圈實現聯動、錯位發展。
特色街
特色商業中心是城市商業發展的重點和趨勢,主要利用好城市濃厚文化氛圍、歷史古蹟、民族民俗風情發展具有獨特風味的特色商業中心或特色商業街,其吸引目的性消費者。特色商業大多位於歷史文化景觀區、旅遊景點,是休閒娛樂業態集中、文化內涵豐富特色景觀,同歷史、旅遊、文化等進行嫁接。如北京的三里屯、什剎海、南鑼鼓巷、海淀圖書城、紅橋市場、秀水街等這些都是最典型的代表,特色商業最能代表一座城市歷史、文化、旅遊與商業價值融合程度。
形成條件
(一)在它的周圍要有一個比較穩定的商品來源區及銷售區,也就是服務區。
一般來說,工農業生產發達的地區,通常也是商業活動繁榮的地區,因為現代化的工業基礎和專業化的農業區域,可以為商業提供日趨豐富的商品貨源。而商業作為專門從事商品流通的經濟部門,又是各土產部門貨暢其流的橋樑和紐帶。例如,中國的北京、天津、上海和廣州等城市,既是現代工業中心,又是現代商業中心。
(二)要有便利的交通運輸條件,便於商品集散
所以,中國的商業中心大多分布在經濟發達、人口稠密和交通便利的東部地區。交通運輸是國民經濟和發展的先行官,發達的交通運輸網路才能滿足現代社會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要求。中國長江、黃河沿岸,京廣、隴海、京滬和京哈鐵路沿線之所以成為中國工農業生產發展迅速、物流發達、人口密集、城鄉差別小的地區,而且長期以來,是中國的商貿中心,除了得益於各種客觀因素外,其中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這些地區交通運輸便利,運輸方式多,鐵路幹線長,公路幹線交叉,使商品從生產地到消費地可以轉移迅速,保障市場供應。所以,便利的交通運輸既是發展社會生產,又是方便人民民眾生活,形成商業中心的首要條件。
(三)人口因素是商業中心形成的重要條件
因為人口密度、人口數量對商品消費量和消費結構起決定的作用,即人口密度高、人口數量多的地區所需的消費品數量多、品種雜,需要相應設立各種商業生產企業和商業經營管理部門。由於社會分工及專業化生產以及各地區的差異性,使得必須加強商品交換以及與周圍經濟區域的經濟聯繫,從而使人口密度高、人口數量多的地區作為商業中心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所以人口因素是形成商業中心的重要條件。
(四)其他因素對商業中心形成的影響
其他因素主要是指政治因素、歷史因素、軍事因素等,它們對商業中心的形成也是十分重要的。例如,由於政治體制的變化,經濟體制也要變,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政策的重新制訂和實施,會影響到商業中心的形成和遷移(經濟區、特區);由於重新劃分行政區,國都、省會等地址要選擇、遷移;由於歷史原因形2O3殘能裔錘。疑基中;山;宦船鰹展至令識是商鰓中心(東部沿海地帶)i出於軍事影響,使一些城市既是軍事名城又是商貿中心(武漢市、重慶市)。由此可知,商業中心的形成需要多方面的條件,分析商業中心的形成須要考慮綜合因素。從全國看,上海是全國最大的商業中心,北京次之。天津、瀋陽、武漢、廣州、重慶、西安等,也是全國重要的商業中心。此外,各省級行政中心也同時是各省區的商業中心。
基本特徵
地區差異
由於中國各地區的自然條件、經濟技術條件、勞動地域分工不同,使商品生產在地區分布上存在很大差異。有的地區紡織產品生產和發展在全國居特殊重要的地位,如上海、天津、北京等地;有的地區以生產鋼材為主,如鞍該地區、京津唐地區;有的則是生產和調撥棉花的主要區域,如新疆、山東、河北、河南、江蘇等地;有的則是產煤區,如山西、河南、內蒙古等地。
綜合性
商業中心必須具備人口密集,工農業生產規模大,技術力量較強,經濟活動集中,勞動生產率高,文教、科技水平先進,國民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綜合發展的特徵。
聚集性
是指商業中心交通方便,通信發達,商情信息靈通,貨源流暢豐富,具有很強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輻射性
是指商業中心通過在周圍經濟區設定各類批發站、零售部、服務設施,交流貨物、交流市場信息,對周圍的各市場和經濟地區形成較強的輻射面,從而使商業中心聯繫範圍愈廣,吞吐、集散作用愈大,規模愈大。
基本作用
⑴促進各地區間的橫向經濟聯繫。
商業中心的基本特徵決定了商業中心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商業中心不僅負責組織經濟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流通,而且通過組織該地區或跨地區的商品交換、市場活動,直接促進地區間的橫向經濟聯繫。
⑵促進生產,引導生產,調整區域經濟結構。
通過商業中心組織區域內或區域間的商業經濟活動,能充分發揮各區域的經濟優勢,改善區域經濟結構,促進經濟區域內的經濟迅速發展。
⑶促進商品交換,強化商品流通,推動經濟聯合。
發展概況
形成過程
中國商業中心的形成、發展經歷了古代、近代、新中國的歷史演變過程。
在古代先秦時代,中國在商業經濟活動發達的黃河流域出現了一些不具有完全商業中心意義的商品集散中心,如大粱(今開封)、薊(今北京)、洛陽等地,這是中國商業中心的萌芽。
隋唐時期,開始出現了一些商業中心。隋唐前期,以黃河流域為中心,商業中心集中於北方和內地,如西京長安、東都洛陽。隨著全國經濟的繁榮,商業中心的地域分布向南擴展,長江中下游地區逐漸出現了新的商業中心,例如建康(今南京)、蘇州、杭州、揚州等,但當時長安仍是全國最大、最繁榮的商貿中心。
宋、元、明、清時期,中國商業中心進一步發生變化,商業中心進一步增加,多以南方商業中心為主,如宋代的臨安(今杭州)成為當時全國最大的商業中心;明清時期,全國商業中心城市達50多座,北方除北京、盛京(今瀋陽)由於先後成為京都所在地而是全國性的商業中心外,南方商業中心以江南、東南沿海和運河沿線三個地帶最為興旺,出現了一些商業名城,如明、清時期的“四大名鎮”——河南朱仙鎮、江西景德鎮、廣東佛山鎮、湖北漢口鎮(今武漢)等。
近代,從鴉片戰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100多年間,由於西方列強發展起來,從而使中國商業中心偏集於東部沿海地區,內陸偏少,地域分布不平衡。這一時期商業中心主要是廣州、上海、天津、廈門、青島、大連,並以上海最為繁榮。
新中國成立以來,除對東南沿海商業中心進行技術改造,調整商業經濟結構卓有成效從而繼續擴展外,廣大內地尤其是西北、西南地帶發展工礦企業、交通運輸使之迅速崛起一批新的商業中心,如蘭州、西安等。而且從全國的角度觀察,初步形成了全國各省(區)、地、縣乃至鄉鎮(集鎮)多層次的商業中心體系。商業中心的地域分布由東部沿海逐步向內地發展,歷史上形成的不合理的商業中心分布狀況逐步改善,日趨合理。
主要分布
商業中心按其規模可分為全國性商業中心和地區性商業中心。
(一)全國性商業中心
全國性的商業中心是指對全國或在較大地帶範圍內的商品流通具有組織和制約作用的商業中心。全國性的商業中心都分布在交通方便的樞紐城市,並且有優越的經濟地理位置,多與全國性的經濟中心相結合,也有同政治中心相結合的特點,大多設在工商緊密結合的大城市。由於全國性的商業中心服務設施齊全,擁有各類批發機構和較完善的零售網點,收購和銷售各類工農業產品,因此組織商品流通作用大,在全國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同時由於歷史發展和所處的經濟地理環境各有差異又具有各自的特點。
全國性商業中心包括:上海、北京、天津、廣州、瀋陽、武漢、重慶、西安。
(二)地區性商業中心
地區性商業中心,是指對一定地域範圍內的商品流通具有組織和制約作用的商業中心,地區性商業中心由於受經濟發展程度、城市建設規模和交通條件等多種因素的限制,其吸引力遠不如全國性商業中心,但對一定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流通具有較強的吸引力,是引導當地商品生產和組織商品流通的樞紐點。
中國地區性商業中心的分布相當廣泛,多數設在生產較發達,交通較便利的省轄市,可以與當地生產中心、政治中心、軍事中心相結合,也可以是當地較大的商品集散地。作為全國性商業中心的補充,以組織地區範圍內的商品流通為主,它對於發展商品生產,促使落後地區進一步開發,並加強區域間各種商貿聯繫,搞活經濟,都具有獨特的作用。
⑴省、區人民政府所在地。這些城市一般既是省內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又是省內交通中心和商業中心,如杭州、成都、哈爾濱、石家莊、太原等。有些省、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在全國的商品交換和經濟聯繫中十分重要,如江蘇的南京。
⑵沿海港口城市。主要是利用其沿海海港的特殊地理位置,即腹地廣闊的優勢而成為重要的內、外貿易中心。如深圳、大連、青島、連雲港、廈門等。
⑶與綜合性或專業性的工業基地結合的商業中心。這類城市最具有代表性的是:與重工業結合緊密的長春、哈爾濱、齊齊哈爾、鞍山、太原等;與輕紡工業結合緊密的無錫、合肥、湘潭、長沙、南昌等;與旅遊中心結合緊密的桂林、昆明、杭州、蘇州等。
⑷內地或邊區少數民族商業中心。如呼和浩特、烏魯木齊、西寧、延吉、吐魯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