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唐樓是中國華南地區、香港及澳門,甚至東南亞一帶於19世紀中後期至1960年代的建築風格。唐樓不少混合了中式及西式建築風格。
每一個地方所建的唐樓都有當地的本土特色,故此有“新加坡店屋”、“檳城店屋”、“澳門唐樓”、“廣州騎樓”等稱號以作分辨。
香港
歷史
香港政府未大量興建公共房屋以前,除寮屋居民外,幾乎所有港人都是舊式“唐樓”的住戶。唐樓早於19世紀中後期開始在香港出現。當時的唐樓樓高2至3層,闊15呎(約4.5米),以青磚砌成,而屋頂是以木結構及瓦片組成的斜頂,唐樓旁則設有木樓梯連線各層。當中部分唐樓更有2呎闊的鐵制騎樓。
19世紀末期起,香港的唐樓普遍有3至4層,每層高4米,闊5米。設計方面,騎樓以磚砌支柱支撐,並跨出唐樓前的人行道。由於這種設計始於廣州,所以當時俗稱為“廣州式騎樓”。到了1930年代,混凝土取代了磚成為了唐樓的主要建築材料。現時仍然存在的唐樓,尤其是於九龍區的,都是混凝土建的唐樓。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人口急速增加,房屋短缺。不少唐樓都被用作分租。通常分租的唐樓會由其中一位住客“包租”,稱“包租公”或“包租婆”。包租者向業主每月繳交固定租金,同時亦交付負責支付水電。唐樓單位再被劃分為房間分租,通常最少分為“騎樓房”(亦稱頭房,面積較大及光線充足)、中間房、尾房;很多時更會在廚房或廁所上設定“閣仔(閣樓)”出租。亦有將單位細分為“床位”。正因如此,根據香港法例第123F章《建築物(規劃)規例》的第46條,唐樓被定義為“任何建築物,而在其住用部分有任何起居室擬供或改裝以供多於一名租客或分租客使用”,而這條法例至今仍然生效。
不同時期的唐樓
香港的唐樓可分為四代,主要是由不同殖民地時代所採用的建造物料和技術來界定。
•第一代 (約 1841-1900):維多利亞時代
•第二代 (約 1901-1930):愛德華時代
•第三代 (約 1930-1941):二戰前現代時期
•第四代 (約 1945-1970):二戰後現代時期
唐樓類型
•轉角唐樓:分為直角轉角(現僅存6幢) 和弧形轉角(現僅存3幢)
•直角轉角唐樓:史釗域道6號、德輔道西207號、皇后大道西1號、太子道西190號、廣東道578號、北河街578號
•弧形轉角唐樓:雷生春、汝洲街271號、青山道301及303號、同德押(已拆卸)
清拆爭議
香港發展需求高,市區的土地難能可貴,而香港唐樓大部分建於19世紀至20世紀華人聚居的港島和九龍地區。因此,地產商會以只有三、四層的唐樓為目標,希望可收地以重建更高層的住宅和商業大廈。
2015年,位於灣仔軒尼詩道的同德押被清拆,令全港只剩11幢轉角唐樓。同德大押落成逾80年、在現址經營逾60年,屬三級歷史建築。因為只有法定古蹟被法例保護,其他的歷史評級只具參考價值,2013年同德押已獲屋宇署批准改建為23層高商廈。是次事件引起大家對歷史文物評級的準確性,以及如何在保育和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活化及保育
市區重建局近年保留了灣仔莊士敦道、茂蘿街及巴路士街多幢唐樓,並計畫在修葺後作為文化用途。位於灣仔石水渠街72至74號,建於1922年的幾幢唐樓,因被塗上藍色而有藍屋之稱,亦被政府列為歷史建築。位於旺角荔枝角道,由九巴創辦人之一雷亮於1931年所建的唐樓雷生春,則在2003年10月7日由九巴家族後人捐贈予香港政府,並計畫改建為博物館。
於2010年1月29日下午1時43分左右,發生馬頭圍道唐樓倒塌事故,在馬頭圍道45號J一座5層唐樓全座塌下,造成4人死亡。是香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少有的同類事件,使政府及社會都關注全港同類約50年樓齡的唐樓的安全問題。
澳門
澳門市區內仍然保存有不少唐樓,在議事亭前地及新馬路一帶的唐樓,仍然保留了20世紀初期的風格,部分唐樓的上層則經改裝後作為商業用途。
參見
•洋樓
•騎樓
•排屋
•馬頭圍道唐樓倒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