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唐建華,男,曾擔任重慶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 、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 。
經市人民政府2006年6月29日第76次常務會議決定其為重慶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兼,副廳局級)。
2010年3月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決定任命唐建華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
2012年11月21日,經重慶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唐建華的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唐建華因涉嫌受賄罪於2012年8月13日被重慶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3年5月13日重慶市紀委、重慶市監察局在其網站發布的訊息,重慶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唐建華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多人賄賂總計折合人民幣1695萬餘元,收受禮金9萬元,經市委批准,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獲得榮譽
在重慶市2011年2月28日召開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階段總結表彰大會上。
涉及案件
2012年6月27日,唐建華被調查組帶走。
2012年8月13日,原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唐建華因涉嫌受賄罪已於8月13日被重慶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
2012年8月22日,唐建華妻子黃某亦被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刑事拘留,現押於渝北區看守所 。
2012年11月21日,經重慶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唐建華的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2013年5月13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