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岳州窯青瓷武士俑

唐岳州窯青瓷武士俑

從文獻記載看,明光甲始於三國。 在戰場上,圓護反照太陽光,即發出“明光”,故名之。 五代時期,明光甲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唐代
高53厘米,肩寬15厘米
唐岳州窯青瓷武士俑詳細信息唐岳州窯青瓷武士俑詳細信息
1976年長沙市鹹嘉湖出土 武士俑挺胸直立,魁梧高大。面部豐滿,怒目圓睜,平視前方,口唇緊閉。頭戴圓盔,兩側有護耳,頸著領扣,身著明光甲,蝶形護胸與護背通過肩帶連結。甲長及膝,露出袍裾和靴。俑左手持盾,右手作執物狀,立於方形底座上。胎質堅實細膩,釉色青黃,釉質瑩潤,裝飾手法豐富多彩,眉毛、眼睛、鬍鬚、領扣及足均飾以釉下褐彩,甲及盾上印團花、草葉,盾牌中央刻劃龍紋、龜紋,四周刻格線紋,如此複雜的印花與刻花裝飾集於一器在岳州窯青瓷中極為少見。此俑造型碩大,威武莊嚴,製作精細,紋飾精巧,實乃岳州窯青瓷俑中難得一見的佳作。
從文獻記載看,明光甲始於三國。曹植在《先帝賜臣鎧表》中,列有明光鎧,這種鎧甲在當時較為稀有和珍貴,只有將領才能穿著。其特點是鎧甲的胸前、背後都有左、右兩片金屬圓護,很像鏡子。在戰場上,圓護反照太陽光,即發出“明光”,故名之。明光甲能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大大增強了將士的戰鬥力。《周書》卷二七《蔡祐傳》記載:“祐時著明光鐵鎧,所向無前。敵人鹹曰‘此是鐵猛獸也’,皆遽避之。”明光甲在南北朝時期開始大量裝備于軍隊中,發展至唐代在軍隊中居於主導地位,位於《唐六典》中記述的十三種甲式之首。五代時期,明光甲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與鎮墓獸一樣,青瓷武士俑也是古人用於鎮懾鬼魅、守護亡魂的鎮墓俑類之一,多成對出土,流行於北魏至初唐時期,唐高宗以後逐漸被天王俑取代。鎮墓獸、武士俑通常擺設於墓室內或甬道內的墓誌之後,向門而列,武士俑通常放置在鎮墓獸之後。墓中一般放置兩件鎮墓獸,兩件武士俑或兩件天王俑,在唐代被稱為“四神”,即“當壙、當野、祖明、地軸”。晚唐時期,喪葬習俗發生變化,“四神”鎮墓俑這種陪葬明器逐漸退出歷史舞台,而被可鎮御土龍、水龍的鐵牛、鐵豬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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