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是由商務部組織倡導、於2006年6月11日啟動的一項全國規模的活動,是商務部回響黨中央、國務院號召,落實創新型國家戰略、加快我國自主品牌建設的新舉措。6月至12月,商務部分東部開放品牌行、中部崛起品牌行、西部開發品牌行、東北振興品牌行和中國品牌海外行5條線路,開展“品牌萬里行”宣傳推廣活動。
附:
【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6-05-25
【生效日期】2006-05-2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商務部
商務部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自主品牌建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商務部決定自2006年起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
一、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的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四,進出口總額排名世界第三,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1700美元,城鄉居民生活狀況顯著改善,社會的品牌意識不斷增強,品牌消費和出口持續增長,湧現出了一批市場影響力較大的自主品牌。但總體上看,我國自主品牌建設還比較薄弱,突出表現為知名品牌數量少,品牌生命周期短,自主創新能力弱,國際競爭意識差,品牌人才匱乏,管理水平較低,中介服務缺失,市場秩序還不規範等。
已開發國家的經驗和我國參與國際分工的實踐證明,創立和培育自主知名品牌,是提高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能力的重要途徑,是增強國際競爭力和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手段。胡錦濤總書記強調:“要擁有我們自己的核心技術,要擁有我們民族的世界品牌”。溫家寶總理也指出:“名牌就是質量,就是效益,就是競爭力,就是生命力。” 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是商務領域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創新型社會的重要舉措,是擴大國內消費需求、提高人民民眾生活質量的客觀要求,是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深入參與國際分工與合作的必然選擇,對提高商務工作質量和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的指導思想: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形勢,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市場為依託,充分發揮企業主體的作用,積極調動社會各界的力量,著力營造有利於自主品牌發展的商務環境和社會氛圍,加快形成促進自主品牌成長的有效促進機制,全方位多層次推動自主品牌建設,增強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的基本原則:一是積極發揮政府部門的推動作用,建立激勵機制,健全促進體系;二是充分發揮品牌企業的主體作用,增強企業的品牌憂患意識,提高企業的品牌建設能力;三是發揮社會各界的參與作用,營造有利於品牌成長壯大的良好氛圍;四是依靠市場客觀評價,打造知名自主品牌。
三、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的工作思路和目標
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的工作思路:做到“一個統領”——以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整合現有工作和政策資源,實現品牌工作內外貿結合,統領商務領域品牌建設,全面提升商務工作質量和水平。發揮好“兩個帶動”——以品牌建設帶動科技和管理創新,提升我國企業的綜合競爭力;以品牌建設帶動國際和國內市場開拓,提升我國商品和服務的全球影響力。處理好“三個關係”——處理好新品牌與老品牌的關係、知名品牌與普通品牌的關係、行業之間與地區之間品牌的關係。實現“四個結合”——政府引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繼承傳統與開拓創新相結合,營造環境與重點培育相結合,推薦評價與扶持保護相結合。
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的工作目標:採用培育、扶持、保護、激勵等手段,重振一批歷史悠久的老字號品牌,發展一批有廣泛影響力的國內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品牌。到2010年,自主知名品牌的國內市場份額顯著提高;自主品牌出口占全國出口總額的比重超過20%;形成 10個以上進入世界品牌500強的自主品牌。社會各界自主品牌意識明顯增強,每個地區、每個行業都有能夠發揮龍頭帶動作用的自主知名品牌;市場秩序基本規範,有利於自主品牌發展的市場和社會環境基本形成,自主品牌發展狀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消費需求相適應。
四、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的主要任務
一是開展品牌評價。突出商務工作特色,統籌國內外兩個市場,充分體現市場的認知和消費者的意志,先易後難、穩步推進,有計畫分步驟開展標準科學、程式規範、公正透明的品牌評價認定工作,範圍包括商品品牌、服務品牌和企業品牌。定期發布“中國暢銷品牌”名單,設立年度“中國品牌金(銀)獎”。
二是加強輿論宣傳。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百姓歡迎、影響廣泛,點、線、面相互依襯,企業、市場、政府、社會相互聯動的品牌宣傳活動,營造“做品牌、推品牌、用品牌、愛品牌”的社會氛圍。
三是加快立法進程。積極開展品牌培育、品牌扶持、品牌發展和品牌保護各環節法制建設研究。借鑑國際經驗,加快制定品牌評估、交易和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範品牌價值評估和交易轉讓行為,為自主品牌成長壯大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四是完善扶持政策。對商務領域現行的扶持政策進行整合,把自主品牌建設與其他商務工作有機結合,加大支持力度,推動自主品牌發展。協調相關部門,綜合運用財稅、貿易、金融、保險等政策,對自主品牌建設給予更多的支持。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自主品牌建設政策促進體系。
五是提高推介水平。通過在境內外舉辦自主品牌展、在重大展會上設定自主品牌展區、引導和鼓勵商業企業擴大自主品牌商品銷售、組織自主品牌企業參加政府訪問團等途徑和形式,多角度、多層次、多渠道培育推廣自主品牌,提高我國品牌產品的整體形象。
六是提供公共服務。加強自主品牌建設的理論研究,跟蹤國內外品牌發展的趨勢,建立自主品牌監測統計平台,充分藉助現代科技和手段,向品牌企業和社會各界提供優質的信息服務和周到的政策諮詢。編撰發布年度《中國自主品牌發展報告》,創設中國品牌網和中國品牌雜誌。
七是加快人才培養。把品牌管理人員的培養作為“人才強商”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品牌人才隊伍培訓活動,分期分批組織開展學習和培訓。採取主題徵文、網上講座、論壇演講、出國考察、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提高品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能力。
八是加大保護力度。將品牌保護作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重點內容,利用在全國設立的50個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加大對假冒品牌的打擊力度,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護境內外各類品牌企業的合法權益。
九是健全工作機制。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品牌建設,與部分基礎條件好、發展前景廣的地區和行業建立重點聯繫制度,支持地方和中介組織培育區域品牌和行業品牌。逐步形成“政府制定政策、中介提供服務、企業具體落實”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和“各方參與、上下聯動、內外配合、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